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统筹起付标准

2024-05-06 18:39

1. 南京医保统筹起付标准

呵呵,前面不懂得原由的请不要误导楼主.起付标准不是医院确定的,而是由医保经办机构确定的.杭州的具体政策我无法向您说明,试举一个南京的例子,希望您能理解,道理都是一样的.南京的住院病人,在不同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有不同的起付标准(俗称:门槛线),在三级医疗机构是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是650元,一级或无级别是400元.起付标准是各地经办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的医疗费用分摊机制.您此次的医疗费用较少,刚过起付标准,所以实际报销金额就显得较少.最后,祝您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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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统筹起付标准

2. 2022年南京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22年南京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如下:筹资标准:1、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6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25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430元/人年。2、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16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510元/人年。3、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136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4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220元/人年。4、大学生筹资标准为75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60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人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3. 南京居民医保2022缴费标准

南京居民医保2022缴费标准如下:1、老年居民共计1730元/人一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127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460元;2、其他居民共计1750元/人一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119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560元;3、学生儿童为1410元/人一般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116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4、大学生为830元/人一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65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5、缴费时间为今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6、2022年门诊待遇提高,将门诊高费用补偿年度基金支付限额提高200元,提高到2800元/年;7、今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为缴费时间,税务部门提供了多种缴费渠道,包括:南京APP、支付宝首页、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APP,此外也可通过以下经办银行柜面实施缴费或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经办银行卡中,委托银行代扣代缴;8、在全市范围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均可经办缴费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南京居民医保2022缴费标准

4. 南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2022

缴费标准方面
老年居民每人380元/年(户籍迁入不满10年缴780元/年);
其他居民每人460元/年(户籍迁入不满10年缴780元/年);
学生儿童每人120元/年(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参保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孤儿个人不缴费,所需费用由财政予以补助。
续保方面
已参保居民个人身份未发生变化的,底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及户籍迁入满10年的居民,度续保统一由市社保中心负责办理,不需本人再办理其他续保手续。
已参保居民个人身份在2018年12月25日前发生变化的(如新增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等),以及低保人员、低保子女、特困职工子女,由本人或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2018年2月25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身份变更续保及验证手续。
2018年底前年满22周岁仍在校就读的学生,需携带相关学籍证明在2018年2月25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按“学生儿童”身份办理2018年度续保手续。如不办理,信息系统将统一按“其他居民”身份续保收费。
缴费方式
参保居民可按以下两种方式缴纳度医保费:
第一种是委托工商银行代扣代缴。参保居民到任意一家工商银行柜面,办理建立社保代扣关联关系手续。如已建立社保代扣关系,可根据相应的缴费标准将度医疗保险费存入建立代扣关系的工商银行卡中,由工商银行统一代扣。
第二种是直接到指定工商银行柜面缴费。参保居民凭“南京市民卡”或《参保登记表》(黄联)到指定工商银行柜面直接缴纳度的医保费。新生儿办理当年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可凭《参保登记表》(黄联)直接到指定工商银行柜面缴款。
缴费时间延长
2018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延长到2018年2月25日。凡在2018年2月25日前按规定办理好续保手续、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居民,2018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2018年度医保待遇。逾期不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居民不享受2018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5. 南京居民医保2022缴费标准

南京居民医保2022缴费标准如下:1、老年居民共计1730元/人一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127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460元;2、其他居民共计1750元/人一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119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560元;3、学生儿童为1410元/人一般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116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4、大学生为830元/人一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65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5、缴费时间为今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6、2022年门诊待遇提高,将门诊高费用补偿年度基金支付限额提高200元,提高到2800元/年;7、今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为缴费时间,税务部门提供了多种缴费渠道,包括:南京APP、支付宝首页、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APP,此外也可通过以下经办银行柜面实施缴费或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经办银行卡中,委托银行代扣代缴;8、在全市范围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均可经办缴费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南京居民医保2022缴费标准

6. 南京居民医保2022缴费标准

南京居民医保2022缴费标准如下:1、老年居民共计1730元/人一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127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460元;2、其他居民共计1750元/人一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119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560元;3、学生儿童为1410元/人一般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116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4、大学生为830元/人一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65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5、缴费时间为今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6、2022年门诊待遇提高,将门诊高费用补偿年度基金支付限额提高200元,提高到2800元/年;7、今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为缴费时间,税务部门提供了多种缴费渠道,包括:南京APP、支付宝首页、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APP,此外也可通过以下经办银行柜面实施缴费或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经办银行卡中,委托银行代扣代缴;8、在全市范围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均可经办缴费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7. 南京医保报销比例2022

一、南京市医保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一)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1、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看门诊200元以内的费用由个人承担,200-900元之间的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0%;
2、80周岁以上居民,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5%,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5%,9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3、“学生儿童”看门诊0-400元的医疗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60%;
4、在其他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50%,4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承担。
注意:参保居民在外地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由个人承担,基金不予补助。
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一)居民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1、2万元以上到4万元部分,支付50%;
2、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
3、6万元到8万元部分,支付60%;
4、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
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6、“学生儿童”基金支付85%。
(二)职工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1、2万元以上(不含2万元,下同)至4万元(含4万元,下同)部分,支付60%;
2、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
3、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
4、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
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
“居民”血友病。
按照轻、中、重分型,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1万、5万和10万,限额内基金支付比例为80%。
二、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最新
各地政策和报销比例均有所区别,具体需要以各地报销政策为准,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大致如下:
城镇职工医保:
1、在职职工:门诊免报额度为2000元,即在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中,超过2000元的部分才会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
2、退休职工:门诊免报额度为1300元,即在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中,超过1300元的部分才会予以报销,70岁以下的,报销比例为70%,而70岁以上,报销比例则为80%。
3、最高限额: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城镇居民医保:
1、普通门诊: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特殊病种: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新农合医保: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7、特殊病种: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南京医保报销比例2022

8. 南京医保报销比例2022

南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1、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看门诊200元以内的费用由个人承担,200-900元之间的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0%;2、80周岁以上居民,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5%,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5%,9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承担。3、“学生儿童”看门诊0-400元的医疗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60%;4、在其他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50%,4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承担。注意:参保居民在外地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由个人承担,基金不予补助。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一)居民门诊大病报销比例1、2万元以上到4万元部分,支付50%;2、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3、6万元到8万元部分,支付60%;4、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6、“学生儿童”基金支付85%。(二)职工门诊大病报销比例1、2万元以上(不含2万元,下同)至4万元(含4万元,下同)部分,支付60%;2、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3、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4、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三、“居民”血友病按照轻、中、重分型,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1万、5万和10万,限额内基金支付比例为80%。四、住院大病报销比例居民住院大病报销比例1、“居民”起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分别为1000、5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5%、85%、90%;2、“学生儿童”起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分别为500、4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9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