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哪些工伤待遇

2024-05-17 09:10

1. 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哪些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医疗费以参保职工发生工伤时开始享受,职业病职工以认定为工伤的次月起享受,符合工伤保险政策的医疗费全额报销。
(二)护理费: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其标准: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分别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给付。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其标准: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四)伤残津贴: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其标准: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一级为90%、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
(五)职业康复费和辅助器具费:以劳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时享受,符合工伤保险政策的一次性费用全额报销。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五至十级工伤职工的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医疗费以参保职工发生工伤时开始享受,职业病职工以认定为工伤的次月起享受,符合工伤保险政策的医疗费全额报销。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其标准: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三)职业康复费和辅助器具费:以劳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时享受,符合工伤保险政策的一次性费用全额报销。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费与检查费报销要求提供哪些资料由职工或用人单位垫付的劳动能力鉴定费和鉴定检查费由用人单位填报《重庆市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确认)、鉴定检查费审核结算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
(三)鉴定检查的相关检查结果报告单;
(四)鉴定机构和进行鉴定检查的协议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单据。

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哪些工伤待遇

2. 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
1、医疗待遇: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2、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至6个月的本人工资(每级相差两个月)。
(2)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90%至75%的伤残津贴(每级相差5%)。
(3)护理费。伤残职工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分别享受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40%、30%的护理费。
3、工亡待遇: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为所在统筹地区规定的标准)。
(2)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按月享受40%至30%的抚恤金,直至失去供养条件。
一、工伤事故单位承担赔偿有哪些
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项目: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
4、伤残津贴。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30个月至26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领取22个月至10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3. 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工伤哪些待遇

你好,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有两部分,包括停工留薪期间的费用和确定伤残等级后的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费用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伤残等级确定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
      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包括停工留薪期间的费用和确定伤残等级后的费用。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医疗待遇继续享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确定伤残等级后的费用主要是,解除或终止劳动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工伤哪些待遇

4. 什么是工伤保险待遇,哪些项目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5.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劳动能力鉴定费;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费用。
一、工伤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呀
需要具体分析,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具体包括:(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认定费用由谁来承担
1、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人在私人工地受伤会赔偿吗
工人在私人工地受伤会赔偿。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有哪些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有以下: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康复性治疗费用。
一、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注:上述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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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伤残津贴。职工被评定为一到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故2020年发生的工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847180元(2020年国家统计局官网发布的《2019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公布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359元)
注:上述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7. 什么是工伤保险基金,职工受工伤后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呢?

工伤保险基金是我国为了保证工伤职工能够获得及时地援助体验幸福工伤保险赔偿而筹资的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基金付款的一个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康复费用、住院治疗伙食补助、伤残津贴和死亡补助金费等费用。。即工伤保险费是我国以法律的规定方式,向要求范围之内用人公司征收一种社会保险金。华律提醒您,具备交费义务的企业必须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交费责任,不然就是一种违纪行为。

商业保险工资待遇开支,用以参与工伤险的工伤职工本人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开支。开支新项目包含:工伤医疗费,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辅助器具配备费,恢复性医药费,供养亲属慰问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业病鉴定费等费用开支。统一专享工伤险计划方案与个人社保彻底连接,补充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付。
即用人公司按照规定交纳工伤保险费后,无论该单位是不是因工受伤,产生多多方面和区域范围工伤事故,都应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对应的工伤保险赔偿。即我国依据社保事业发展的必须,事前要求工伤保险费的交费目标、缴费基数和利率基本原则。在收取时,不会因交费扣缴义务人实际情况而任意调节。

什么是工伤商业保险?工伤险是社保中一个保险险种,归属于在我国社保里的五大商业保险之一,关键目的在于确保因工作遭到事故伤害或是患职业危害职工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金,推动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化用人单位工伤事故的风险一种措施。在我国境内的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基金会、法律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与有雇佣工人的个体户理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参与工伤险,为本公司所有员工或是雇佣工人交纳工伤保险费。单位职工都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有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力。依规交纳工伤保险费用的部门,在员工出现安全事故或者身亡时,相关医疗费和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付款;并没有交纳工伤险的部门,员工出现安全事故或者因工死亡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有些人企业对比工伤保险赔偿自主赔偿。

什么叫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由县市级社保机构负责的社会保障基金之一,其工作职责是承担工伤保险费用的监管、运营和工伤保险赔偿的付款等。工伤保险基金的源头分成三个方面。一是用人公司交纳的工伤保险费;二是工伤保险基金利息;三是依规列入工伤保险基金的许多资产组成。工伤险依照省部级社保机构发布缴存基数开展交纳,缴存比例针对不同的领域明确。工伤险是由单位交纳,员工自己不交纳工伤险,工伤保险基金推行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基金存进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用以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赔偿,职业病鉴定,工伤预防宣传、学习培训费等费用,及其法律法规、法规规定的适用于工伤险的杂费的付款。

什么是工伤保险基金,职工受工伤后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呢?

8.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哪些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哪些由企业支付?

1.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承担);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4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5-6级伤残,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用人单位承担)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