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蕙计划资助金是什么

2024-05-17 05:55

1. 滋蕙计划资助金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资助对象
“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以下范围学生可申请滋蕙计划资助:
(一)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二)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
(三)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滋蕙计划资助金是什么

2. 滋蕙计划资助金是什么?

法律分析:
一、资助对象
“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以下范围学生可申请滋蕙计划资助:
(一)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二)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
(三)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3. 滋蕙计划资助金是什么

一、资助对象
“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以下范围学生可申请滋蕙计划资助:
(一)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二)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
(三)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一、助学金可以打到家人的银行卡吗
助学金可以打到家人的卡上。
高中生申请助学金可以提供父母的银行卡的,因为这种助学基金款项没有什么专卡特别的要求。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助学金一年分两次发。上学期在12月发,下学期在5月发,一年评一次,一学期发一半。奖学金分为大学奖学金、大学励志奖学金、学校内的奖学金和专业奖学金,其中大学奖学金、大学励志奖学金会问专业奖学金是国家组织,教育部进行下发的,都是一年评一次的。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消防员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消防员子女教育优待办法1、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在报考普通高考、硕士研究生时,参照教育部关于军人相关优待政策执行。2、烈士、英雄模范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的,可免普通高考,报送录取至消防救援院校学习,保送办法由应急管理部会同教育部制定。3、选送优秀消防员到消防救援院校定向培养,相关办法由应急管理部、教育部联合制定。4、高等学生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在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优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滋蕙计划资助金是什么

4. 滋蕙计划补助标准

法律分析:“滋蕙计划”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含五年一贯制升段新生),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其中,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严禁擅自调整资助标准。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5. 滋蕙计划补助标准

法律分析:“滋蕙计划”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含五年一贯制升段新生),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其中,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严禁擅自调整资助标准。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滋蕙计划补助标准

6. 国家滋蕙计划助学金多少

最高1000元。

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将给予生活补助。其中,在学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寄宿学生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200元;非在学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生每人每年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625元。

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人每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分为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
普通高中在校在籍的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学生免学杂费,标准按学校性质从200元/年/生至800元/年/生不等。
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院校和民办高校)的江西籍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每人一次性可享受入学政府资助金5000元。

7. 滋蕙计划是国家补贴吗

法律分析:一、资助对象
“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以下范围学生可申请滋蕙计划资助:
(一)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二)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
(三)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滋蕙计划是国家补贴吗

8. 滋蕙计划补助标准

“滋蕙计划”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含五年一贯制升段新生),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其中,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严禁擅自调整资助标准。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贷款人可以不在现场吗
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贷款人应当在现场。共同借款人需到场签字。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有共同借款人一起才能办理贷款的。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什么
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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