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0种情况可以无理由退房 退房没商量!

2024-05-13 14:12

1. 这10种情况可以无理由退房 退房没商量!

买房是个复杂的过程,往往三思后行,买到的却还是不尽如人意。当买房后悔了想退房怎么办?看看以下10种情况,可以无理由退房。
1、延迟交房
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拿不到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人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5、无法得到贷款
在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同样,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购房人无法办理商业按揭贷款的,也可以依照合同规定退房。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新版合同规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7、房屋质量不合格
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较少发生。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8、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
新版合同规定,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款,并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9、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
10、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告知购房人房产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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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0种情况可以无理由退房 退房没商量!

2. “无理由退房”背后,到底隐藏的是好事还是坑?

你好,非常高兴能够刷到你的问题,希望我的一些见解可以给你带来帮助。
新冠疫情的笼罩之下,房地产企业的好日子可谓是一去不复返。各大房地产企业的负债率都创下了新高,资金链的紧绷让他们在楼盘销售方面屡出新招。有很多的房企都提出了无理由退房这个口号。

在这样响亮的口号之下,无理由退房到底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呢?首先从字面意义上来说,无理由退房肯定是一个好处,因为从目前的房地产销售市场上来看,大多数的楼盘都是以期房的形式销售的消费者们只可以在沙盘上观看楼盘的大体情况。而且由于一些不良房地产商的存在,很多时候他们都慢慢的修改了规划,让老百姓们在收房后大呼后悔,而选择退房时也往往因为合同问题无法成功退房。
我身边就曾有一个朋友,因为他之前的房屋采光效果不好攒了。几年的钱之后,准备选择一个采光效果较好的楼盘。他在观看了楼盘的沙盘之后,选择了一个南面临街的商铺,因为前面只是一个两层的物业楼,所以他选择了一个12楼层的三居室。当他交款之后,经过了一年的等待,终于迎来了交房的时刻,一正当他幻想的满屋阳光的时候,却突然发现号称的两层物业楼已经变成了一个高达11层的商业公寓。这11层的公寓对他的房屋采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仅仅在中午的时候可以见一点,阳光上和下午基本上都笼罩在阴影之中。
我这位愤怒的朋友在找开发商交涉时却声称他们的规划在后期进行了改变,并且通过了备案。在合同中也做出了规划改变的相应条款,所以从契约精神上来说,我的朋友是无法退款。


最终我的这位朋友可谓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最终房屋也没有退款成功。所以在这个时候房地产商推出的无理由退房口号之后,在面对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退房也就有合同依据了。



不过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伙的事,如果房地产企业声称他们提供无理由退房服务,那么一定要让他们将该条款写入到合同之中。防止以后发生纠纷的时候合同中无法体现。
对于这件事情,小伙伴们有什么看法呢?大家伙儿可以一起在评论区讨论一下。

3. 如何避开“无理由退房”陷阱?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房企自春节起近一个月的线下销售基本停滞。于是,房企纷纷启动线上营销模式,而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出现在楼市的“无理由退房”,也成为众多房企加码线上营销的“撒手锏”。
“无理由退房”看上去无比美好,但购房者买到手的房子真的能“无理由”退货吗?“无理由退房”只是退定金还是可以退已付房款?在实际买房过程中,购房者真的可以做到“无理由退房”吗?
“真退”还是“噱头”
春节后兴起的这一波“无理由退房”举措,其实也是房企在疫情之下的无奈之举。
疫情冲击下,楼市销售几乎降至冰点。克而瑞监测的27个重点城市2月整体成交仅240万平方米,同比下滑77%,创下有史以来最大跌幅,武汉、宁波等城市2月楼市甚至为零成交。
从企业层面来看,2月份大多数房企的销售额同比出现大幅下滑。如首创置业合约销售金额同比约下降89%,新城控股合同销售金额同比减少56.55%,碧桂园权益合同销售金额同比减少49.97%,保利发展签约金额同比下降39.94%,融创中国合同销售金额同比下降33.17%。
而疫情之下,对现金流要求极高的房地产企业,为了卖房可谓使出了浑身解数,除了火速推出线上售楼和直播卖房,“无理由退房”举措也极为吸睛。
如阳光城明确自2月6日起至3月31日止,在草签并支付规定首付比例之后,对指定房源可以享受无理由退房;新城控股规定2月1日至28日在“小新e房”线上认购,60天内可无条件退房。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自年后复工以来,融创中国、美的置业、禹州地产、时代中国、花样年、大悦城、碧桂园等房企纷纷推出了类似的“无理由退房”措施,期限从30天到180天不等。
那么,房企推出的“无理由退房”是真退还是噱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有些房企推出“无理由退房”举措,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往往只是在玩文字游戏,其中还有着众多套路。
“退房”只限退定金
“我给您发一下我们楼盘的资料吧,现在都是在线看房,您要是觉得合适就交1000块钱定下来,我们现在是无理由退房。”这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在手机上收到的郑州某楼盘销售人员推送的信息。
不过,当记者询问什么是“无理由退房”时,这位销售人员表示:“就是把您的1000块钱(定金)退给您。”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很多楼盘项目都承诺“无理由退房”,但表示仅仅是“退定金”。至于签订合同之后,则直接表示“无法退房”。
“您需要缴纳5万元的认筹金,在规定的时间内交齐房款就可以了,您选择退房的话我们可以把认筹金全额退还。” 北京朗廷湾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了房款之后就不能退了。”
北京喜悦学府项目的置业顾问告诉记者,目前该楼盘定金需要30万元,该定金能够以“无理由退房”的名义退还。不过他同时透露:“我们现在能0元锁定房源,只要您提交相应的客户资料。”
也就是说,该楼盘甚至省掉了别家几千元的订房金。该置业顾问透漏,目前每天选择0元订房的客户有10人左右。
在回答能够退还购房款时,他选择了回避:“如果你觉得咱们项目符合要求,您再交房款。如果您不满意,那您也没必要折腾。”
北京的多位中介人员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购买新房几乎都是只能退定金,一旦签了合同则无法退还。”
3位“退房”者的遭遇
事实上,“无理由退房”并非新鲜事物,早在1995年SOHO现代城便首先提出了“无理由退房”。到了2001年,潘石屹的无理由退房政策变为“年息10%的无理由退房”,也就是说,这其中包含了退款的时间成本。
上述朗廷湾的销售人员也告诉记者,定金可以退。“不过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那么,如果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希望退房怎么办?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相比退定金而言,这是一个漫长且劳神的过程。
“我的购房首付款在开发商那里已经有将近9个月了,到底什么时候能完成退款,我也不清楚。” 去年在北京石景山买房的谢凯对记者说。
2019年6月,谢凯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但是因为网签的原因,一直到当年12月才拿到银行贷款。不过因为其他原因,谢凯决定退房,该楼盘开发商也答应退款。不过从今年1月才开始申请走退款流程。
目前,谢凯的购房首付款仍然杳无音信。“我已经准备起诉开发商了。”
而刘坤则是交了25万元的认购金之后便后悔了,但他并未签订购房合同。去年刘坤缴纳完认购金后,他所购楼盘的开发商便开始大规模打折。“我认购的房子一下子亏了6万元左右,作为一个普通百姓,这可是我们家半年的收入呀。”
当刘坤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后,得到的答复是,需要再缴纳25万元后才能将之前的认购金退回。
而王洋在退房时,则遭遇了被扣违约金的经历。购房之前,开发商给王洋的承诺是可以退全款,但他真正申请退房后。“我被告知需要走3~6个月的流程。”
两个月后,王洋接到了开发商“扣除12万元违约金”的要求。发商的解释是,因为他的贷款银行没有通过,导致没有及时缴纳剩余款项。“之前开发商明明承诺的是,如果贷款被拒可以退全款的。”
“无理由退房”陷阱咋避免
那么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如何避免掉入“无理由退房”的陷阱?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张奇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无理由退房’作为房地产企业向购房者发出购房要约时附加的一项条件,属于购房合同的一部分,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一般会认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张奇表示,“无理由退房”往往是附加一定条件的,而房地产企业在宣传时仅仅强调可以“无理由退房”,但是却不向消费者示明“无理由退房”的条件。因此,往往陷入“购房者‘无理由退房’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又以购房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而拒绝购房者‘无理由退房’”的矛盾中。
因此,张奇建议,购房者在缴纳认购金、签订‘无理由退房’协议时,应全面了解退房的要求及其所附加的条件。”
“此外,购房者所缴纳的认购金,在‘无理由退房’协议上多表述为‘定金’。按照法律规定,在协议对‘定金’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如果因购房者原因最终交易未达成的,购房者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所以,消费者在缴纳认购金时,一定要明确认购金的性质。”张奇补充道。(应受访者要求,文中谢凯、刘坤、王洋均为化名)

如何避开“无理由退房”陷阱?

4. 如何避开“无理由退房”陷阱?

“无理由退房”,真退还是噱头?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房企自春节起近一个月的线下销售基本停滞。于是,房企纷纷启动线上营销模式,而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出现在楼市的“无理由退房”,也成为众多房企加码线上营销的“撒手锏”。
“无理由退房”看上去无比美好,但购房者买到手的房子真的能“无理由”退货吗?“无理由退房”只是退定金还是可以退已付房款?在实际买房过程中,购房者真的可以做到“无理由退房”吗?
“真退”还是“噱头”
春节后兴起的这一波“无理由退房”举措,其实也是房企在疫情之下的无奈之举。
疫情冲击下,楼市销售几乎降至冰点。克而瑞监测的27个重点城市2月整体成交仅240万平方米,同比下滑77%,创下有史以来最大跌幅,武汉、宁波等城市2月楼市甚至为零成交。
从企业层面来看,2月份大多数房企的销售额同比出现大幅下滑。如首创置业合约销售金额同比约下降89%,新城控股合同销售金额同比减少56.55%,碧桂园权益合同销售金额同比减少49.97%,保利发展签约金额同比下降39.94%,融创中国合同销售金额同比下降33.17%。
而疫情之下,对现金流要求极高的房地产企业,为了卖房可谓使出了浑身解数,除了火速推出线上售楼和直播卖房,“无理由退房”举措也极为吸睛。
如阳光城明确自2月6日起至3月31日止,在草签并支付规定首付比例之后,对指定房源可以享受无理由退房;新城控股规定2月1日至28日在“小新e房”线上认购,60天内可无条件退房。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自年后复工以来,融创中国、美的置业、禹州地产、时代中国、花样年、大悦城、碧桂园等房企纷纷推出了类似的“无理由退房”措施,期限从30天到180天不等。
那么,房企推出的“无理由退房”是真退还是噱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有些房企推出“无理由退房”举措,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往往只是在玩文字游戏,其中还有着众多套路。
“退房”只限退定金
“我给您发一下我们楼盘的资料吧,现在都是在线看房,您要是觉得合适就交1000块钱定下来,我们现在是无理由退房。”这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在手机上收到的郑州某楼盘销售人员推送的信息。
不过,当记者询问什么是“无理由退房”时,这位销售人员表示:“就是把您的1000块钱(定金)退给您。”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很多楼盘项目都承诺“无理由退房”,但表示仅仅是“退定金”。至于签订合同之后,则直接表示“无法退房”。
“您需要缴纳5万元的认筹金,在规定的时间内交齐房款就可以了,您选择退房的话我们可以把认筹金全额退还。” 北京朗廷湾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了房款之后就不能退了。”
北京喜悦学府项目的置业顾问告诉记者,目前该楼盘定金需要30万元,该定金能够以“无理由退房”的名义退还。不过他同时透露:“我们现在能0元锁定房源,只要您提交相应的客户资料。”
也就是说,该楼盘甚至省掉了别家几千元的订房金。该置业顾问透漏,目前每天选择0元订房的客户有10人左右。
在回答能够退还购房款时,他选择了回避:“如果你觉得咱们项目符合要求,您再交房款。如果您不满意,那您也没必要折腾。”
北京的多位中介人员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购买新房几乎都是只能退定金,一旦签了合同则无法退还。”
3位“退房”者的遭遇
事实上,“无理由退房”并非新鲜事物,早在1995年SOHO现代城便首先提出了“无理由退房”。到了2001年,潘石屹的无理由退房政策变为“年息10%的无理由退房”,也就是说,这其中包含了退款的时间成本。
上述朗廷湾的销售人员也告诉记者,定金可以退。“不过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那么,如果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希望退房怎么办?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相比退定金而言,这是一个漫长且劳神的过程。
“我的购房首付款在开发商那里已经有将近9个月了,到底什么时候能完成退款,我也不清楚。” 去年在北京石景山买房的谢凯对记者说。
2019年6月,谢凯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但是因为网签的原因,一直到当年12月才拿到银行贷款。不过因为其他原因,谢凯决定退房,该楼盘开发商也答应退款。不过从今年1月才开始申请走退款流程。
目前,谢凯的购房首付款仍然杳无音信。“我已经准备起诉开发商了。”
而刘坤则是交了25万元的认购金之后便后悔了,但他并未签订购房合同。去年刘坤缴纳完认购金后,他所购楼盘的开发商便开始大规模打折。“我认购的房子一下子亏了6万元左右,作为一个普通百姓,这可是我们家半年的收入呀。”
当刘坤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后,得到的答复是,需要再缴纳25万元后才能将之前的认购金退回。
而王洋在退房时,则遭遇了被扣违约金的经历。购房之前,开发商给王洋的承诺是可以退全款,但他真正申请退房后。“我被告知需要走3~6个月的流程。”
两个月后,王洋接到了开发商“扣除12万元违约金”的要求。发商的解释是,因为他的贷款银行没有通过,导致没有及时缴纳剩余款项。“之前开发商明明承诺的是,如果贷款被拒可以退全款的。”
“无理由退房”陷阱咋避免
那么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如何避免掉入“无理由退房”的陷阱?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张奇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无理由退房’作为房地产企业向购房者发出购房要约时附加的一项条件,属于购房合同的一部分,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一般会认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张奇表示,“无理由退房”往往是附加一定条件的,而房地产企业在宣传时仅仅强调可以“无理由退房”,但是却不向消费者示明“无理由退房”的条件。因此,往往陷入“购房者‘无理由退房’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又以购房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而拒绝购房者‘无理由退房’”的矛盾中。
因此,张奇建议,购房者在缴纳认购金、签订‘无理由退房’协议时,应全面了解退房的要求及其所附加的条件。”
“此外,购房者所缴纳的认购金,在‘无理由退房’协议上多表述为‘定金’。按照法律规定,在协议对‘定金’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如果因购房者原因最终交易未达成的,购房者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所以,消费者在缴纳认购金时,一定要明确认购金的性质。”张奇补充道。(应受访者要求,文中谢凯、刘坤、王洋均为化名)

5. 如何避开“无理由退房”陷阱?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房企自春节起近一个月的线下销售基本停滞。于是,房企纷纷启动线上营销模式,而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出现在楼市的“无理由退房”,也成为众多房企加码线上营销的“撒手锏”。
“无理由退房”看上去无比美好,但购房者买到手的房子真的能“无理由”退货吗?“无理由退房”只是退定金还是可以退已付房款?在实际买房过程中,购房者真的可以做到“无理由退房”吗?
“真退”还是“噱头”
春节后兴起的这一波“无理由退房”举措,其实也是房企在疫情之下的无奈之举。
疫情冲击下,楼市销售几乎降至冰点。克而瑞监测的27个重点城市2月整体成交仅240万平方米,同比下滑77%,创下有史以来最大跌幅,武汉、宁波等城市2月楼市甚至为零成交。
从企业层面来看,2月份大多数房企的销售额同比出现大幅下滑。如首创置业合约销售金额同比约下降89%,新城控股合同销售金额同比减少56.55%,碧桂园权益合同销售金额同比减少49.97%,保利发展签约金额同比下降39.94%,融创中国合同销售金额同比下降33.17%。
而疫情之下,对现金流要求极高的房地产企业,为了卖房可谓使出了浑身解数,除了火速推出线上售楼和直播卖房,“无理由退房”举措也极为吸睛。
如阳光城明确自2月6日起至3月31日止,在草签并支付规定首付比例之后,对指定房源可以享受无理由退房;新城控股规定2月1日至28日在“小新e房”线上认购,60天内可无条件退房。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自年后复工以来,融创中国、美的置业、禹州地产、时代中国、花样年、大悦城、碧桂园等房企纷纷推出了类似的“无理由退房”措施,期限从30天到180天不等。
那么,房企推出的“无理由退房”是真退还是噱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有些房企推出“无理由退房”举措,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往往只是在玩文字游戏,其中还有着众多套路。
“退房”只限退定金
“我给您发一下我们楼盘的资料吧,现在都是在线看房,您要是觉得合适就交1000块钱定下来,我们现在是无理由退房。”这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在手机上收到的郑州某楼盘销售人员推送的信息。
不过,当记者询问什么是“无理由退房”时,这位销售人员表示:“就是把您的1000块钱(定金)退给您。”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很多楼盘项目都承诺“无理由退房”,但表示仅仅是“退定金”。至于签订合同之后,则直接表示“无法退房”。
“您需要缴纳5万元的认筹金,在规定的时间内交齐房款就可以了,您选择退房的话我们可以把认筹金全额退还。” 
北京朗廷湾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了房款之后就不能退了。”
北京喜悦学府项目的置业顾问告诉记者,目前该楼盘定金需要30万元,该定金能够以“无理由退房”的名义退还。不过他同时透露:“我们现在能0元锁定房源,只要您提交相应的客户资料。”
也就是说,该楼盘甚至省掉了别家几千元的订房金。该置业顾问透漏,目前每天选择0元订房的客户有10人左右。
在回答能够退还购房款时,他选择了回避:“如果你觉得咱们项目符合要求,您再交房款。如果您不满意,那您也没必要折腾。”
北京的多位中介人员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购买新房几乎都是只能退定金,一旦签了合同则无法退还。”
3位“退房”者的遭遇
事实上,“无理由退房”并非新鲜事物,早在1995年SOHO现代城便首先提出了“无理由退房”。到了2001年,潘石屹的无理由退房政策变为“年息10%的无理由退房”,也就是说,这其中包含了退款的时间成本。
上述朗廷湾的销售人员也告诉记者,定金可以退。“不过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那么,如果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希望退房怎么办?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相比退定金而言,这是一个漫长且劳神的过程。
“我的购房首付款在开发商那里已经有将近9个月了,到底什么时候能完成退款,我也不清楚。” 去年在北京石景山买房的谢凯对记者说。
2019年6月,谢凯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但是因为网签的原因,一直到当年12月才拿到银行贷款。不过因为其他原因,谢凯决定退房,该楼盘开发商也答应退款。不过从今年1月才开始申请走退款流程。
目前,谢凯的购房首付款仍然杳无音信。“我已经准备起诉开发商了。”
而刘坤则是交了25万元的认购金之后便后悔了,但他并未签订购房合同。去年刘坤缴纳完认购金后,他所购楼盘的开发商便开始大规模打折。“我认购的房子一下子亏了6万元左右,作为一个普通百姓,这可是我们家半年的收入呀。”
当刘坤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后,得到的答复是,需要再缴纳25万元后才能将之前的认购金退回。
而王洋在退房时,则遭遇了被扣违约金的经历。购房之前,开发商给王洋的承诺是可以退全款,但他真正申请退房后。“我被告知需要走3~6个月的流程。”
两个月后,王洋接到了开发商“扣除12万元违约金”的要求。发商的解释是,因为他的贷款银行没有通过,导致没有及时缴纳剩余款项。“之前开发商明明承诺的是,如果贷款被拒可以退全款的。”
“无理由退房”陷阱咋避免
那么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如何避免掉入“无理由退房”的陷阱?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张奇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无理由退房’作为房地产企业向购房者发出购房要约时附加的一项条件,属于购房合同的一部分,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一般会认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张奇表示,“无理由退房”往往是附加一定条件的,而房地产企业在宣传时仅仅强调可以“无理由退房”,但是却不向消费者示明“无理由退房”的条件。因此,往往陷入“购房者‘无理由退房’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又以购房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而拒绝购房者‘无理由退房’”的矛盾中。
因此,张奇建议,购房者在缴纳认购金、签订‘无理由退房’协议时,应全面了解退房的要求及其所附加的条件。”
“此外,购房者所缴纳的认购金,在‘无理由退房’协议上多表述为‘定金’。按照法律规定,在协议对‘定金’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如果因购房者原因最终交易未达成的,购房者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所以,消费者在缴纳认购金时,一定要明确认购金的性质。”张奇补充道。(应受访者要求,文中谢凯、刘坤、王洋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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