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乱盖公章如何处理

2024-05-16 20:26

1. 村干部乱盖公章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应当向村务监督委员会举办反映情况。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村干部乱盖公章如何处理

2. 村委会乱用公章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公章才构成犯罪。私用公章本身不算犯罪,如果行为人拿着盖了章的文书,去欺骗相关部门,获取不正当利益,达到立案标准的,构成诈骗罪。法律分析私用公章通常是其他犯罪行为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按那些罪处罚。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只能根据公司内部规章给予内部处罚。取证的话也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以查看内部审核文件是否完善,是否有监控录像等。本人承认也可以。在认定刻字业承制公章违反治安管理的治安案件中,要注意与伪造、变造、私刻公章罪相区别。后者不仅包括刻字行业,还包括其他有伪造、私刻或者仿造其他单位公章的单位或者个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 村委会乱盖章属于什么行为

【法律分析】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公章才构成犯罪。私用公章本身不算犯罪,如果行为人拿着盖了章的文书,去欺骗相关部门,获取不正当利益,达到立案标准的,构成诈骗罪。私用公章通常是其他犯罪行为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按那些罪处罚。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只能根据公司内部规章给予内部处罚。取证的话也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以查看内部审核文件是否完善,是否有监控录像等。本人承认也可以。在认定刻字业承制公章违反治安管理的治安案件中,要注意与伪造、变造、私刻公章罪相区别。后者不仅包括刻字行业,还包括其他有伪造、私刻或者仿造其他单位公章的单位或者个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第六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印章制发,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村委会乱盖章属于什么行为

4. 村委会乱用公章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村委会公章,是村级公共权利的象征,有严格的管理使用制度,根据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处罚。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对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公章的使用:
1、凡需加盖公章的,一般都应事先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再盖公章。对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等基本情况的,保管公章人员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给予办理。
2、凡涉贷款、承包、担保、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如有违规行为的,保管公章人员可有权阻止或拒盖公章。
3、不准非保管公章人员擅自随身带公章外出,不准保管公章人员家属随便使用公章,严禁白纸盖公章。
公章的保管
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村助理会计(文书)专人保管,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不得借机吃、拿、卡、要,不得乱盖公章,违者按规定予以撤换和处理。

5. 一个村干部不给村民盖合法的章,要怎么办?

去找镇(乡)政府书记、镇(乡)长、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如实反映情况。【摘要】
一个村干部不给村民盖合法的章,要怎么办?【提问】
去找镇(乡)政府书记、镇(乡)长、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如实反映情况。【回答】

请问律师 这个找盖章合法吗?【提问】
在忙吗【提问】
您要用这个表干什么用?【回答】
贷款用的 银行责任说不是担保【提问】
请回答【提问】
这应该可以盖的,大不了你写个什么东西【回答】
可以找乡镇吗?【提问】
可以找。【回答】

一个村干部不给村民盖合法的章,要怎么办?

6. 村大队书记证明和村委会公章是否具有法律性质

村民委员会,为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村领导班子由民主选举产生,每三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委会成员不属于国家干部,其产生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了村民委员会享有一定民事权利、承担相应民事义务及民事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可由使用该土地的村民委员会发包。且若村民委员会侵害了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应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这里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当然包括村民委员会。再如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如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需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村民委员会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其他单行法律中也有类似规定,笔者不一一列举。基于上述法律规定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纠纷解决不了时,村民委员会免不了成为民事诉讼主体之一。 
    第二,村民委员会在现实生活中为了履行职责客观上会以平等的身份参与民事活动,如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基于村内基本建设公共建筑的需要,与供应商订立买卖合同、借款等,村民委员会在上述活动中发生纠纷,可能会引起民事诉讼,成为民事诉讼主体之一。 
    第三,村民委员会作为民事诉讼主体的资格已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确认,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承包合同纠纷以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当事人,而发包方大多数都是村民委员会。 
  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赋予了村民委员会参与民事活动主体的资格,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在现实生活中村民委员会也以平等主体的身份参与其职能范围内的民事活动,并存在基于上述民事活动发生纠纷引起民事诉讼的现象。所以村民委员会具有为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可作为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参加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村委会的公章和一般企业公章本质相似,村委会章具有法律性质

7. 村委会私盖公章负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私自盖公章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有明显过错的,依法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委会私盖公章负什么责任

8. 村委会私盖公章负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私自盖公章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有明显过错的,依法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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