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经济招商引资是传销吗?

2024-05-16 19:34

1. 北部湾经济招商引资是传销吗?

  北部湾招商引资,本身当地政府提出的发展战略,不是传销,但今年来为传销人员广泛用来包装传销活动,是不是传销,应当按照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可以简单的归纳为:
  1、需要交入门费。
  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4、其实说白了就是 让下线给上线1元钱,上线说传授下线赚50块钱的办法。结果等下线给了上线1元钱时,上线就告诉下线再找同样的十个笨蛋做下线的下线就好了。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北部湾经济招商引资是传销吗?

2. 广西北部湾招商引资是不是传销

广西北部湾招商引资是传销。

扩展资料: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态度,继续以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抓手,紧盯传销犯罪新手法、新动向、新趋势,持续不断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
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警方提示大家,以下这些都是传销活动惯用的名词:
1、 "北部湾建设"、"资本运作"、"1040工程"、自愿连锁、民间互助理财;
2、 "消费返利"、"连锁销售"、"特许经营"、"点击广告获利"、"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境外基金、原始股投资"、电子币买卖;
3、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层推奖、对碰奖、见点奖、领导奖、培育奖、报单奖、管理奖、小区业绩奖。

3. 我想知道广西北部湾招商引资,到底是不是,传销,是不是真的资本运作

您好,广西北部湾招商引资不是传销,国家暂未公布“北部湾投资”是否为违法传销和资本运作。您也可以根据其具体的运营、操作模式可以进行判断。以入会员的模式,再介绍朋友入会员,公司给返高额利润,这种情况就是拿亲朋好友下手 ,因此需要谨慎。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摘要】
我想知道广西北部湾招商引资,到底是不是,传销,是不是真的资本运作【提问】
您好,广西北部湾招商引资不是传销,国家暂未公布“北部湾投资”是否为违法传销和资本运作。您也可以根据其具体的运营、操作模式可以进行判断。以入会员的模式,再介绍朋友入会员,公司给返高额利润,这种情况就是拿亲朋好友下手 ,因此需要谨慎。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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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广西北部湾最新政策招商引资办法这是传销吗

不是的,2019年5月27日,自治区政府制定出台《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
2019年5月27日,自治区政府制定出台《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对承担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全区各级政府和园区、招商引资项目、招商引资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等给予激励。
在激励对象上,涵盖了设区市、公职人员、重大项目、高新项目、总部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中介机构等,激励政策之系统完备居全国前列。其中,《激励办法》提出,对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企业招商引资项目,按项目当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项目业主一次性奖励。

扩展资料:
广西出台招商引资激励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取消了过去招商项目和中介机构不能同时奖励的限制,对奖励兑现机制进一步完善,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2、对设区市奖励经费由2100万元增加到3900万元,奖励用地指标由2400亩提高到3300亩;对重大项目奖励标准由实际到位资金的0.5%、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提高到1%、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3、对中介机构奖励标准由实际到位资金的万分之一、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千分之二、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广西出台招商引资激励办法“二十条”

5. 北部湾投资是不是传销

国家暂未公布“北部湾投资”是否为违法传销。
是不是传销,以其经营或牟利方式来论断。按《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规定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综合以上两条规定,判断“北部湾投资”是不是传销,需要明确该组织有无触犯条例内容的情况。如果确认有违反条例的情况,即为传销,可以至以下网站举报。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违法直销传销举报 - 举报投诉
填写内容请看下图:

北部湾投资是不是传销

6. 北部湾开发传销怎么办

这就是用直消倍增模式运作的,
建议选择正规拿牌的企业做,祝你好运

7. 北部湾投资是不是传销

天上不能掉馅饼。如果要求以入会的模式加入 ,并先投资资金然后通过吸收他人入会从中抽取高额利润,一般要从亲朋好友下手,就有可能属于传销。加入要谨慎。可以对照以下的条款:《禁止传销条例》(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北部湾投资是不是传销

8. 北部湾开发是传销吗

 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