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2024-05-18 02:54

1.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多少,要看具体的伤残鉴定等级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
2、如《北京市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其所在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应当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基本养老金时,工伤职工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第三十六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收回《工伤证》并交至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一)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伤残赔偿金是一回事吗?

  工伤赔偿金中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公司承担),在医疗期间享受停工留薪待遇,由公司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 受伤时单位没有上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第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你的伤残等级支付的一次性补助,是因为你受伤达到伤残等级了才给你发的,没有达到伤残等级,是不给的。
第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因为你主动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你提出不再签订合同的,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的一次性补助,医疗补助,是补助你解除合同之后,如果仍需治疗发生的费用的补助,就业补助是因为你解除合同,暂时没有工作,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以上三个补助,不是一回事,各有各的用途,如果单位没参加工伤保险,一切费用全部单位承担。
第三,你如果工伤经过认定是工伤,并且达到伤残等级,可以享受上面的三个补助。

受伤时单位没有上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4.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多少,要看具体的伤残鉴定等级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
2、如《北京市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其所在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应当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基本养老金时,工伤职工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第三十六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收回《工伤证》并交至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一)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5.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它们区别.由谁来支付.己买了工伤保险.

如果有工伤保险的话,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在伤残鉴定后,提交相关待遇申请表后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时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它们区别.由谁来支付.己买了工伤保险.

6.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大概支付几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补偿;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为伤残影响再就业择业和待遇的补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国务院授权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建议查询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细则,或者直接咨询当地人社局和社保局。
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
第 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指的是工伤以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还是和厂方解...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基数,各地规定不完全相同。有的地方是本人工资,有的地方是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如果是以本人工资为计算基数,你说的“是和厂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有这样规定的,比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也有的地方如黑龙江省就按离岗前的本人工资计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指的是工伤以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还是和厂方解...

8. 工伤,保险给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后,工厂不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金怎么办?

  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支付了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双方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公司保险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等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