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犯有价证券诈骗罪

2024-05-04 17:18

1. 如何认定犯有价证券诈骗罪

有价证券诈骗罪既遂的量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何认定犯有价证券诈骗罪

2.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定罪量刑?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定罪量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中国刑法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怎么量刑?
我国《刑法》中对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既遂的犯罪分子,作出的量刑处罚规定为: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有价证券诈骗一般判几年
有价证券诈骗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中国刑法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有价证券诈骗罪怎么认定,条件是什么

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
(一)有价证券诈骗罪客体特征
有价证券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国库券及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作为筹集社会资金、调节政府财政收支、调控金融市场利率和货币流通量的重要工具,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一种经济调节杠杆,也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政策工具,例如,国库券既对弥补国家财政赤字,保证国家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巨大作用,又可以作为债券市场的重要债券形式在指定机构进行买卖。因此,有价证券诈骗犯罪,通过对国家有价证券信用的破坏,扰乱了有价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从而破坏国家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其次,有价证券具有很强的变现能力和一定的资本性质,它代表着一种经济权利,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就意味着使用人能够以非法的形式取得物质利益,而这种物质利益是公有的或是他人所有的,因此,有价证券诈骗罪也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二)有价证券诈骗罪客观特征
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或数额较大的行为。伪造是指行为人仿照真实的有价证券的形式、图案、颜色、面额、特征等,通过印刷、复印、绘制等方法非法制造有价证券的行为;变造是指行为人在真实的有价证券的基础上,采取剪接、挖补、。涂改等方法,致使真实的有价证券的主要内容发生改变的行为。使用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贩卖、贴现等获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的主要特征是:
1.以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作为行骗的工具。也就是使用行为的对象必须是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不论诈骗的是金钱、财物还是其他有价证券,只要以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为工具,均可以构成本罪。如不以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为工具,则不能构成犯罪。这里还应当注意,以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作为工具,必须是实实在在的实际持有,如果行为人假冒国家名义创造“有价证券”,或虚构其持有国家有价证券,而骗得他人财物,只可构成一般诈骗。
2.使用行为必须是以国家有价证券记载价值为基础的交易行为或经济行为。这里的“使用”实质是隐瞒了券面的真实价值,并以虚假的券面价值为基础进行交易,以券换金钱、以券换物、以券换券或以券换取财产利益;同时还可以是以虚假的券面价值为基础的其他经济行为,如以券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的抵债、担保、抵押等。
(三)有价证券诈骗罪主体特征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单位不是本罪的主体。
(四)有价证券诈骗罪主观特征
本罪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本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一定明知所使用的对象是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则不构成犯罪。

有价证券诈骗罪怎么认定,条件是什么

4.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价证劵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一、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所谓有价证券,是指以票面货币价值表示的财产权利凭证,并被作为替代货币使用的信用工具或代表持有者资本所有权和资本收益要求权,在特定范围和条件下,进行支付、汇兑、信贷、清算等融资活动的凭证。它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有价证券必须以财产权利为内容、表明一定的财产价值。
(2)有价证券必须以一定的票面货币价值加以表示。某些证券虽然是以财产权利为内容的,但其本身未以票面价值加以表示,如物品寄存凭证、运输部门的行李托运单和提单等,都不是有价证券。
(3)有价证券是支付、汇兑、信贷、清算等融资活动的工具。发行有价证券的目的就在于,以有价证券为手段进行支付、汇兑、信贷、清算等金融活动,方便经济往来,提高结算效率,加速货币流通、这是有价证券最重要和最本质的特征。与本罪有关的有价证券是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亦即公债券。公债券由国家发行,由国库(国家财政)作为还款保证,它对国家金融市场的稳定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2、容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的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是指仿照真实的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的格式、式样、颜色、形状、面值等特征,采用印刷、复印、拓印等各种方法制作的冒充真国家有价证券的假证券。所谓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是指在真实的国家有价证券上,采用涂改、掩盖、挖补、拼凑等方法加以处理以改变其内容如增大证券的面值、张数等后的有价证券。前者是以完全的假冒充真,后者则是将真变成为不完全的真,即有部分的假。所谓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是指将之用于兑换现金、抵销债务等财产性的利益活动。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有价证券,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有价证券而使用的不构成犯罪。
二、有价证劵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 如何认定有价证券诈骗罪,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如何认定有价证券诈骗罪
(一)本罪的社会危害性及行为表现
1、本罪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所谓有价证券,是指以票面货币价值表示的财产权利凭证,并被作为替代货币使用的信用工具或代表持有者资本所有权和资本收益要求权,在特定范围和条件下,进行支付、汇兑、信贷、清算等融资活动的凭证。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本罪的主观因素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可以成为本罪。本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有价证券,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有价证券而使用的不构成犯罪。
二、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以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作为行骗的工具也就是使用行为的对象必须是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不论诈骗的是金钱、财物还是其他有价证券,只要以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为工具,均可以构成本罪。如不以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为工具,则不能构成犯罪。这里还应当注意,以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作为工具,必须是实实在在的实际持有,如果行为人假冒国家名义创造“有价证券”,或虚构其持有国家有价证券,而骗得他人财物,只可构成一般诈骗。
(二)使用行为必须是以国家有价证券记载价值为基础的交易行为或经济行为这里的“使用”实质是隐瞒了券面的真实价值,并以虚假的券面价值为基础进行交易,以券换金钱、以券换物、以券换券或以券换取财产利益;同时还可以是以虚假的券面价值为基础的其他经济行为,如以券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的抵债、担保、抵押等。
(三)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何认定有价证券诈骗罪,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问题?

6. 有价证券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价证券诈骗罪的量刑

有价证券诈骗罪是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那有价证券诈骗罪与诈骗罪有何区别?有价证券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又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有价证券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二者有着很多相同的特点,如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都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主体都是自然人等,同时有价证券诈骗和一般诈骗在客观方面也有很多相似的特点,都是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诈骗钱财等。但是有价证券诈骗罪与一般的诈骗罪还是存在明显差异:
(1)侵害的客体不同。有价证券诈骗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而一般诈骗罪侵害的是单一客体,即公司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两者在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形式有所不同。有价证券诈骗犯罪行为仅仅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实施诈骗,而一般诈骗不是使用这种形式,多以编造谎言骗取钱财,其表现形式更具多样化。
二、有价证券诈骗罪的量刑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7. 有价证券诈骗罪如何认定

第一,有价证券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要区分有价证券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应把握以下要点:
1、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上分析。行为人对所持有或使用的国家有价证券是伪造、变造的事实必须是明知,即明明知道所持有的国家有价证券是伪造、变造的性质而故意使用,进行诈骗。在分析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时,还应对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进行把握,这也应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如在赠与行为中,赠与人无偿地向他人赠与了虚假的有价证券,但赠与人没有从中获得财物,虽然赠与人有使用虚假证券的行为,但他无法实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因此不构成犯罪,如果受赠人主观上并不知道其接受的国家有价证券是伪造、变造的而进行兑付,受赠人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如果受赠人明知所接受的国家有价证券是伪造、变造的而加以使用的,符合国家有价证券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应以本罪论处。
2、从犯罪数额大小上分析。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根据《追诉标准》的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对于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的,不构成本罪。第二,有价证券诈骗罪与其他罪的界限
1、有价证券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界限。有价证券诈骗罪与一般的诈骗罪有着很多相同的特点,如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都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主体都是自然人等,同时有价证券诈骗和一般诈骗在客观方面也有很多相似的特点,都是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诈骗钱财等。但是本罪与一般的诈骗罪还是存在明显差异:
(1)侵害的客体不同。有价证券诈骗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而一般诈骗罪侵害的是单一客体,即公司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两者在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形式有所不同。有价证券诈骗犯罪行为仅仅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实施诈骗,而一般诈骗不是使用这种形式,多以编造谎言骗取钱财,其表现形式更具多样化。
2、有价证券诈骗罪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界限。有价证券诈骗罪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相互关联的犯罪,存在着共同点,如都是故意犯罪,都侵害了国家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二者的主要区别有:
(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侵害的仅仅是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主要是使用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进行诈骗,目的是利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获得被害人的钱财;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则只是实施伪造、变造行为。司法实践中往往行为人先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然后使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进行诈骗,这种情况在认定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按刑法牵连犯的理论,选择一重罪进行认定处理。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行为人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后,自己并不直接进行诈骗,而是仅出售、转让他人的,由于我国《刑法》未将出售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则仅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如果行为人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后,不仅自己直接利用其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实施诈骗行为,同时又将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出售、转让他人的,则行为人同时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诈骗罪。

有价证券诈骗罪如何认定

8. 有价证券诈骗罪一般是怎么量刑的?

行为人构成有价证券诈骗罪既遂的,会被法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诈骗数额巨大的,会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妨害信用卡信用卡管理罪,会判刑么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否会被判刑取决于如果行为人是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会被判刑,但如果主观上不是恶意,则只是一般的借款,具体如下:
1、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中国刑法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会这样量刑:行为人伪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伪造存折罪能判多少年
伪造存折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
1、数额较大的,那不仅会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被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不仅会被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会被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那不仅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还会被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一、金融凭证诈骗罪构成要件:
1、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有关金融凭证的管理制度,同时又对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造成损害;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个人,亦包括单位。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金融凭证诈骗的犯罪分子串通;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行为人对所使用的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必须表现出明知。如对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不表现为明知。
二、金融凭证诈骗罪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综上所述,伪造存折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数额较大的,那不仅会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被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不仅会被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会被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那不仅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还会被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