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

2024-05-19 00:35

1. 劳动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规定?

2. 关于劳动法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
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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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如果是无故超过双方约定或单方决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或者没有超过规定的日期但是未足额支付工资的,都属于拖欠工资,违反了上述劳动法规的规定。
一、离职后拖欠工资怎么办
1、确认拖欠事实。作为劳动者,在离开上一家公司之时,没有拿到自己应拿的劳动报酬,劳动者要想要回自己的辛苦所得,必须要明确自己的损失事实,看看单位拖欠工资是因为还未到发薪日,还是因为单位找借口不予发放,或者是单位故意拖延不发放工资。把被拖欠工资的事实弄清楚,才能进一步的去维权。
2、核实被拖欠的金额。自己辛苦那么久,到底被拖欠了多少钱,单位的态度是什么,单位有没有跟你出具工资拖欠的欠条,单位准备怎么解决拖欠工资的事宜?作为劳动者,要明白上述事宜,这也是在明确自己被拖欠工资的基本事实和金额,假如被拖欠的工资比较少,可能劳动者忍一忍也就算了,或者不想追究了,假如被拖欠的工资多,那肯定是必须要讨回公道的。
3、上门找公司索要。单位拖欠工资迟迟不发,也没有给劳动者讲明原因,那还等啥呢,与其干等起,还不如直接去找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索要该笔工资,自己的辛苦付出,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假如单位迟迟不给,那也就没有任何道理了,多上门几次,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自己有权利去上门索要属于自己的工资收入。
4、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假如去找了单位很多次,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总是在拖延,也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支付期限,那就不用等了,等下去的结局多半还是继续拖欠,既然单位不仁,那你也就没有必要讲道义了。带上自己的相关证据材料,直接去单位的办公地(也是自己的曾经工作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
5、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假如单位不认可你的工资金额,或者只愿意给你支付基本工资,或者是单位已经没有正常经营了,或者单位负责人已经不知所踪,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已经不现实了,接下来的你,就只有带上相应的证据材料去单位的注册地或者是单位的办公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了,由仲裁委来居中裁决,来帮你追回你应得的工资待遇。
6、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出了裁决书后,双方收到裁决书,裁决书也已经生效的情况下,单位都还是没有按照裁决书的结果去给劳动者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劳动者就拿上生效的裁决书,去劳动仲裁委开一个送达证明,然后去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去,法院的强制执行庭,一定会帮你讨回公道的。
二、刑法中的相关规定
《刑法》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

4. 有关劳动法规规定

(一)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 解除劳动合同 : (1)在 试用期 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二)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 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5. 劳动法相关的规定?

1、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2、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5、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综合上面所说的,加班是劳动者经常会遇到的事情,但对于加班也是必须要给加班费的,但对于加班如果用人单位要以调休来处理的话,就必须要慎得劳动者的同意,劳动者也是有权利要加班费的,不赞成调休的做法,所以,这就要取决于劳动者是怎么样做的。

劳动法相关的规定?

6. 关于劳动法的规定。

1、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你若工作一年以上,视为用人单位已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若辞职,仍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无须得到单位的批准。)。>
第十四条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 劳动法规定?

连续工作满十年,距离退休不到十年,可以要求单位签无固定期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

8. 劳动法相关规定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六项,
劳动合同里是要约定劳动报酬的,包括每月工资。
【2】你是在劳动合同上签了字的,单位和劳动者都要遵守所签的劳动合同。
【3】如果单位不遵守和你约定的劳动报酬,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否则,你是不能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4】你可以和单位协商,联合老职工,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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