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联系电话?

2024-04-30 08:06

1.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联系电话?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联系电话为:0859-3223554。
贵州省教育厅下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工作处)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档案、保卫等工作;负责协调学校治安的综合治理;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省教育系统的信访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和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起草教育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对外应诉工作;负责全省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高等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省各类高等教育、负责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负责高等学校专业规划、设置和审批;负责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拟定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负责全省高等学校除国家和省重点以外的其他实验室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

扩展资料:
贵州省教育厅的教育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及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全省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指导与评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五)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工作,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参考资料:贵州市教育厅-黔西南州第二阶段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联系电话?

2. 贵州省教育厅咨询电话

贵州省教育厅的电话号码:0851-85284911,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邮编:550081。
贵州省教育厅机构设置: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处(统战部)、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科技与研究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民族教育处、教师工作处、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学生工作处;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省学校国防教育办公室)、民办教育处、审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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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贵州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及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2、加强全省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指导与评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3、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5、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工作,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国内外对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7、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8、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9、规划、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统战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参与考察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提出领导班子充实调整方案。
10、规划、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法制宣传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稳定工作。
11、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2、负责各类高等、省属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和省属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3、规划、指导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
14、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教育系统对外宣传和对外汉语教学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15、承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负责实施国家学位制度,承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17、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jyt.guizhou.gov.cn/syqt/lxfs/"target="_blank"title="贵州省教育厅—联系方式">贵州省教育厅—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jyt.guizhou.gov.cn/zwgk/xxgkml/index.shtml?url=73134&ClassInfoId=73134"target="_blank"title="贵州省教育厅—机构设置">贵州省教育厅—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来源:/jyt.guizhou.gov.cn/zwgk/xxgkml/jggk/jgzn/201712/t20171215_2941970.html"target="_blank"title="贵州省教育厅—主要职责">贵州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3. 贵州省教育厅电话

贵州省教育厅电话: 08515282179。
贵州省教育厅承担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实施国家学位制度,承办贵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贵州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及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全省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指导与评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五)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工作,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贵州省教育厅电话

4.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联系电话?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联系电话为:0859-3223554。
贵州省教育厅下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工作处)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档案、保卫等工作;负责协调学校治安的综合治理;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省教育系统的信访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和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起草教育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对外应诉工作;负责全省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高等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省各类高等教育、负责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负责高等学校专业规划、设置和审批;负责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拟定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负责全省高等学校除国家和省重点以外的其他实验室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

扩展资料:
贵州省教育厅的教育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及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全省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指导与评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五)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工作,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参考资料:贵州市教育厅-黔西南州第二阶段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5. 贵州省教育厅地址

贵州省教育厅地址是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
邮编:550081 。
咨询电话:0851-85284911 。

教育厅具体负责的事务:
其职责可以说涉及和教育挂钩的一切事务,省教育厅下设有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等十八个内部机构。具体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全省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等工作。
此外,还负责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协助省委管理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指导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以及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贵州省教育厅地址

6. 贵州省省教育厅投诉电话是?

一般投诉学校打什么电话

7. 贵州省教育厅外事办电话

让我来告诉你:
外事或外事工作的定义应该是指:除中央外交部门以外的中央非外交部门及地方,国家的其他社团机构所进行的对外事物,对外活动及对外工作。外事办就是从事外事工作的部门,主管外事工作。 省外事办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我国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省委和省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与决定。 
  (二)当好省委和省在外事工作中的助手和参谋。提出制订我省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的建议;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我省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我省重大的涉外事务。 
  (三)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省委和省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归口管理和指导全省因公出国(境)工作;审核、审批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事项;为因公出国人员颁发护照并申办签证;为因公赴香港、澳门人员签发通行证及签注等。 
  (五)负责组织接待来我省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省委、省人大、省和省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统一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接待工作。 
  (六)接待来我省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安排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在闽的公务活动,负责外国驻我省领事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以及我省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协调处理外国公民在闽的领事事务;办理领事认证;协助外国常驻记者及临时来华记者在闽的采访工作;负责在我省主要媒体上报道省领导外事活动,协调我省重大经贸、文化活动的对外宣传及其它宣传福建省的材料;评选福建省荣誉公民。 
  (七)管理我省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省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口岸的外事业务和涉外事宜。 
  (九)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及出国培训工作;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负责对全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组织外事干部的对外政策、业务培训;总结交流外事工作经验。 
  (十一)配合和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涉外人员守则》;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三)承办省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外事办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市委和市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当好市委和市在外事工作中的助手和参谋。提出制订全市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的建议;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的涉外事务。
    (三)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和市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流渠道,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承办市领导出访事宜;负责邀请外国人士来访事宜;审核正、副处级人员因公临时出境事宜,分别报送市委、市领导审批,并出具出境任务批件;办理因公出境人员的护照及护照的收回和管理。
    (五)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因公出境团组和人员拒发护照、拒办签证,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了解和检查因公出境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全市因公出境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情况,每半年向市委、市、省外事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
    (六)负责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授权的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的审批以及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的签发。
    (七)负责组织接待外宾工作;统筹安排市领导的外事活动;统一指导和协调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的外事接待工作,办理或代办外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事宜。
    (八)管理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市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口岸的外事业务和涉外事宜。
    (十)管理来本市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十一)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及出境培训工作;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二)负责对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组织外事干部的对外政策、业务培训;总结交流外事工作经验。
    (十三)配合和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和材料,向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

贵州省教育厅外事办电话

8. 贵州省教育厅距贵州省政府多远

贵州省教育厅到贵州省人民政府约十三公里。请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