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的优缺点

2024-05-12 03:14

1. 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的优缺点

间接融资的优缺点:
  优点:(1)社会安全性较强;(2)授信额度可以使企业的流动资金需要及时方便地获得解决;(3)保密性较强;
  缺点:(1)社会资金运行和资源配置的效率较多地依赖于金融机构的素质;(2)监管和控制比较严格和保守,对新兴产业、高风险项目的融资要求一般难以及时、足量满足。

直接融资的优缺点:
  优点:(1)筹资规模和风险度可以不受金融中介机构资产规模及风险管理的约束;(2)具有较强的公开性;(3)受公平原则的约束,有助于市场竞争,资源优化配置;
  缺点:(1)直接凭自己的资信度筹资,风险度较大;(2)一般逐次进行,缺乏管理的灵活性;(3)公开性的要求,有时与企业保守商业秘密的需求相冲突。

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的优缺点

2. 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的区别

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的区别在于有没有第三方。直接金融是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之间直接借贷的资金融通方式,由双方直接商议或在公开市场上买卖金融证券来完成。间接金融是各单位、个人之间通过各种金融媒介体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介进行的资金转移形式。举例说明:上市公司IPO就属于直接金融,上市公司直接发行股份筹集资金,投资者直接现金认购股份,没有第三方。而公司向银行借钱就属于间接金融,因为银行向上市公司出借的资金是属于储户的。而银行就充当了第三方的角色。拓展资料: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对称。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在这种融资方式下。在一定时期内,资金盈余单位通过直接与资金需求单位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单位所发行的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单位使用。商业信用、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均属于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资金直供方式,与间接金融相比,投融资双方都有较多的选择自由。而且,对投资者来说收益较高,对筹资者来说成本却又比较低。但由于筹资人资信程度很不一样,造成了债权人承担的风险程度很不相同,且部分直接金融资金具有不可逆性。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 直接融资是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融资形式。 直接融资的工具:主要有商业票据和直接借贷凭证、股票、债券。间接金融是指货币资金融通通过金融机构作中介的一种资金融通活动。在间接金融活动中,货币资金供应者与货币资金需求者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需要借助金融机构来进行。其融资过程是: 一方面各种金融机构通过信用方式从资金供应者手中取得货币资金,如银行给各类存款者提供各种形式的存款种类吸收存款、保险公司对投资者提供保险单、投资公司对投资者提供股票、债券等;另一方面各种金融机构把吸收进来的存款、保险金等用于发放各种贷款和用作证券投资。金融机构发出的证券为间接证券。如银行用发行金融债券集中的资金发放贷款或购入企业债券,就是一种有银行介入的间接金融活动。其中,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就是间接融资债券。

3. 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的区别

间接金融是各单位、个人之间通过各种金融媒介体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介进行的资金转移形式。直接金融是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之间直接借贷的资金融通方式,由双方直接商议或在公开市场上买卖金融证券来完成。间接金融和直接金融是现代资金融通关系的两种重要形式。
 
 简述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别和联系。
 
 (1)相互关系:①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都是资金的融通活动。②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互渗透、相互支持。
 
 (2)区别:金融机构所起作用不同,在间接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是核心中介机构。这种融资方式的特点是,面对众多的资金盈余者,银行以资金需求者的身份向他们出售自己的金融工具,将社会闲置资金集中起来,然后再将筹集来的资金统筹安排,以资金供给者的身份提供给资金的短缺者。
 
 银行向资金盈余者出售的金融工真手要为各种存款凭证,向资金短缺者提供资金的主要方式为各种 贷款 ,也不排除有一部分投资于政府债券。在这种融资媒介中,银行一方面媒介了资金从盈余者向短缺者的流动,另一方面又割断了二者的直接联系。资金盈余者把资金的使用权出售给了银行,不必要也不可能知道银行将把这笔资金投向何方。同样,资金短缺者在向银行购买资金使用权时也没必要向银行追究资金源自何处。银行的这种双重作用造就了间接融资方式,银行也因此而成为间接金融的中心。
 
 直接融资是以证券公司为核心的。直接融资指的是资金盈余者直接购买资金短缺债权或产权的融资方式。不过,这种交易也并非是绕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的。与银行不同的是,证券公司对资金余缺双方来说只是一种服务性的中介机构,它接受客户委托代为买卖有价证券时,与委托人发生的是委托关系而不是债权债务关系,当然,这并不排除证券公司向客户授信的情况。

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的区别

4. 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的区别

间接金融是各单位、个人之间通过各种金融媒介体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介进行的资金转移形式。直接金融是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之间直接借贷的资金融通方式,由双方直接商议或在公开市场上买卖金融证券来完成。间接金融和直接金融是现代资金融通关系的两种重要形式。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别
 
 金融机构所起作用不同,在间接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是核心中介机构。这种融资方式的特点是,面对众多的资金盈余者,银行以资金需求者的身份向他们出售自己的金融工具,将社会闲置资金集中起来,然后再将筹集来的资金统筹安排,以资金供给者的身份提供给资金的短缺者。
 
 银行向资金盈余者出售的金融工真手要为各种存款凭证,向资金短缺者提供资金的主要方式为各种 贷款 ,也不排除有一部分投资于政府债券。在这种融资媒介中,银行一方面媒介了资金从盈余者向短缺者的流动,另一方面又割断了二者的直接联系。资金盈余者把资金的使用权出售给了银行,不必要也不可能知道银行将把这笔资金投向何方。同样,资金短缺者在向银行购买资金使用权时也没必要向银行追究资金源自何处。银行的这种双重作用造就了间接融资方式,银行也因此而成为间接金融的中心。
 
 直接融资是以证券公司为核心的。直接融资指的是资金盈余者直接购买资金短缺债权或产权的融资方式。不过,这种交易也并非是绕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的。与银行不同的是,证券公司对资金余缺双方来说只是一种服务性的中介机构,它接受客户委托代为买卖有价证券时,与委托人发生的是委托关系而不是债权债务关系,当然,这并不排除证券公司向客户授信的情况。

5. 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的区别

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的区别在于有没有第三方。直接金融是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之间直接借贷的资金融通方式,由双方直接商议或在公开市场上买卖金融证券来完成。间接金融是各单位、个人之间通过各种金融媒介体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介进行的资金转移形式。举例说明:上市公司IPO就属于直接金融,上市公司直接发行股份筹集资金,投资者直接现金认购股份,没有第三方。而公司向银行借钱就属于间接金融,因为银行向上市公司出借的资金是属于储户的。而银行就充当了第三方的角色。【拓展资料】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对称。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在这种融资方式下,在一定时期内,资金盈余单位通过直接与资金需求单位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单位所发行的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单位使用。商业信用、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均属于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资金直供方式,与间接金融相比,投融资双方都有较多的选择自由。而且,对投资者来说收益较高,对筹资者来说成本却又比较低。但由于筹资人资信程度很不一样,造成了债权人承担的风险程度很不相同,且部分直接金融资金具有不可逆性。简介: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 直接融资是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融资形。

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的区别

6. 间接金融的介绍

间接金融(indirect finance)直接金融的对称。资金盈余部门与资金短缺部门之间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实现资金融通的金融行为。

7. 间接金融

你好,我是国家理财规划师,基金和信托是属于间接金融市场的。
    金融市场按融资方式分,可以分为直接金融市场和间接金融市场,前者是指不需要借助金融中介而进行的融资市场,后者是指需要借助金融中介进行的融资市场。 
  直接金融市场是指由资金供求双方直接进行融资所形成的市场。在直接金融市场上,筹资者发行债务凭证或所有权凭证,投资者出资购买这些凭证,资金就从投资者手中直接转到筹资者手中,而不需要通过信用中介机构。
    直接金融市场的典范是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而基金和信托是融资后投资其他行业了,所以属于间接金融市场。

间接金融

8. 间接融资的优点

1.直接融资优缺点: (1)优点: 资金供求双方联系紧密,有利于资金快速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提高。 筹资的成本较低而投资收益较大。 (2)缺点: 直接融资双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受到的限制多。 直接融资使用的金融工具其流通性较间接融资的要弱,兑现能力较低。 直接融资的风险较大。 2.间接融资优缺点: (1)优点: 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点多,吸收存款的起点低,能够广泛筹集社会各方面闲散资金,积少成多,形成巨额资金。 在间接融资中,由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是多样化的,融资风险便可由多样化的资产和负债结构分散承担,从而安全性较高。 (2)缺点:主要是由于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加入金融机构为中介,隔断了资金供求双方的直接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投资者对投资对象经营状况的关注和筹资者在资金使用方面的压力。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七条 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特定贷款,系指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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