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遗失物和遗弃物还有遗忘物

2024-05-05 01:48

1. 什么是遗失物和遗弃物还有遗忘物

很多人容易混淆遗失物,遗弃物和遗忘物的区别。其实三者之间在法律上的解释有点大同小异。其中遗失物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慎丢失的物品。而遗弃物就是我们丢弃认为没有价值的东西。那么遗失物和遗弃物还有遗忘物三者之间有什么异同呢?大家可以通过下文来做过详细了解。
什么是遗失物
遗失物是一个特定的法学术语,是指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遗失物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须为动产。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遗失物。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
2、须无人占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判断占有是否丧失,应依社会一般观念,根据具体情况,考察原占有人是否具有事实上控制该物的可能性。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因此,占有的物品偶然进入他人地内、建筑物内,均不能构成遗失物。在自己房屋遗失的物品,不能视为遗失物。并且占有丧失必须具有确定性。无人占有是一种客观状态,与遗失人的主观认识无关,因此即使失主知悉遗失物的下落,仍不妨碍遗失物的成立。
3、须非无主物。遗失物占有的丧失非基于所有人之意。
什么是遗弃物
1、遗弃物,在民法中的定义就是无主物。
2、遗弃物,因为所有权人对所有权的抛弃而变成无主物。如张三将他的土豪金扔了,那手机就是无主物了。又如李四将他家的宠物狗扔了,那宠物狗就变成了流浪狗,就是无主物了。
什么是遗忘物
法律定义:非基于物权权利人的本意脱离权利人的占有。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三者有什么异同
遗忘物、遗失物、遗弃物是法律上的三个不同概念,正确理解和区分它们,对我们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具有重要的意义。所谓遗忘物,是指基于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的意思,暂放于某一地方后忘记带走而未完全失去控制的动产。所谓遗失物,是指不基于物主的意思而偶然失去但又未完全失去控制的动产。所谓遗弃物,是指基于财产所有人意思而抛弃的动产。如垃圾、工厂废渣、废水等。
它们的共同点是:
(1)都是一种动产。遗忘物、遗失物和遗弃物因都是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对物体数量、体积及其价值高低不同程度上的松驰,所以只有动产,才能被遗忘、遗失或遗弃。不动产因其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改变性质,故不能成为此类财物。
(2)都是意念上形成的后果。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对遗忘物、遗弃物的松驰,以及时遗弃物的放任、抛弃,都是由意念形成的。当意念出现“空白点”时,财产所有人就有可能对财产松驰,反之,当意念认为该项财产已成为废物时,财产所有人就会在意念驱使下抛弃。
单凭字面上的解释,大家对遗失物和遗弃物应该有一定的认识。而遗忘物大家可能不是了解很多,上文也提及了,遗忘物的所有权人其实是没有发生改变的。要想了解遗失物和遗弃物还有遗忘物三者之间的异同关系,大家可以多关注上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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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失物和遗弃物还有遗忘物

2. 什么是遗失物和遗弃物

遗失物、遗弃物、遗忘物的认定标准
这三种的判断标准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主观思想
你这个问题叙述的不是很完整,要看牛的主人主观上的意思表示,
应该是遗失物,乙属于善意的占有,以为他主观上是以自己占有为目的,而不是替他人看管,所以不是无因管理。
遗失物是,非因主人的意思表示而与主人脱离。
遗弃物是,主人有一种意思表示,放弃该物,并且该物与主人实际上分离
遗忘物是,忘记了,短时间的,

3. 什么是遗失物和遗弃物

法律分析:遗失物是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遗弃物是指所有人以抛弃的意思所舍弃的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什么是遗失物和遗弃物

4. 什么叫遗忘物和遗失物

法律分析:遗失指失去某物品,遗忘则指忘记某物品,未必失去。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在于:遗忘物一经回忆,一般都能知道财物所在位置,比较容易找回,而遗失物一般不知道失落在何处,因而不易找回。关于遗忘物的相关内容,由刑法调整;而关于遗失物的相关内容,则由民法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5. 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1、遗忘物是遗忘人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为一时疏忽而忘记拿走 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
2、遗失物则是偶然将某物失落在某处,以至脱离自己的控制。故遗失物的主人很难知道物品遗失在什么地方 ,难以找回而遗忘物的物主一经回忆较容易找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中是以拾得遗忘物为规范对象的,而非以拾得遗失物为调整对象。

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6. 什么叫遗忘物和遗失物

	“遗失”指失去某物品,“遗忘”则指忘记某物品,未必失去。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在于:遗忘物一经回忆,一般都能知道财物所在位置,比较容易找回,而遗失物一般不知道失落在何处,因而不易找回。关于遗忘物的相关内容,由刑法调整;而关于遗失物的相关内容,则由民法调整。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7. 什么叫遗忘物和遗失物?

现实生活中,总会有粗心的人对自己的财物不重视因而导致丢失,被遗忘而丢失的财物有可能会被他人拾得,这时如果他人拾得财物而不归还很有可能构成侵占罪,因为总会有人不清楚侵占罪和遗忘物的定义是什么,因此在这里为您解答什么叫遗忘物和遗失物,请往下阅读。
一、遗忘物是什么?遗失物又是什么?
(一)遗忘物
法律定义:非基于物权权利人的本意脱离权利人的占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二)遗失物
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至于所有人丧失对于物的占有的情况,则有种种不同。一般是所有人自己因某种原因遗失;还有其他的情况,例如直接占有人将物遗丢失,对于间接占有人即所有人来讲,是为遗失物。再如,无行为能力的所有人将物抛弃,因他欠缺意思能力,就不成立所有权的抛弃。但是所有人为了安全的目的或者其他考虑,将物品埋藏于土地之中或放置于一定的隐秘的场所,这时所有人并没有丧失对于物的占有,因此并不是遗失物,如果因年长日久,所有人忘其所在,则为埋藏物或者隐藏物。
二、关于遗忘物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关于遗忘物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遗忘物的社会定义
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对于遗失物而言,如果他不归还,可能产生民事法律上的关系,或者是道德上的谴责。
遗忘物作为侵占罪的法定犯罪对象之一,其是否包含遗失物,这仍然是我国刑法学界和实务界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
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对遗忘物和遗失物予以区别。遗忘物是指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有意识地将所持财物放在某处,因一时疏忽忘记拿走,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而遗失物是指所有人或持有人因为疏忽,偶然将其持有的财物失落在某处,以致脱离了自己的控制。另外一种观点认为,遗忘物与遗失物是同一事物的不同表述。其认为遗忘物,又称为遗失物,是指非出于占有人或所有人之本意,偶然失却其占有之动产,条件有二:其一,丧失须系非出于占有人或所有人之本意;其二,须为偶然丧失。
总而言之,不管是遗失物还是遗忘物,他人的财产被拾得都是需要物归原主的,不然就算不是偷窃或者抢劫,也会构成侵占罪。所以在生活中,如果在路上拾得他人财物请务必归还本主或者交于警察局,让其寻找失主,这才是正确的做法。以上是本文对什么叫遗忘物的相关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延伸阅读:
遗失物遗忘物埋藏物的区别
遗失物与遗忘物处理方法是什么?
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会有什么处罚

什么叫遗忘物和遗失物?

8. 遗失物和遗忘物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从占有人丧失对物的占有时的心理状态而言,遗失物占有人遗失动产时,往往是无意识的,事后也一般难以准确回忆或说明遗失发生的具体地点;而遗忘物的占有人均是有意识地将物放置于某地,事后也能准确地回忆或说明物所遗留的具体地点或场所。从拾得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而言,拾得人对于所拾之物是遗忘物还是遗失物,往往会有直观的判断。侵占遗失物与侵占遗忘物所负法律责任迥然,一个只是作为民事纠纷来调解,而另一个要遭受国家刑罚。原因就在于,如果这两种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主观恶性是不同的。侵占遗失物的主观恶性小,所以只赔偿;侵占遗忘物的主观恶性大,所以要受刑罚惩罚。从占有变动模式上,遗失物为“占有一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采取“占有一占有”模式。正是遗忘物物主的遗忘行为造成场所管理人对遗忘物自动取得占有,不管管理人是否发现并拾取遗忘物。从法律效果上,遗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而遗忘物的拾得人或发现人不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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