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

2024-05-06 17:08

1. 遗体捐献


遗体捐献

2. 有关遗体捐献

答:你是一个伟大的人!
各地区捐献基本流程都不一样,以海南省为例。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有海南医学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省农垦总局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和省红十字会。
无偿捐献办理流程
以山西省太原市捐献为例:

1.首先至太原市红十字会,地址:太原市桃园四巷27号。
领取太原市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三份。[2]
2.填写自愿捐献申请书、捐献申请表,申请表至少由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切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且同意。
3.至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办理公证(免费),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115号永丰大厦6层。
4.公证书与捐献登记表由太原市红十字会、城南公证处、捐献者各保存一份。
5.太原市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个人资料卡。
为了更好的做出贡献:捐献者去世后,请直系亲属在两小时内启动捐献程序。
   我国的一些接受站
北京首都医科大学志愿捐赠遗体接受站
北京协和医科大学遗体捐赠站
北京医科大学捐赠站
安徽医科大学遗体捐献接受站
四川华西医科大学附一院病理科
河南省红十字会遗体捐赠处
广州市红十字会
广州中山医科大学
广州暨南大学医学院
广州南方医科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遗体捐献站

3. 遗体捐献

遗体捐献要遵循无偿、自愿原则,需要捐献者直系亲属签字同意。同时,捐献者需要一个委托执行人,在捐献者死亡后,由委托执行人及时通知当地红十字会。生前未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的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可持本人和死者身份证件及全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一致同意的证明,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死者生前明确表示不捐献遗体的除外)。

捐献过程
  自愿捐献遗体的市民,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持委托人及报名者身份证)到当地县(市)区红十字会办公室登记,填写《山东省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由县(市)区红十字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填写《遗体志愿捐献者登记表》。办理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后,捐献人也可到红十字会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消登记。


自然人生前有意愿的,可委托执行人捐献遗体。执行人可以是捐献人亲属或者同事、好友等,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街道等机构。对生前未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的死者,其近亲属可全部或部分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科学事业。如果近亲属之间意见不统一,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捐献手续。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遗体捐献

4. 遗体捐献

分类:  医疗健康 
   问题描述: 
  
 怎样捐献遗体?
 
   解析: 
  
 捐献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未发现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作为器官捐献者的疾病。
 
  尸体器官的捐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死者生前有书面遗嘱同意捐献器官;死者近亲属书面同意且死者生前未有不同意捐献的意思表示;死者生前意识清醒时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其中,有权代表死者作出捐献器官意愿表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成年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孙子女和成年外孙子女。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原则。禁止以任何形式从事人体器官买卖及与器官买卖有关的商业活动。

5. 遗体捐献

法律分析: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遗体捐献

6. 遗体捐献


7. 遗体怎么捐献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遗体怎么捐献

8. 遗体的遗体捐献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