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如何召开的?股东大会召开流程是怎样的?

2024-05-18 13:42

1. 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如何召开的?股东大会召开流程是怎样的?

      股东大会作为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这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      股东大会召集流程
      一、股东大会通常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除此之外,独立董事有权请求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      二、监事会和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自行召开股东大会。      三、具体流程      1、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应当在受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时或者不同意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的,应当在做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不同意召开的,应该说明理由并公告。      2、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应该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的,应当在做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上市公司股东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应当在收到请求后的10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的,应当在做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前述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前述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对于监事会或者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如何召开的?股东大会召开流程是怎样的?

2. 上市企业股东大会在审议下列哪些事项

法律分析:股东会特别决议是就公司特别事项作出的决议,如变更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资本;缔结、变更或终止关于转让或出租公司财产或营业以及受让他人财产或营业的合同;公司转化、合并或解散,等等。 特别决议的形成要求较严格,一般要有代表发行股份总数2/3或3/4的股东出席,并以出席股东表决权的过半数或3/4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下列哪些事项

法律分析:股东会特别决议是就公司特别事项作出的决议,如变更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资本;缔结、变更或终止关于转让或出租公司财产或营业以及受让他人财产或营业的合同;公司转化、合并或解散,等等。 特别决议的形成要求较严格,一般要有代表发行股份总数2/3或3/4的股东出席,并以出席股东表决权的过半数或3/4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下列哪些事项

4. 公司上市什么情况下会召开股东会?

以下情况下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1、公司章程规定的会议期限届至时,按时召开定期会议;2、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5.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上市前,一定要召开股东大会吗?没有开会会影响上市申报吗?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啦

当然要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都要开。
       依据最基础的是《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职权的规定。因为发行股票是增资的过程,所以需要股东大会通过。
       其次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也有类似规定。
       最实际的就是向证监会申报上市材料里有一项必备的材料就是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没有这个证监会压根就不受理的。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上市前,一定要召开股东大会吗?没有开会会影响上市申报吗?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啦

6. 上市公司先召开董事会还是先召开股东会?

有关上市公司的投资、任命、经营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董事会的形成
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
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或者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如果是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首先,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当公司董事,就必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在目前的公司法实践中,董事只能由自然人担任。
其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
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和充分集中股东意见。但人数也不宜过多,以避免机构臃肿,降低办事效率。因此公司或在最低限额以上,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章程确定董事的人数。
由于董事会是会议机构,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
4、在董事会中,董事长具有最大权限,是董事会的主席。一般情况下,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二,在董事会休会期间,行使董事会职权,对业务执行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7. 上市公司先召开董事会还是先召开股东会?

有关上市公司的投资、任命、经营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董事会的形成
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
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或者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如果是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首先,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当公司董事,就必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在目前的公司法实践中,董事只能由自然人担任。
其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
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和充分集中股东意见。但人数也不宜过多,以避免机构臃肿,降低办事效率。因此公司或在最低限额以上,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章程确定董事的人数。
由于董事会是会议机构,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
4、在董事会中,董事长具有最大权限,是董事会的主席。一般情况下,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二,在董事会休会期间,行使董事会职权,对业务执行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上市公司先召开董事会还是先召开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