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哪些权利可以出质

2024-05-05 01:23

1. 民法典中哪些权利可以出质

可以出质的权利包括债券,存款单,仓单,提款单以及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专利权等。以权利出质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民法典中哪些权利可以出质

2. 民法典不能设定权利质权的有哪些

不能设立权利质权的应当是法律没有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所有权利。法律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包括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法律允许设立质权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3. 民法典哪些不能设定质权

法律分析: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能设定质权;对于不动产也不可以设定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民法典哪些不能设定质权

4. 民法典规定质权人有什么义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一、车辆质押后质权人可以变更原质权吗
车辆质押后质权人不可以转让。质权人对质押的车辆没有转让的权利,反而要对质押的车辆承担妥善保管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二、股权质押到法院后质权人可以申请拍卖吗
股权质押后质权人可以拍卖,但是只有在质押财产不是因为质权人的原因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质权人要求质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质押人不提供的情况下。质押人可以对质押财产进行拍卖,对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实现质押需要哪些条件
实现质押所需的条件如下:
1、质权必须有效存在;
2、实现质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3、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包括未清偿全部债务,部分债务未清偿;
4、债务未清偿不是债权人造成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5. 民法典规定权利质权包括所有权吗

民法典中,权利质权不包含所有权。质权是在所有权的基础上设定的一种担保物权,设定的目的是为保证债务的履行。质权人只有占有的权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民法典规定权利质权包括所有权吗

6. 民法典规定哪些权利能设立质权

法律分析:权利质押的范围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7. 民法典房屋的使用权可否出质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所以房屋所有权不包括物权,而房屋物权包括所有权,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典房屋的使用权可否出质

8. 民法典规定质权人能否使用出质物

法律分析:不能的。在质押期间,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但质权人不得对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果处置质押物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质权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