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书,辞职工作为什么说要扣下培训费?

2024-05-16 08:03

1. 没有合同书,辞职工作为什么说要扣下培训费?

如果没有约定,单位不能扣除。如果不是专项培训,也不能扣除。

没有合同书,辞职工作为什么说要扣下培训费?

2. 我要离职 公司说要我赔培训费这么办 没签培训合同

到百度上搜索在线律师,看看他们本能不能给你点帮助。像这样的问题,几乎没有什么专业人士能给你很好的答案。

3. 合同期内辞职,公司扣我培训费

1,首先要明白你所说的专项培训是个什么概念,如果是你作为上岗前最基本而且必须的培训,如企业文化培训,制度培训,基本操作培训,那么不管是否有合同约束,你是不需要承担此费用的;
2,如果专项培训是企业所进行的核心技术培训,高层核心管理特殊培训,出国进行专项技术技能管理培训等,而且公司在劳动合同或培训合同或培训制度中有约定的,同时还约定受训者在企业的服务期限,那么你就要承担相印的责任如培训违约金等;
3,如果受训者在约定的服务期内未遵守培训和约,受训者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最高数额不可以超过用人单位所提供的金额,而且支付的那部分就是受训者在用人单位尚未履行服务期那个时段的比例进行支付,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是不需要承担培训费用的,所以培训费用在服务期和尚未履行的服务期中进行分摊,受训者只承担尚未履行的服务期的那部分.

合同期内辞职,公司扣我培训费

4. 无合同,辞职,培训费。

只有差旅费没有培训费吗,那有可能不算培训,而是把一次上面要求的学习当成培训,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你双倍工资,还有你的社保,你的经济补偿。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5. 懂法律的大哥们我签了霸王合同怎么办? 1离职后须赔偿甲方3月工资跟培训费(根本没有培训过)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从事该行业,那原单位就应该在这半年内按月给你补偿,否则无需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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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没有签服务培训协议,我要辞职,要付培训费吗?

1、如果用人单位有出资对劳动者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的话,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一定的培训费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7. 签过培训协议说不足期限离职要扣培训费,请问合理吗?求助法律人士

你好,因为公司承担了你培训的费用(无论你有没有全程参加,公司都为你支付了这笔费用),你和公司签订了协议,协议期未满1年由于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如果协议中明确指出从培训日起未满1年你不得因个人原因离职,那么这种情况属于你违反了合同,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从你工资中扣除1000元是合理的。如果你们的协议中还注明了特殊情况,如:因个人身体不好不能胜任原工作而离职等,这种情况一般不属于违约的。 
    因为不知道你们的协议的具体内容,建议你带着协议咨询下专业律师,以免你的利益遭受损失。

签过培训协议说不足期限离职要扣培训费,请问合理吗?求助法律人士

8. 我在公司不想干了,想辞职人家要扣我培训费,我们没有签任何的合同.

不合理,你完全可以拒绝,如果他强行扣取,你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局,另外如果你已经过了试用期而公司没签合同给你,你还可以投诉他无合同,可以取得相应赔偿的.
如有问题,欢迎你再问我,我认识好多智通人力资源顾问,很擅长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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