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水库周边土地水库是不是拥有使用权 而农民没有权利去开发和承包 国家水利局对此有何规定

2024-05-04 23:42

1. 请问水库周边土地水库是不是拥有使用权 而农民没有权利去开发和承包 国家水利局对此有何规定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含县级)水利部门直接管理的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用地属于国家所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也就是说,水库周边土地如果已经被征用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农民没有权利去开发和承包。如果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有权利去开发和承包。

请问水库周边土地水库是不是拥有使用权 而农民没有权利去开发和承包 国家水利局对此有何规定

2. 水库经营权转让法律规定

对于水库,大家都知道与湖泊差不多,其中的蓄水量也是很大的,因此有人会想承包水库养殖,那么你知道水库承包合同能否转让吗?相信很多人不了解。以下由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一、水库承包合同能否转让      《建筑法》中明文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转包”进行了明确的法律定义,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截肢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二、水库承包给个人合法吗      如果水库是集体所有的,那么适用土地承包法,需要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如果没有这个程序,就属于违法。如果水库是国家所有,那么,承包的时候无需经过村民同意,而需要按照招投标的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三、怎么承包农村土地?      《土地承包土地法》第5条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土地管理法》第15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24条规定: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另外,该法第25条也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可以明确的是,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非因合法事由,非经合法程序,发包方都不能单方解除或变更土地承包合同。      以上就是为您带来的关于“水库承包合同能否转让”的相关内容。水库承包合同转让在于建设工程能都转包,具体情况还是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或者存在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

3. 关于水库权属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水库所有权归属国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关于水库权属法律规定

4. 水库权属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5. 水库不能使用土地所有权归谁

水库土地所有权要么是集体,要么是国家所有。本人承包的水库的水面使用权,如果没水不能使用了,只能根据合同向发包人提出补偿要求。具体是经济补偿,还是以水库变成的土地使用权来代替,需要双方协商,总之所有权和本人是没关系的。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水是人类生活和社会生产的基本物质,人们在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过程中,形成复杂的权益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规模越来越大,水越来越成为影响整个社会生活的重要因素,水资源权属已成为不能回避的重要法律问题。水资源权属法律制度是水资源所有权和因占有、使用水资源而产生的各种相关财产权益(如取水权)的统称。由于水资源是一种动态的资源,具有多种功能,可以重复使用,决定了水资源权属与一般的财产权又有所不同,具有自己的特点。世界各国在长期的社会发展和用水实践中形成了自己成文或者不成文的水资源权属法律制度,这些规范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因此,水资源权属法律制度是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制度、水资源状况、历史习惯、文化传统等紧密相关的,统一模式的水资源权属法律制度是不存在的。水资源权属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制定各种水事法律规范、设定水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随着水资源紧缺和水环境污染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重大难题,把水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公共财产由政府加强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控制和管理已逐渐成为当今世界的一种趋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水库不能使用土地所有权归谁

6. 水库所有权

法律分析:水库土地所有权要么是集体,要么是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