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和空运提单的区别?

2024-05-21 11:12

1. 海运提单和空运提单的区别?

法律分析:
海运提单和航空提单区别是:1、如果银行从严格将空运提单可以视为软条款,空运提单风险比海运提单大。2、空运提单利息比海运提单大。3、空运提单不能流通:空运提单一般都印有属于记名式提单,所以空运提单是一种不可转让的单证。海运提单作为货权凭证,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就可以转让,转让的方式有两种: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4、海运提单需要到船公司换提单后才能报关;而空运可以直接报关。5、空运提单进行航空货物运输必不可少的单据,空运提单的收货人也有可能是银行。不同于海运提单不代表所托运货物的所有权。海运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法律依据:
《汉堡规则》 第一条 第七款 对海运提单下的定义是:提单是指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载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海运提单和空运提单的区别?

2. 空运提单和海运提单的区别是什么

一、概念不同空运提单
(Aiwaybill)是指承运货物的航空承运人(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并接受托运人空运要求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空运提单不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不能通过背书进行转让,也不以交出提单作为提货的条件。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海运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
二、作用不同空运提单
1、是证明承运人或其代理收到货物的收据:当托运人把货物交付承运人承运之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将空运提单的“托运人联”交给托运人,作为收到承运货物的收据。
2、作为运输合同的凭证:空运提单是空运托运人与承运人间运输合同的证明,是空运托运人与承运人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所以,空运提单必须由双方签署后才能生效。
3、作为运费帐单:航空运单可作为运费帐单和发票。因为它分别记载着属于收货人(或发货人)应负担的费用和属于代理的费用。承运人将运单的第二分正本(Oigiial-fotheissigCaie)自己留存,作为运费收取凭据。
4、报关凭证:在航空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报关时,航空运单通常是海关检查放行的基本单据。海运提单
1、货物收据。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
2、运输契约证明。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
3、货权凭证。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海运提单作为货权凭证,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就可以转让,转让的方式有两种: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但提单的流通性小于汇票的流通性。其主要表现为,提单的受让人不像汇票的正当持票人那样享有优于前手背书人的权利。具体来说,如果一个人用欺诈手段取得一份可转让的提单,并把它背书转让给一个善意的、支付了价金的受让人,则该受让人不能因此而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不能以此对抗真正的所有人。相反,如果在汇票流通过程中发生这种情况,则汇票的善意受让人的权利仍将受到保障,他仍有权享受汇票上的一切权利。鉴于这种区别,有的法学者认为提单只具有“准可转让性”Qasi-egotiable。空运提单和海运提单的区别十分明显,海运提单跟空运提单相比,它还代表货物所有权,有物权特性的凭证,不论哪种提单都是一种单据,代表了双方达成的交易意向,在收到提单后还是应该保存起来,在交易中出现问题的可以到货运管理部门请求帮助,协商解决。

3. 空运提单什么时候出

一、出单时间
海运提单一般在船开后3-4天就能拿到;空运提单随货传递的。
两者的区别:海运提单可以视为有价证券,而空运提单只能视为运输的凭证。在客户提货操作中,除非电放提单,否则客户只能凭正本提单办理提货手续。而空运运单是随货传递的,货到目的空港,航空公司即通知收货人提货。也就是说,货上飞机卖方基本上放货了。二、什么叫空运提单
二、定义
空运提单(Airwaybill)是指承运货物的航空承运人(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并接受托运人空运要求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空运提单不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不能通过背书进行转让,也不以交出提单作为提货的条件。
三、空运提单与海运提单的不同
空运提单(Airwaybill)与海运提单有很大不同,却与国际铁路运单相似。它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重要的货物运输单据,是承托双方的运输合同,其内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空运提单不可转让,持有空运提单也并不能说明可以对货物要求所有权。
(一)运输合同
与海运提单不同,空运提单不仅证明航空运输合同的存在,而且空运提单本身就是发货人与航空运输承运人之间缔结的货物运输合同,在双方共同签署后产生效力,并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交付给运单上所记载的收货人后失效。
(二)接收证明
空运提单也是货物收据,在发货人将货物发运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就会将其中一份交给发货人(即发货人联),作为已经接收货物的证明。除非另外注明,它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并在良好条件下装运的证明。
(三)运费帐单
空运提单分别记载着属于收货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应支付给承运人的费用和应支付给代理人的费用,并详细列明费用的种类、金额,因此可作为运费账单和发票。承运人往往也将其中的承运人联作为记账凭证。
(四)报关单证
出口时空运提单是报关单证之一。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机场进行进口报关时,空运提单也通常是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单证。
(五)保险证书
如果承运人承办保险或发货人要求承运人代办保险,则空运提单也可用来作为保险证书。
(六)内部业务依据
空运提单随货同行,证明了货物的身份。运单上载有有关该票货物发送、转运、交付的事项,承运人会据此对货物的运输做出相应安排。
空运提单的正本一式三份,每份都印有背面条款,其中一份交发货人,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接收货物的依据;第二份由承运人留存,作为记账凭证;最后一份随货同行,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时作为核收货物的依据。
四、空运提单的作用
(1)空运提单是证明承运人或其代理收到货物的收据:当托运人把货物交付承运人承运之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将空运提单的“托运人联”交给托运人,作为收到承运货物的收据。
(2)作为运输合同的凭证:空运提单是空运托运人与承运人间运输合同的证明,是空运托运人与承运人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所以,空运提单必须由双方签署后才能生效
(3)作为运费帐单:航空运单可作为运费帐单和发票。因为它分别记载着属于收货人(或发货人)应负担的费用和属于代理的费用。承运人将运单的第二分正本自己留存,作为运费收取凭据。
(4)报关凭证:在航空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报关时,航空运单通常是海关检查放行的基本单据。

空运提单什么时候出

4. 什么是空运提单?

什么是航空运单 航空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的运输契约,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航空运单不仅应有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还必须有托运人签字。航空运单与铁路运单一样,不是物权凭证,不能凭以提取货物,必须作成记名抬头,不能背书转让。 收货人凭航空公司的到货通知单和有关证明提货。 航空运单正本一式三份,分别交托运人航空公司和随机带交收货人,副本若干份由航空公司按规定分发。 航空运单主要分类 1、航空主运单(MAWB,Master Air Waybill) 凡由航空运输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就称为主运单。它是航空运输公司据以办理货物运输和交付的依据,是航空公司和托运人订立的运输合同,每一批航空运输的货物都有自己相对应的航空主运单。 2、航空分运单(HAWB,House Air Waybill) 集中托运人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的航空运单被称作航空分运单。在集中托运的情况下,除了航空运输公司签发主运单外,集中托运人还要签发航空分运单。此时各方的关系如图所示。 在这中间,航空分运单作为集中托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合同双方分别为货A、B和集中托运人;而航空主运单作为航空运输公司与集中托运人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则为集中托运人和航空运输公司。货主与航空运输公司没有直接的契约关系。不仅如此,由于在起运地货物由集中托运人将货物交付航空运输公司,在目的地由集中托运人或其代理从航空运输公司处提取货物,再转交给收货人,因而货主与航空运输公司也没有直接的货物交接关系。 航空运单的性质和作用 航空运单与海运提单有很大不同,却与国际铁路运单相似。它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重要的货物运输单据,是承托双方的运输合同,其内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航空运单不可转让,持有航空运单也并不能说明可以对货物要求所有权。 1、航空运单是发货人与航空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与海运提单不同,航空运单不仅证明航空运输合同的存在,而且航空运单本身就是发货人与航空运输承运人之间缔结的货物运输合同,在双方共同签署后产生效力,并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交付给运单上所记载的收货人后失效。 2、航空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已接收货物的证明航空运单也是货物收据,在发货人将货物发运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就会将其中一份交给发货人(即发货人联),作为已经接收货物的证明。除非另外注明,它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并在良好条件下装运的证明。 3、航空运单是承运人据以核收运费的帐单航空运单分别记载着属于收货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应支付给承运人的费用和应支付给代理人的费用,并详细列明费用的种类。 4、航空运单是报关单证之一 出口时航空运单是报关单证之一。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机场进行进口报关时,航空运单也通常是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单证。 5、航空运单同时可作为保险证书 如果承运人承办保险或发货人要求承运人代办保险,则航空运单也可用来作为保险证书。 6、航空运单是承运人内部业务的依据航空运单随货同行,证明了货物的身份。运单上载有有关该票货物发送、转运、交付的事项,承运人会据此对货物的运输做出相应安排。 航空运单的正本一式三份,每份都印有背面条款,其中一份交发货人,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接收货物的依据;第二份由承运人留存,作为记账凭证;最后一份随货同行,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时作为核收货物的依据。 航空运单标准格式 航空运单的内容航空运单与海运提单类似也有正面、背面条款之分,不同的航空公司也会有自己独特的航空运单格式。所不同的是,航运公司的海运提单可能千差万别,但各航空公司所使用的航空运单则大多借鉴IATA所推荐的标准格式,差别并不大。所以我们这里只介绍这种标准格式,也称中性运单。 下面就有关需要填写的栏目说明如下: 1、始发站机场:需填写IATA统一制定的始发站机场或城市的三字代码,这一栏应该和11栏相一致。1A:IATA统一编制的航空公司代码,如我国的国际航空公司的代码就是999;1B:运单号。 2、发货人姓名、住址(Shipper|s Name and Address):填写发货人姓名、地址、所在国家及联络方法。 3、发货人账号:只在必要时填写。 4、收货人姓名、住址(Consignee|s Name and Address):应填写收货人姓名、地址、所在国家及联络方法。与海运提单不同,因为空运单不可转让,所以"凭指示"之类的字样不得出现。 5、收货人账号:同3栏一样只在必要时填写。 6、承运人代理的名称和所在城市(Issuing Carrier|s AgentName and City)。 7、代理人的IATA代号。 8、代理人账号。 9、始发站机场及所要求的航线(Airport of Departure and Requested routing):这里的始发站应与1栏填写的相一致。 10、支付信息(Accounting Information):此栏只有在采用特殊付款方式时才填写。 11A(C、E)、去往(To):分别填入第一(二、三)中转站机场的IATA代码。 11B(D、F)、承运人(By):分别填入第一(二、三)段运输的承运人。 12、、货币(Currency):填入ISO货币代码。 13、收费代号:表明支付方式。 14、运费及声明价值费(WT/VAL,weight charge/valuation charge):此时可以有两种情况:预付(PPD,Prepaid)或到付(COLL collect)。如预付在14A中填入"*",否则填在14日中。需要注意的是,航空货物运输中运费与声明价值费支付的方式必须一致,不能分别支付。 15、其它费用(Other):也有预付和到付两种支付方式。 16、运输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在此栏填入发货人要求的用于运输的声明价值。如果发货人不要求声明价值,则填入"NVD(No value declared)"。 17、海关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发货人在此填入对海关的声明价值,或者填入"NCV(No customs valuation)",表明没有声明价值。 18、目的地机场(Airport of Destination):填写最终目的地机场的全称。 19、航班及日期(Flight/Date):填入货物所搭乘航班及日期。 20、保险金额(Amount of Insurance):只有在航空公司提供代保险业务而客户也有此需要时才填写。 21、操作信息(Handling Information):一般填入承运人对货物处理的有关注意事项,如"Shipper|s certification for live animals(托运人提供活动物证明)"等。 22A--22L、货物运价、运费细节。 22A、货物件数和运价组成点(No. of Pieces RCP,Rate Combination Point):填入货物包装件数。如10包即填"10"。当需要组成比例运价或分段相加运价时,在此栏填入运价组成点机场的IATA代码。 22B、毛重(Gross Weight):填入货物总毛重。 22C、重量单位:可选择公斤(kg)或磅(lb)。 22D、运价等级(Rate Class):针对不同的航空运价共有6种代码,它们是M(Minimum,起码运费)、C (Specific Commodity Rates,特种运价)、S(Surcharge,高于普通货物运价的等级货物运价)、R(Reduced,低于普通货物运价的等级货物运价)、N (Normal,45公斤以下货物适用的普通货物运价)、Q(Quantity,45公斤以上货物适用的普通货物运价)。 22E、商品代码(Commodity Item No.):在使用特种运价时需要在此栏填写商品代码。 22F、计费重量(Chargeable Weight):此栏填入航空公司据以计算运费的计费重量,该重量可以与货物毛重相同也可以不同。 22G、运价(Rate/Charge):填入该货物适用的费率。 22H.运费总额(Total):此栏数值应为起码运费值或者是运价与计费重量两栏数值的乘积。 22I、货物的品名、数量,含尺码或体积(Nature and Quantity of Goods incl.Dimensions or Volume):货物的尺码应以厘米或英寸为单位,尺寸分别以货物最长、最宽、最高边为基础。体积则是上述三边的乘积,单位为立方厘米或立方英寸。 22J、该运单项下货物总件数。 22K、该运单项下货物总毛重。 22L、该运单项下货物总运费。 23、其它费用(Other Charges):指除运费和声明价值附加费以外的其它费用。根据IATA规则各项费用分别用三个英文字母表示。其中前两个字母是某项费用的代码,如运单费就表示为AW(Air Waybill Fee)。第三个字母是C或A,分别表示费用应支付给承运人(Carrier)或货运代理人(Agent)。 24-26、分别记录运费、声明价值费和税款金额,有预付与到付两种方式。 27-28、分别记录需要付与货运代理人(Due Agent)和承运人(Due Carrier)的其它费用合计金额。 29、需预付或到付的各种费用。 30、预付、到付的总金额。 31、发货人的签字。 32、签单时间(日期)、地点、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 33、货币换算及目的地机场收费纪录。以上所有内容不一定要全部填入空运单,IATA也并未反对在运单中写入其他所需的内容。但这种标准化的单证对航空货运经营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航空货运业向电子商务的方向迈进有着积极的意义。

5. 海运提单和航空提单区别是什么

	海运提单和航空提单区别是:
	1、如果银行从严格将空运提单可以视为软条款,空运提单风险比海运提单大。
	2、空运提单利息比海运提单大。
	3、空运提单不能流通:空运提单一般都印有属于记名式提单,所以空运提单是一种不可转让的单证。海运提单作为货权凭证,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就可以转让,转让的方式有两种: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
	4、海运提单需要到船公司换提单后才能报关;而空运可以直接报关。
	5、空运提单进行航空货物运输必不可少的单据,空运提单的收货人也有可能是银行。不同于海运提单不代表所托运货物的所有权。海运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法律依据】
	《汉堡规则》第1条第7款对海运提单下的定义是:提单是指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载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海运提单和航空提单区别是什么

6. 什么是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的含义和性质作用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Bill of Lading,简称B/L)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这个证件说明了货物运输有关当事人,如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提单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证明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2)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ocuments of title)。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凭提单可在目的港向轮船公司提取货物,也可以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之前,通过转让提单而转移货物所有权,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押汇货款。
     
(3)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Evidence of contract of carrier)。在班轮运输的条件下,它是处理承运人与托运人在运输中产生争议的依据;包租船运输的条件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也是运输契约的证明。这种运输的契约是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它是处理承运人(船东)与租船人在运输中的权利义务的依据。
    
2.提单的种类。提单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or Shipped B/L),是指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指定的船只后签发的提单。这种提单的特点是提单上面有载货船舶名称和装货日期。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是指承运人收到托运的货物待装船期间,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这种提单上面没有装船日期,也无载货的具体船名。在国际贸易中,一般都必须是已装船提单。《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信用证无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卖方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备运提单。
    (2)根据货物表面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和不清洁提单。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是指承运人收到货物之后,在提单上加注了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货物存在缺陷和包装破损的提单。例如,在提单上批注“铁条松失” (Ironstriploose of missing)、“包装不固”(In sufficiently Packed)、“X件损坏”(X Package in damage condition)等。但是,并非提单有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国际航运公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Shipping)于1951年规定为下列3种内容的批注不能视为不清洁:第一,不明白地表示货物或包装不能令人满意,如只批注“旧包装”、“旧箱”、 “旧桶”等等;第二,强调承运人对于货物或包装性质所引起的风险不负责任;第三,否认承运人知悉货物内容、重量、容积、质量或技术规格。这三项内容已被大多数和国家和航运组织所接受。在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银行一般不接受不清洁提单。有时在装船沓会发生货损或包装不良,托运人常要求承运人在提单上不作不良批注,而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也称赔偿保证书(Letter or Indemnity),向承运人保证如因货物破残损以及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托运人负责。承运人则给予灵活,签发清洁提单,便于在信用证下结汇。对这种保函,有些国家法律和判例并非承认,如美国法律认为这是一种欺骗行为。所以,使用保函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根据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记名提单(Straight B/L),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它是指在提单的收货人栏内,具体写明了收货人的名称。由于这种提单只能由提单内指定的收货人提货,所以提单不易转让。不记名提单(Open B/L),又称空白提单,是指在提单收货人栏内不填明具体的收货人或指示人的名称而留空的提单。不记名提单的转让不需任何背书手续,仅凭提单交付即可,提单持有者凭提单提货。指示提单(Order B/L),是指收货人栏内,只填写“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order of …)字样的一种提单。这种提单通过背书方式可以流通或转让。所以,又称可转让提单。
    (4)根据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直达提单(Direct B/L),是指轮船装货后,中途不经过转船而直接驶往指定目的港,由承运人签发的提单。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是指货物经由两程以上船舶运输至指定目的港,而由承运人在装运港签发的提单。转船提单内一般注明“在某港转船”的字样。联运提单(Through B/L),是指海陆、海空、海河、海海等联运货物,由第一承运人收取全程运费后并负责代办下程运输手续在装运港签发的全程提单。卖方可凭联运提单在当地银行结汇。
    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虽然包括全程运输,但签发提单的承运人一般都在提单上载明只负责自己直接承运区段发生货损,只要货物卸离他的运输工具,其责任即告终止。
     (5)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分类全式提单和略式提单。全式提单(Long From B/L),是指大多数情况下使用的既有下面内容又带有背面提单条款的提单。背面提单条款详细规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略式提单(Short Form B/L),是指省略提单背面条款的提单。
    (6)根据其他情况分为舱面提单、过期提单、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舱面提单(On Deck B/L),又称甲板货提单,是指对装在甲板上的货物所签发的提单。在这种提单上一般都有“装舱面”(On Deck)字样。舱面货(Deck Cargo)风险较大,根据《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舱面货的损坏或灭失不负责任。因此,买方和银行一般都不愿意接受舱面提单。但有些货物,如易燃、易爆、剧毒、体积大的货物和活牲畜等必须装在甲板上。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和信用证中就应规定“允许货物装在甲板上”的条款,这样,舱面提单才可结汇。但采用集装箱运输时,根据《汉堡规则》规定和国际航运中的一般解释,装于舱面的集装箱是“船舱的延伸”,与舱内货物处于同等地位。
    过期提单(Stale B/L),是指卖方向当地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相距太久,以致银行按正常邮程寄单预计收货人不能在船到达目的港前收到的提单,此外,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提单签发日期后21天才向银行提交的提单也属过期单。
     倒签提单(Ante dated B/L),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提单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以符合信用证对装船日期的规定,便于在该信用证下结汇。装船日期的确定,主要是通过提单的签发日期证明的。提单日期不仅对买卖双方有着重要作用,而且银行向收货人提供垫款和向发货人转账,对海关办理延长进口许可证,对海上货物保险契约的生效等都有密切关系。因此,提单的签发日期必须依据接受货物记录和已装船的大副收据业签发。
    在我们出口业务中,往往在信用证即将到期或不能按期装船时,采用倒签提单。有人认为倒签提单是解决迟期装船的有效方式,用起来特别随便,好像是一种正常签发提单的方式。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有关国家的法律实践,错填提单日期,是一种欺骗行为,是违法。
     预借提单(Advanced B/L)又称无货提单,是指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日期和议付日期已到,货物因故而未能及时装船,但已被承运人接管,或已经开装而未装毕,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签发已装船提单。预借提单与倒签提单同属一种性质,为了避免造成损失,尽管不用或少用这两种提单。
    (7)电子提单(Electronic Bill of Lading),是通过EDI技术将纸面提单的全部内容与条款以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进行传送的有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证明的电子数据。电子提单不是书面单证,而是显示在计算机上屏幕上的一系列结构化了的电子数据。有关各方,包括卖方、发货人或托运人、银行、商品检验检疫机构、保险公司、港口、买方和收货人,都以承运人为中心,通过专用计算机密码完成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交付和所有权的转让。采取电子收货人提货,不需要出示任何书面文件,只要出示身份证明,由船舶代理验明即可。
    电子提单的使用加速单证流转,防止在流转过程中的欺诈行为的发生。为了进一步完善电子提单的使用规则,国际海事委员会于1990年6月24日至29日在巴黎召开了国际海事委员会第34届大会通过了《国际海事委员会电子提单规则》(CMI Rules for Electronic Bill Lading),本规则是当前指导电子提单使用的法律依据。
    电子提单的流转是通过 EDI系统,将有关各方的计算机联成网络而实现的。电子计算机将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数字、文字、条款等,按特定的规则,转化为电子信息(Electronic Message),借助于电子通讯设备,从一台计算机转送到另一台计算机上。其完整流转过程是:
    1)托运人向承运人发出订舱电子信息(Booking Message),承运人确认托运人提出的各项条款。
    2)承运人接受订舱,则电子信息系统自动产生并向托运人发送接受订舱及有关运输合同条件的EDI信息,由托运人的EDI系统加以确认并通知运输调度,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接管。
    3)托运人的EDI系统向海关和商品检验检疫机构的EDI系统发送申请报关,商检出口的EDI证书,经确认后传送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EDI系统批准放行。
    4)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由EDI系统自动向托运人发送收货信息(Receipt Message),托运人确认后,托运人即成为电子提单的持有人。
    5)货物装船后,大副签发EDI收据并由承运人的EDI系统发送电子提单给托运人和银行的EDI系统,同时给托运人一个更新的电子签名的电讯密码,经托运人确认后即对货物具有了支配权,电子提单签发完结。
    6)托运人的EDI系统向银行的EDI系统发送电子发票、电子保险单和电子提单等电子单据,经银行确认后即完成结汇。
    7)托运人的EDI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承运人,货物已转移给银行,随后承运人的EDI系统销毁与托运人的通讯密码,并向银行提供一个新的通讯密码。
    8)收货人向银行支付货款后,取得对货物的所有权。银行的EDI系统向承运人发出电讯通知货物所有权已转移给收货人。
    9)承运人的EDI系统向收货人的EDI系统发送EDI信息确认其控制着货物,并传送电子提单及一个新的通讯密码。
    10)承运人的EDI系统向目的港代理人发送EDI信息,将货物的说明、船舶情况及收货人的名称通知代理人,由代理人在船到港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的EDI信息。
    11)收货人得到到货通知后通知运输调度,凭其身份证明在指定地点提货。
在电子提单形成和流转过程中,电子提单安全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电子提单的安全关键在于密码的保密性和在传递过程中防止被人偷换,必须严加防范,同时还要加强和完善对电子提单的立法工作。
  
 3.提单的内容。世界上每个轮船公司都有自己的提单格式和提单条款,但其基本内容都是按照《海牙规则》加以规定的。提单的正面内容除了包括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船名、国籍、航次、装运港、运费、提单签发份数、签单日期以及签单人外,还有如下规定:
    (1)托运人所提供的详细情况有:货名、标志和号数、件数、毛重、尺码等。如填写不准、错误或谎报,一切后果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托运人负责。
    (2)声明货物表在状况良好已装上船,并应在卸货港或该船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
    (3)正本提单其中一份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失效。
    (4)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责事项和条件。
    提单的背面条款包括:
    (1)承运人的责任与义务条款;
    (2)承运人免责条款;
    (3)索赔与诉讼的责任与义务条款;
    (4)有关特殊货物运输条款;
    (5)其他条款。
     提单条款基本上是依据1924年制定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Relating to Bill of Lading)简称《海牙规则》(Hague Rules)的规定。公约对承运人的责任与权利和豁免做了规定,从而使货方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保障,但从《海牙规则》实行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制定《海牙规则》是主要航运国,代表船方利益的,所以其内容明显地偏袒船方利益。如承运人的免责条款竟达17条之多,因而受到代表货方利益的不发达国家的反对。为此,联合国于1978年3月在汉堡会议上通过了《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U.N.Convention on the Carrier of Goods by Sea 1978),简称《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
    《汉堡规则》的内容在较大程度上保护了货方的利益和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如承运人的责任区间从原来的货物装上船到货物卸下船扩展到承运人收到货物时直至交付货物为止,并进一步明确规定承运人须对交货延误负责。删去了《海牙规则》规定的17条免责条款。每件货物赔偿责任限制提高了835特别提款权或每公斤2.5 特别提款权。诉讼时效也延长2年。《汉堡规则》已于1992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

7. 海运提单和航空提单区别是什么?

1、
(1)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
(2)航空提单
(Aiwaybill)是指承运货物的航空承运人(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并接受托运人空运要求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空运提单不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不能通过背书进行转让,也不以交出提单作为提货的条件。
2、航空提单
(Aiwaybill)与海运提单有很大不同,却与国际铁路运单相似。它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重要的货物运输单据,是承托双方的运输合同,其内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航空运单不可转让,持有航空运单也并不能说明可以对货物要求所有权。
3、航空提单与海运提单不同,空运提单不仅证明航空运输合同的存在,而且空运提单本身就是发货人与航空运输承运人之间缔结的货物运输合同,在双方共同签署后产生效力,并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交付给运单上所记载的收货人后失效。
4、航空提单也是货物收据,在发货人将货物发运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就会将其中一份交给发货人(即发货人联),作为已经接收货物的证明。除非另外注明,它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并在良好条件下装运的证明。
5、
(1)海运提单运费和其他费用
(FREIGHTANDOTHERCHARGES)--运费规定为预付的,应在装船时一并支付,到付的应在交货时一并支付。当船舶和货物遭受任何灭失或损失时,运费仍应照付,否则,承运人可对货物及单证行使留置权。
(2)航空提单分别记载着属于收货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应支付给承运人的费用和应支付给代理人的费用,并详细列明费用的种类、金额,因此可作为运费账单和发票。承运人往往也将其中的承运人联作为记账凭证总的来说,海运提单和航空提单之间的不同就是海运提单的运费是预付,无论是否运输成功都需要支付,因为海上的意外不可估计。而航空提单则不同,是在签署合同后生效,到运输完后就失去了法律效力。航空提单不能说明货物的归属性而海运提单则可以,因为他拥有凭证。

海运提单和航空提单区别是什么?

8. 海运提单与航空运单的区别是什么?

海运提单与航空运单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航空运单是指承运货物的航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并接受托运人空运要求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空运提单不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不能通过背书进行转让,也不以交出提单作为提货的条件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海运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
二、作用不同
航空运单
1、是证明承运人或其代理收到货物的收据:当托运人把货物交付承运人承运之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将空运提单的“托运人联”交给托运人,作为收到承运货物的收据。
2、作为运输合同的凭证:空运提单是空运托运人与承运人间运输合同的证明,是空运托运人与承运人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所以,空运提单必须由双方签署后才能生效
3、作为运费帐单:航空运单可作为运费帐单和发票。因为它分别记载着属于收货人(或发货人)应负担的费用和属于代理的费用。承运人将运单的第二分正本(Originial-for the issuing Carrier)自己留存,作为运费收取凭据。
4、报关凭证:在航空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报关时,航空运单通常是海关检查放行的基本单据。
海运提单
1、货物收据。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
2、运输契约证明。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
3、货权凭证。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三、发送方式不同
空运提单会随着飞机飞走,属于“随机文件”的一部分。空运货物到了目的港之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会有一个“调单”的过程,所谓“调单”就是去指定的地方把随飞机从起运港运过来的空运提单等单据“调”出来,只有拿到空运提单等“随机文件”之后,才可以开始清关。
而海运提单不会随船运走,海运提单只能给发货人,发货人再通过“交单结汇”然后收货人“付款赎单”(L/C信用证条款时)或通过国际快递等途径流转到收货人手上,收货人凭提单办理清关、提货等手续。当然,如果提单做“电放”,就没有正本提单了,也就无需快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航空运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运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