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协会是干什么的?

2024-05-10 04:34

1. 互联网协会是干什么的?

中国互联网协会是面向中国互联网界,不受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限制,是与互联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盈利性、全国性社团组织;是经信息产业部批准,民政部核准注册,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独立法人组织。   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于2001年5月25日,由国内从事互联网行业的网络运营商、服务提供商、设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以及科研、教育机构等70多家互联网从业者共同发起成立。中国互联网协会现任理事长为中国科协副主席胡启恒院士,现有会员140多个,大部分为团体成员,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信息产业部,办公地点设在北京市。   中国互联网协会的团体成员是从事有关互联网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学术协会以及其它各类组织,他们具有合法的地位并且愿意加入中国互联网协会,遵守协会章程。此外,中国互联网协会还吸纳了一些在中国互联网界有较高影响的个人成员。
任务
  (一)团结互联网行业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和业界的愿望及合理要求,向会员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制订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利益,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开展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状况的调查与研究工作,促进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应用,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组织开展有益于互联网发展的研讨、论坛等活动,促进互联网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发挥互联网对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积极作用。   (五)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国内互联网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互联网有关组织的活动,在国际互联网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办好协会网站、刊物,组织编撰出版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年度报告,为业界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   (七)承担会员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互联网协会是干什么的?

2. 中国互联网协会的介绍

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于2001年5月25日,由国内从事互联网行业的网络运营商、服务提供商、设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以及科研、教育机构等70多家互联网从业者共同发起成立,是由中国互联网行业及与互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中国互联网协会现任理事长为原中国工程院副院长邬贺铨院士,现有会员400多个,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址设在北京市。

3. 中国互联网协会的重要大事

2001年1.2001年5月25日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式成立。中国科协副主席胡启恒当选为理事长。2.2001年6月和2002年6月中国互联网协会分别组团参加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国际互联网大会。2002年1.2002年3月26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签约仪式。全国已有2000多家互联网企业签约。2.2002年5月1日中国互联网协会负责人通过新华社发表声明,表示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发动的网络攻击行为。3.2002年11月25日-11月27日中国互联网大会暨2002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大会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大会主题是:互联网的应用--------呼唤创新。4.2002年11月27日中国互联网协会与日本及韩国互联网协会共同签署“CJK互联网联盟谅解备忘录”。2003年1.2003年8月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30多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共同签署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自律公约》。2.2003年8月8日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联合组织编写的第一部有关我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的综合性大型研究报告型文献-《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02)卷正式出版。3.2003年8月15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协调小组在北京召开反垃圾邮件研讨会,呼吁从立法、行政管理、技术解决和国际合作等多方面解决垃圾邮件问题。这是我国举办的第一次反垃圾邮件专题研讨会,此次会议标志着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反垃圾邮件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4.2003年12月5日-7日“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主题是“透视互联网,迈向‘e’时代”。5.2003年12月9日-12月12日中国互联网协会作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唯一代表,应邀参加了在日内瓦举行的“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会议)。2004年1.2004年2月1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协调小组召开反垃圾邮件立法建议研讨会,发出关于加快“反垃圾邮件立法”进程的倡议。2.2004年4月15日中国互联网协会与台湾省台北市计算机公商业同业公会在北京共同举办“两岸IPV6座谈”和“反垃圾邮件研讨会”,对两岸交流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3.2004年4月23日-24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协调小组在北京举行了“反垃圾邮件高峰论坛”。4.2004年6月10日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建立和主办的“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在北京开通,中国公民均可通过该网站举报中国境内互联网上的违法和不良信息。5.2004年9月1日-3日“2004中国互联网大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本次大会的主题是“构建繁荣、诚信的互联网”。在9月3日的闭幕式上,中国互联网协会向社会发布了《坚决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倡议》。6.2004年9月2日中国互联网协会与美国在线、电子港湾、微软、雅虎等4家美国跨国公司签署了“反垃圾邮件合作谅解备忘录”,同日在中国互联网大会反垃圾邮件高级国际论坛上公布了《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共电子邮件服务规范》,该规范被国际电信联盟翻译并登载于其网站上。7.2004年9月15日副理事长单位之中的中国三大门户网站新浪、搜狐、网易在京正式成立中国无线互联网行业“诚信自律同盟”,并发表宣言。8.2004年10月15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信息无障碍论坛”在北京召开。9.2004年12月10日中国互联网协会被评为“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表彰做出了优异成绩的先进民间组织。2005年1.2005年2月23日中国互联网协会赴台交流洽谈合作代表团访问了我国台湾地区,拜访了台北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等行业组织,与中华电信等台湾著名的企业进行了洽谈。这是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以来第一次在台湾地区开展的两岸交流活动。2.2005年2月2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与澳大利亚互联网协会在澳大利亚悉尼签署了《中国互联网协会和澳大利亚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合作备忘录》。3.2005年3月15日中国互联网协会无线信息服务专业委员会发起并联合全国近千家无线信息产品服务提供商(SP),正式拉开“短信3·15”消费维权活动序幕。此举主要是为用户解决短信息退定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4.2005年5月1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于2005年5月18日举办了主题为“建设人人受益的互联网”的“互联网公益日”活动,并将每年的5月25日设定为“中国互联网公益日”。5.2005年9月1日-3日“2005中国互联网大会”在北京召开,本次大会的主题是“拓展区域合作,把握产业机遇”。会上颁发了“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互联网公益企业奖”和“优秀科普网站奖”。6.2005年11月16日-1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赴突尼斯参加“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会议)第二阶段会议,并在会议期间举办“Governance for Development”的专题论坛。7.2005年12月9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在“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协调小组”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中国第一个在行业内最具代表性的反垃圾邮件组织——“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工作委员会”(英文名称为“Anti-Spam of Internet Society of China”,英文名称简写为“ASISC”)

中国互联网协会的重要大事

4. 中国互联网协会是国企吗

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于2001年5月25日,是由中国互联网行业及与互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截至2016年底,协会秘书处下设10个办事机构、26个二级分支机构(工作委员会)、12个工作组、12个专项工作机构。[1]据2018年4月中国互联网协会官网显示,协会有理事长单位1个、副理事长单位26个、常务理事单位50个、理事单位60个、普通会员单位1084个。[【摘要】
中国互联网协会是国企吗【提问】
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于2001年5月25日,是由中国互联网行业及与互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截至2016年底,协会秘书处下设10个办事机构、26个二级分支机构(工作委员会)、12个工作组、12个专项工作机构。[1]据2018年4月中国互联网协会官网显示,协会有理事长单位1个、副理事长单位26个、常务理事单位50个、理事单位60个、普通会员单位1084个。[【回答】
不是的【回答】

5. 中国互联网协会中的理事会成员是个怎样的角色,日常需要做些什么工作?

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2014年11月1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会员权益,充分发挥本会的作用,维护本会声誉,确保本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会会员入会的基本条件、会员的基本权利、义务等,依照本会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会会员的入会由理事长办公会审核后提交理事会批准,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第四条  本会会员应当遵守本会章程和本办法,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正确行使会员权利。
第五条  本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中小微型互联网企业发展,本会对入会的中小微企业会员提供特别支持和服务。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互联网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互联网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互联网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第七条  本会会员是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与互联网行业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本会分支机构由本会会员组成,非会员单位参加本会分支机构需先加入本会成为会员。
第八条  每个会员单位应推荐一名会员代表,代表本单位利益和履行会员职责,并书面报本会秘书处。
会员代表应当是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且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会员单位的会员代表。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一般应当具有跨省区市业务或设有跨省区市分支机构,或在北京地区登记注册,或是由中央级政府机构颁发许可证或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第三章 入会程序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互联网协会入会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2.《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签约文本;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4.申请单位简介。
第十一条  本会理事长办公会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认为合格的,提交本会理事会批准。决定接纳申请单位为本会会员的,即由秘书处通知申请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会员注册手续。
申请单位自注册之日起成为本会正式会员,并由本会颁发《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证》;本会秘书处于会员注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本会网站上公布新会员名单。

第四章 会员服务
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除享有本会《章程》规定的会员权利外,还享有本会提供的下列服务:
(一)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及合理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二)依据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和规范,协调会员关系,调解会员纠纷,促进会员间沟通与协作,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会员权益。
(三)参与本会组织的互联网行业标准制订、信用评价、奖项评选和申报推荐等工作,获得各种与互联网相关的业务与政策咨询。   
(四)免费或优惠参加本会组织的互联网发展与管理相关的研讨、论坛、年会等活动,加强与业界的交流与合作。
(五)免费参加本会组织的法规、管理、技术、人才等专业培训1人次/年,提高管理及服务能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中小微企业会员单位免费参加培训的名额为2人次/年。
(六)参与本会组织的互联网公益活动,彰显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形象。
(七)会员单位可以推荐会员代表或其他负责人参加本会一个或多个分支机构的工作,免费或优惠参加本会分支机构组织的活动。
(八)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享有与本会单独合作的优先权,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本会将予以指导和支持。
(九)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单位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不定期国际交流活动,参与全球互联网政策、规范和标准制订等国际事务。
(十)本会举办的年度互联网大会及其他活动为中小微企业会员单位提供半价参展服务。
(十一)本会为会员单位免费提供年度中国互联网大会嘉宾参会票:副理事长单位10张,常务理事单位5张,理事单位3张,普通会员单位2张。
(十二)本会向会员单位赠送年度《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单位每年获赠两部,理事和普通会员单位每年获赠一部。
(十三)本会网站开辟“会员信息”、“会员风采”等栏目,根据会员需求为会员单位进行多方面宣传,投稿信箱isc@isc.org.cn。
(十四)本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为会员单位提供免费宣传空间,传递会员动态,展示会员风采。
第五章 会 费
第十三条  本会会员应当按照本会《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及时、足额交纳会费。
第十四条  本会会费按年度交纳,非营利性普通会员单位年度会费为2000元,营利性普通会员单位年度会费为5000元,理事单位年度会费为1万元,常务理事单位年度会费为3万元,副理事长单位年度会费为5万元。
第十五条  新批准入会的会员单位,应按照会费标准于登记注册时一次性交纳当年会费,以后按年度交纳。
第十六条  会员单位应于每年6月30日前按照会费标准一次性交纳当年会费,也可以一次性合并交纳五年的会费。
第十七条  会员单位交纳会费可根据本单位财务管理规定选择现金、支票或汇款等方式。采用汇款方式的,汇款时须明确注明汇款用途为“会费”,协会秘书处在确认会费到账后开具会费收取凭证。
第十八条  会费的收取和管理由本会秘书处负责,秘书处建立健全财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设立会费收支帐册,接受审计和社团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向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
第十九条  分支机构成员单位的会费由本会秘书处统一收取,由分支机构秘书处负责催缴;分支机构不得向成员单位重复收取会费,但成员单位自愿提供的资助除外。
第二十条  本会会费标准的制定和修改由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第六章 会员退会及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会员单位要求退会时,应书面通知本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
第二十二条  会员单位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停业整顿、暂扣和吊销其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处罚,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由本会秘书处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视不同情况给予其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  会员单位如无正当理由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四条  会员单位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的,由本会秘书处在本会网站上予以公告,其原享有的会员权利亦自动终止。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的修改由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国互联网协会中的理事会成员是个怎样的角色,日常需要做些什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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