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产保全一般需要几天?

2024-05-18 18:49

1. 解除房产保全一般需要几天?

法律分析:
解除房产保全要在五日内裁定,情况紧急的要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的情形有: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解除房产保全一般需要几天?

2. 解除房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

您好,解除房产保全需要五天。详情如下:房产申请撤销保全一般在五日内裁定,情况紧急的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均可撤销房产保全。【摘要】
解除房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提问】
您好,解除房产保全需要五天。详情如下:房产申请撤销保全一般在五日内裁定,情况紧急的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均可撤销房产保全。【回答】
法律依据:  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第二十四条财产保全裁定执行中,人民法院发现保全裁定的内容与被保全财产的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补正。【回答】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第二十四条财产保全裁定执行中,人民法院发现保全裁定的内容与被保全财产的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补正。【回答】

3. 解除房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

亲亲,您好关于您的问题【解除房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很高兴为您解答[爱你]:房产保全五日内可以解除,情况紧急的四十八小时内可以裁定解除。保全解除的情形有: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微笑]【摘要】
解除房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提问】
亲亲,您好关于您的问题【解除房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很高兴为您解答[爱你]:房产保全五日内可以解除,情况紧急的四十八小时内可以裁定解除。保全解除的情形有: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微笑]【回答】
亲亲,以下是相关拓展,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微笑]:法律依据[你懂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回答】

解除房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

4. 房产保全多长时间解除

房产保全五日内可以解除,情况紧急的四十八小时内可以裁定解除。保全解除的情形有: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
一、判决书下来后多久解除保全
判决书下来后保全并不一定解除,解除保全也不一定以判决书下来为前提。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债权转让的情况可以诉讼保全吗
可以进行保全,但是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除应具备普通财产保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三、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可以取得房产吗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保全房产。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5. 解除房产保全一般需要几天

解除房产保全要在五日内裁定,情况紧急的要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的情形有: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
一、财产保全最迟什么时候解除
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责令对方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二、被查封的房产解除保全要具备什么条件?
已保全的房产解除的条件有:
(一)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三)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
(四)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
(五)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
三、解除合同可申请财产保全吗
可以,如果对方有恶意转移标的物等妨害诉讼请求实现的行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解除房产保全一般需要几天

6. 解除房产保全要多久

房产解除保全一般需要在五日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需要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解除保全的情形有: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
一、公司解散后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呢?
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二、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财产保全的条件是:
(1)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2)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房产解除保全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保全的房产解除的条件有以下这些:1、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2、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7. 房产保全后多久才能解除

若未续期,房产保全最多三年后解除。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87条,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一、股东要如何申请冻结公司账户
通过法院立案申请冻结公司账户。股东个人不能冻结公司账户,进入保全或者执行程序后,法院可以冻结公司账户。企业帐户在有人起诉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下就可以冻结该帐户。有公司或个人起诉公司并且提起诉讼保全,则法院不会通知公司而直接保全,如果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时间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1、公司账户冻结有期限。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二、原告要法院解冻被告银行卡需要多久
原告要法院解冻被告银行卡需要一年。解冻银行卡有以下方式:1、判决之前,原被告经调解协商一致,原告提出解除申请,经法院裁定可以解除冻结;2、被告完全履行了偿还债务,法院会及时解除冻结;3、原告在庭审中败诉,法院依法解除对原告财产的冻结。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三、银行起诉冻结个人资金多久
银行起诉冻结个人资金,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房产保全后多久才能解除

8. 解除房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

解除房产保全需要在五日内裁定,情况紧急的需要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的方式有申请保全的当事人申请解除、法院依职权解除、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
一、民事诉讼中解除合同协议可以再起诉保全吗
能,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保全财产一般什么时候能生效
依据财产保全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后,一般由人民法院作出采取保全措施的决定后,立即生效,执行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三、买卖合同房产可以保全吗?
如果与案件有关,符合保全条件的,可以保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