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不能当遗产继承吗

2024-05-16 14:57

1. 养老保险不能当遗产继承吗

养老保险能被作为遗产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被继承人死其个人账户中留有余额的,其继承人可以继承。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养老保险不能当遗产继承吗

2. 养老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养老保险金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
且该所得金一般存于个人账户,且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一、物业未办理过户是否属于遗产
只要是自然人合法拥有的,即使未办理过户,也应当属于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只要不动产的归属没有任何争议,并且有证据能证明该不动产是属于自然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即使未办理过户登记,也应当视为是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二、债权还能继承吗
债权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均可以被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被继承人的债权,在遗产继承时只要是属于公民的合法收入就可以作为遗产,分配给继承人。
三、企业年金可以转移吗
企业年金作为一种补充性质的养老保险,并非具有强制性规定缴纳,而是由企业和员工协商形成的制度,所以企业年金是否可以转移也是分不同情况的。如果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如果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
如果职工辞职,情况又会有不同。职工辞职后,企业应当对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缴费及投资收益作归属处理。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归属职工个人,企业缴纳部分按照方案规定归属于职工个人。如果职工再就业后或者未就业,就和上面一样处理。
如果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如果没有达到相关领取条件,是不可以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的。

3. 养老保险遗产怎么继承?

1、养老保险作为遗产首先是被投保时签署的合同之中的受益人来继承,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养老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2、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3、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我们知道,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限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一、关于养老保险可以被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社会保险法》
第14条规定:“参保者个人养老账户中的余额不得提前支取,只能到参保者达到退休年龄才可以操作(申请领取或者取出),当参保者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继承。”
2、《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第三条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养老保险作为一种法定的可以被继承的遗产,在民事主体死亡之前,是可以制定可以继承的受益人的,若是在投保时并没有在合同之中约定受益人,那么养老保险可以与其他的遗产一样,被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这些继承人可以同时参与到遗产的分割活动之中来。

养老保险遗产怎么继承?

4. 养老保险能否作为个人遗产继承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1、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在此之前,只能继承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利息等资金,但个人账户中的政府补贴(含政府代其缴纳的养老金)的资金或余额,不能继承。
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
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2015年1月1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方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决定》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而根据《决定》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
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怎样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应属于个人所有,继承额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对于个人账户的继承金额,《社会保险法》与之前的规定是明显不同的。之前的规定是,仅可以继承个人缴费部分。而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和原企业划转部分,即全部余额都可以依法继承。
具体为:
(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2)离退休人员死亡的,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处理完后,应停止缴费或着支付记录,予以封存。

5. 养老保险金可否作为遗产继承?

自己 交养老保险 金,如果若干年后死亡,以前交的钱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社会 保险法规定 ,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 丧葬补助金 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 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 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养老保险金可否作为遗产继承?

6. 养老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自己 交养老保险 金,如果若干年后死亡,以前交的钱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社会 保险法规定 ,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 丧葬补助金 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 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 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7. 养老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养老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养老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8. 养老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法律分析:养老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