委托书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2024-05-17 19:17

1. 委托书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法律分析:不需要,委托书仅需签订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无需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委托书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2. 委托书是否需要公证

1、应当公证。
2、该房屋虽然属于这位先生的婚前所有,但是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加上妻子的姓名,应当是为对妻子的赠与行为,在赠与过程中,经过背书约束妻子对该房屋的多项权利,但是仅属于限制所有权,现在提出离婚,应当按照所有权进行分割。
应当公正。

3. 委托书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一般的个人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但办理房产等产权登记手续的授权委托书,登记部门很难判定真伪,为了慎重起见,要求公证。【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个人委托书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是在涉外委托中,都会要求出具使领馆的公证文书。有些银行或者政府部门业务需要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书的证明力更强。需要公证授权委托的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因此,个人事件中,是否公证并非有效的必要条件。尽管个人委托书公证并不是必要的,但如果想要进行公证时,需要本人、受托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要带上原件),要本人亲自去公证处办理。委托书不用事先写好,到公证处可由公证人员根据叙述给写好,委托书涉及的事项,再带上证明其他事项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买卖房产的带房产证。委托书一般要写清楚委托人、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期限、是否有转委托权等。委托书公证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3、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4、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委托书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4. 委托书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委托书一般不需要公证处公证。
我国民法典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5. 委托书一定要公证吗

法律分析:不是必须公证,授权委托书只要是委托人的真实签名或盖章,都是生效的。从法律上来讲,只要授权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不能力委托办理的事项合法,并且由委托人亲自在委托人处签名确认的,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委托书一定要公证吗

6. 委托书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委托书需要公证。公证的其一法律效力是证明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要求公证的目的是其采纳的法律文书是真实、合法的,假如没有经过公证,很难证明你们提供的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果采纳了虚假的所谓法律文书会产生不该产生的后果,当然会产生纠纷争议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7. 写委托书是否需要公证

法律分析:写委托书一般不需要公证,委托合同通常只需要双方当事人同意签字即可,公证并不是必要程序。但办理房地产等产权登记手续的授权委托书,为了慎重起见,可以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写委托书是否需要公证

8. 委托书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一、一般情况下的个人委托书是不需要公证的。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公证是授权委托生效条件。只要委托的内容合法,双方就委托协议的内容达成一致的,委托书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受法律保护。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2)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有: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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