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账户被盗危险吗

2024-05-12 21:55

1. 股票账户被盗危险吗

股票账户会被盗。但是,投资者的股票账户被盗,账户的资金并不会被转走。因为,盗取股票账户的人,不能获取投资者银证转账绑定的银行卡。所以,投资者不用过于恐慌。但股票账户被盗,有可能会被盗号者胡乱买卖交易。因此,投资者在设置交易密码时,需要设置复杂一点,防止股票账户被盗的风险。
如果,投资者股票账户被盗,投资者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开户的证券公司挂失密码,再重新设置密码。
通常情况下,很少会出现投资者股票账户被盗。而且针对证券账户盗买盗卖时有发生的情况,证券公司是很重视的。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技术指引》要求,证券公司需保障网上交易证券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不断提高网上炒股尤其是手机炒股的加密程度,防止盗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股票市场风险包括哪些
1、政策风险经济政策和管理措施可能会造成股票收益的损失,这在新兴股市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2、利率风险在股票市场上,股票的交易价格是按市场价格进行,而不是按其票面价值进行交易的。市场价格的变化也随时受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
3、购买力风险轻微通货膨胀会刺激投资需求的增长,从而带动股市的活跃;当通货膨胀超过一定比例时,未来的投资回报将大幅贬值。
2、市场风险在新兴市场上,造成股市波动的因素更为复杂,价格波动大,市场风险也大。防范策略:投资人可以从公开的信息中,结合对国家宏观经济的理解,做到提前预测和防范,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
二、如何防止股票倒卖
1、细心保管自己的股东代码卡、股票买卖股票交割单等凭证,以防不慎被人利用;
2、经常查询股票交易账户,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以减少损失;
3、注意交易密码的保密。如使用电话后防止他人用重拨功能获取你的帐户和密码;自助委托系统的投资者注意在股票委托完成后销去前面输入的数据;使用电脑网上委托要注意采取锁屏、保密等措施;使用手机炒股的投资者还要注意手机不要轻易借给他人使用等。
4、不定期修改交易密码。

股票账户被盗危险吗

2. 股票账户被盗怎么办?

股票帐户被盗处理方法:
被盗了,马上就去开户证券公司去,说明你的情况。挂失密码,重新设置新密码,这样就把帐户找回来了。被盗时资金是安全的,因为盗号的人银证转帐转不了(银证转帐业务可谓是证券公司的聪明之举)。但股票会被人乱买卖。所以在交易的时候密码一定要设的复杂一些,网上交易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针对证券账户盗买盗卖时有发生的情况,证券公司应提高重视程度,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技术指引》要求,保障网上交易证券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不断提高网上炒股尤其是手机炒股的加密程度,防止盗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时将对投资者保护账户密码安全的风险提示和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定期组织投资者参加安全交易的活动和讲座,在营业场所及网上证券服务端做好投资者保护自身账户密码安全的提示工作。
对假冒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的非法活动及时处置,并通过证券公司网站、网上证券客户端、电话语音系统、短信平台、公众平台等提醒客户注意,以提高投资者的信息安全意识。

3. 股票账户被盗怎么办

1、股票账户被盗投资者首先应该拨打证券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说明情况并且查看资金情况申请暂时冻结该账户以免进一步造成损失。2、同时投资者携带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去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申请修改密码,如果资金发生被盗的情况并报警要求证券公司查明资金动向。3、最后等确定排除风险之后解冻账户即可。

股票账户被盗怎么办

4. 盗用股票账户什么罪

盗用股民帐户买卖股票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重大损失如何认定
(1)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侵犯商业秘密的举证难。
这种举证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权利人的不配合。往往权利人对其拥有的商业秘密不愿提供作为证据,更不愿将技术信息送关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这就造成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证据上存在问题。
(2)对行为人泄露的信息是否属商业秘密的鉴定问题。
如果具备鉴定的条件的话,有关技术信息应当委托专业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因为在审查行为人泄露的技术信息是否属商业秘密时,往往会涉及很复杂的技术问题,法官对这类专业技术又知之甚少,如何来认定该专业技术属商业秘密。在这种情况下,专业权威的鉴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专业人员对专业技术的国内外最新情况比较了解,其通过对资料检索并进行对比分析后得出的结论,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法官是中立裁判者,据以定案的鉴定结论必须进行当庭质证并听取双方意见后,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判断后决定是否采信。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立案标准第1项规定,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所谓商业秘密,刑法第219条作了立法解释,技术信息,是指技术配方、技术诀窍、技术流程等信息。经营信息,是指有关经营的重大决策,以及与往来客户的情况等信息。所谓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的价值,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
立案标准第2项规定,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追究。这里致使权利人破产,是指由于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导致享有商业秘密所有权、使用权的公司、企业破产的情形。所谓破产,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企业资不抵债等原因申请宣告破产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至于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具体标准和情形,有待司法实践进一步总结。实践中,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5. 股票被盗卖盗买谁的责任

股票被盗卖盗买,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该由谁承担责任:
1、券商担责:(1)证券商违反保密义务泄露了资料,使客户的账号或密码泄密;
(2)券商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盗取客户账号和密码进行犯罪活动;
(3)客户下单时安全保障措施不完善,以及交易系统缺乏防范黑客侵袭的必要设置。
2、投资者担责:投资者在交易时不谨慎而导致账户和交易密码泄密。因股票被盗卖盗买而惨遭损失,
该由谁担责,是需要有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才能确定的,要是不清楚怎样收集证据资料的,建议及时联系律师协助处理,以便进行追偿。
一、股票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
股票的融资融券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使用自有证券或者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证券。客户应当交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用证券充抵。客户交存的保证金,以及通过融资融券交易买入的全部证券,和卖出证券所得的全部资金,均为对证券公司的担保物。应当存入证券公司客户证券担保账户,或者客户资金担保账户,并记入该客户授信账户。证券公司不得动用客户担保账户内的证券或者资金。
二、平台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
个人信息泄露的处理方式有:更换账号,更改重要的密码,报案,委托律师起诉,收集证据,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防止被骗等。个人信息泄漏后,要第一时间换账号。由于现在网络十分发达,信息泄露之后如果不换账号,那么在这个账号下登陆的各种信息就会源源不断地流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股票被盗卖盗买谁的责任

6. 盗用股民帐户买卖股票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某银行电脑工程师鲁某先后窜至多家证券公司,趁股民操作自动委托交易电脑终端键盘买卖股票之机,通过站在后面偷看股民的指法,窃取了200多名股民的股东代码和保证金帐户密码。接着,鲁通过此代码和密码进入11名股民帐户和保证金帐户,将股票帐户上的股票卖出,使资金回笼到保证金帐户,然后再通过窃取到的股东代码和保证金密码,假借其他股民的名义,以高于自己卖出的价格买进自己卖出的股票,以赚取买入价和卖出价之间的差额,从中获利4万多元,造成他人损失10多万元。分歧意见:本案中鲁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是无疑的,但对其行为究竟构成何罪,存在着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鲁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理由是,鲁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通过利用他人资金进行非法交易获取利益的目的,在客观方面通过窃取他人股东代码和交易密码,秘密进入他人帐户内,使用他人财产并占有收益,符合盗窃罪的行为特征。第二种意见认为,鲁某的行为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理由是,鲁某作为金融部门的工作人员,应知高买低卖、低买高卖股票的方式会给证券交易价格造成非正常波动,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可见,鲁在主观上具有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间接故意,鲁在客观上实施了低买高卖股票的行为,人为地造成证券价格波动,并且由于其行为造成10多名股民10多万元的损失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第三种意见认为,鲁某的行为既不构成盗窃罪,也不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评析: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鲁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本案中的鲁某尽管在主观上存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又在客观方面实施了窥视股民指法,窃取了200多名股民的股东代码和保证金帐户密码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秘密窃取”的特征,但法律明确规定,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而这里所说的“财物”,必须是人们能够控制或者占有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品或表示财物的所有权凭证。它既包括有形财产,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科技成果等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财产,还包括存单、债券、提单等有价证券。而鲁某所窃取的对象乃是股东代码和交易密码,不属于重要科技成果之类的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财产,其本身不具有“财物”的属性,知晓它、窃取它,只是掌握了获取他人财物的条件或途径,并不可能直接控制、占有他人财物。

7. 股票盗卖和盗买该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处理方式如下:1.迅速变更密码,通知券商冻结自己的账户,以防事件再度发生。2.如果尚未遭受损失或损失较小,可在通知券商的情况下进行反向操作,恢复到原来的状态,然后再就已遭受的损失部分进行维权。3.如果已遭受较大损失,你选择通过刑事诉讼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那么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4.页可以选择以民事诉讼保护自己权益的,那么也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股票盗卖和盗买该怎么处理

8. 股票被盗卖盗买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股票被盗卖盗买,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该由谁承担责任:
(1)证券商违反保密义务泄露了资料,使客户的账号或密码泄密;
(2)券商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盗取客户账号和密码进行犯罪活动;
(3)客户下单时安全保障措施不完善,以及交易系统缺乏防范黑客侵袭的必要设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