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不收汇会出现什么影响

2024-05-17 14:30

1. 出口不收汇会出现什么影响

1、不收汇的话没办法退税啊?这样超期就要转内销交税了,再就外管局肯定要追你的,他们要求你们必须把钱收回来,否则的话要对你们进行处罚的。
2、出口收汇,是指企业在货物出口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收汇核销,证实该笔出口价款已经收回或按规定使用。出口收汇制度是国家在1991年1月1日起建立的,对企业出口、报关、收汇整个过程实行跟踪的监测管理制度。整个过程以核销单为主线。
3、影响企业出口的经济政策主要是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关税壁垒如关税税率、出口退税率等,非关税壁垒如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等,这些国家贸易保护政策等的调整和变化都会给出口企业带来风险。例如,原来不需要申请许可证的商品变为了需要申请许可证的商品,就会直接影响出口清关程序、速度及费用,甚至于不能出口。经济政策变动风险对出口企业看起来是不可控制的,但如果企业对此有一定的敏锐度,例如对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有很熟悉的了解及预测,就可以降低这种风险。
4、商品价格变化的风险。商品价格的上升或下降变动直接影响到出口企业利润的增加或减少。出口企业签订贸易合同之后,商品需要经历从备货到最后交货的整个过程,商品的生产要素价格、生产资料价格、流通费用的变动等都会影响出口企业的成本,最终会关系到能否达到预期利润。
5、汇率变化风险。汇率变化是出口企业经常遇到且必须回避的风险,在经济金融波动较大时期,决不能掉以轻心。因忽视汇率风险,许多企业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蒙受了巨大损失,如果有科学、准确的预测,并采取了积极的对冲措施,这种风险就会得到很好的控制。

出口不收汇会出现什么影响

2. 客人货款付人民币,出口时报关,报了美金。会不会影响?对企业影响有多大?有没有补救办法?

当然有影响。因为对方付了人民币货款,就不会再付款了,结果就是你的对外销售体现外方未付汇,这样外管局会查的。不过如果你们以前留有未结外汇额度,就可以直接把这笔结了。如果没有额度或额度不够,就得找人代付汇,你再结汇。反正帐得平。

3. 出口货物,货款收不回来了,怎么核销,怎么才能不影响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原来的规定,即使没有收汇,只要外汇管理局给核销,都是可以全额退税的。

12月1日以后,大多数企业的外汇核销与退税脱钩了。你的外汇核不核销,只和外管局有关系,与税务局就没关系了。

出口货物,货款收不回来了,怎么核销,怎么才能不影响退税???

4. 出口货物有一部分没有收回货款能退税吗?

根据国税公告2013 30号要求,对出口货物享受退税的,必须在出口次年4月份申报期结束前收齐外汇。对于未收汇的,可根据情况看是否符合国税公告2013 30号附件3规定的9类视同收汇情况。即符合视同收汇的,外汇货款虽然没有收回但仍视同已经收汇可以办理退税,,对于不符合视同收汇的,对没有收回的部分采取免税政策。需要注意的是,未收回外汇货款的,指的是未收汇的这一部分,而不是指整票业务都要免税。如一票货物10万美元,收回9万美元则只需要对未收汇的1万进行免税处理,而不是对整票10万做免税处理。拓展资料:为使您的产品顺利出口,我们将贸易出口货物的基本流程介绍给您,以使您对产品出口程序做到心中有数、万无一失。 出口货物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报价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比较常用的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订货签约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付款方式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1、信用证付款方式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跟单信用证是指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不附任何单据的信用证称光票信用证。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请注意,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内提交。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应当明确、清楚、完整。中国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能够对外开立信用证(这几家主要银行的开证手续费都是开证金额的1.5‰)。2、TT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您的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3、直接付款方式是指买卖双方直接交货付款。备货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5. 出口收汇没有全部收回是否影响退税?

出口收汇没有全部收回影响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
六、合同约定全部收汇的最终日期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的,出口企业应在合同约定最终收汇日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收汇凭证,不能提供的,对应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并按本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
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除本公告第五条所列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对已收汇的出口货物,应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并提供该货物银行结汇水单等出口收汇凭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原件和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下同)。
对暂未收汇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应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单证不齐标志”栏(第20栏)中填写“W”,暂不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待收汇并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后,方可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对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属于本公告第五条所列的出口货物,按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办理:
(一)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B、C类企业的;
(二)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重点监测企业的;
(三)被人民银行列为跨境贸易人民币重点监管企业的;
(四)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
(五)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
(六)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偷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等原因,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
(七)因违反进、出口管理,收、付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被海关、外汇管理、人民银行、商务等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
(八)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
(九)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前款第(一)至第(五)项情形的执行时间(以申报退(免)税时间为准,本款下同)为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至情形存续期结束;前款第(六)至第(九)项情形的执行时间为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24个月内;出口企业并存上述若干情形的,执行时间的截止时间为情形中的最晚截止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

出口收汇没有全部收回是否影响退税?

6. 出口的货款,客户以个人的名义汇给我们公司,可以吗?核销与退税有没有影响?

你好,出口货款,客户个人名义汇给我们的公司是不可以核销退税的,因为我们的国内公司账户还是会收到外管局的监管的,尽管是出口货款外管局要求的不是那么严格,只要收回款就可以,但是如果打款也要是海外客户的公司账户,个人肯定是不可以的。如果客户没有自己的公司,可以让他注册一个离岸公司,方便收付外汇,这样也不会影响我们核销。

7. 企业出口收货款后,可以一直放着先不结汇吗?还是有规定多久之内要结汇?

可以,一年之内结汇就行。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完善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境内机构资本项目的下列收入,可以向国家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局”)审请结汇:(一)外国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二)外商投资企业用于投资项目正常开支的资本金;(三)外商投资企业借入的用于在境内采购与项目有关的设备和原材料的境外中长期借款,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立项合同中已明确为人民币投资的部分。(四)外商投资企业借入的用于贸易项下流动资金的短期国际商业贷款。但其申请结汇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其上年度短期流动资金月平均余额的30%。(五)境内机构对外发行股票收入的;(六)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审批时已明确在国内使用的除股票以外的其它有价证券;(七)经局批准的其它资本项目收入。第三条境外法人或自然人作为投资汇入,已经局批准存入其投资临时帐户,用于在境内支付开办费等费用的,可以向所在地局申请结汇。第四条境内机构申请资本项目收入结汇,应当向局提供下述所列有效凭证:(一)外国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结汇,持《外债登记证》、《(转)贷款登记证》和在境内采购与项目有关的设备、原材料的合同和凭证;(二)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的结汇,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证》、在境内采购设备、原材料的合同或者其它费用的收据;(三)外商投资企业借入的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的结汇,持《外债登记证》、立项合同和境内采购合同;(四)外商投资企业借入的用于贸易项下流动资金的短期国际商业贷款的结汇,持《外债登记证》、有关贸易凭证、商业单据和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五)境内机构对外发行股票收入的结汇,持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对外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和招股说明书(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持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证》,按招股说明书规定的用途和比例结汇;(六)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发行的除股票以外的其它有价证券的结汇,持《外债登记证》、国家计委或其授权部门的批准文件,按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和比例结汇。(七)国家管理局批准的其它资本项目收入的结汇,持局要求的有效凭证。第五条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作为投资汇入的结汇,持开办费等费用有效支付凭证或支付清单。结汇后,不得将所结人民币再转换成。第六条境内机构、境外法人或自然人一次结汇3000万美元以下的,到所在地局办理《资本项目结汇核准件》;一次结汇3000万美元以上(含3000万美元)的,由所在地局报国家管理局核准;累计结汇超过3000万美元的,由所在地局报国家管理局备案。第七条指定银行应当凭局的《资本项目结汇核准件》为境内机构办理资本项目结汇。第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境内机构和指定银行,由局根据《中华人民管理条例》、《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予以处罚。第九条本办法由国家计理局负责解释。

企业出口收货款后,可以一直放着先不结汇吗?还是有规定多久之内要结汇?

8. 请问出口退税和出口收汇的先后顺序有规定吗?是否没有收到外汇就不能办理出口退税?

对于非六类企业(即通常所说的出口退税B类企业),可以先办理退税(视为单证齐全给予退税),只要在210天内外汇核销即可,对于六类企业(级C类企业),则必须要先核销,再单证齐全退税。
不管是哪一类企业,在申报环节上,收汇和退税都是可以同时操作的,只是在单证齐全这一环节上,C类企业必须核销在前,B类企业核销可前可后。
只要产品出口,就要申报;等出口单证(主要是报关单)收齐了,就可以申请退税,与是否收到货款无关;这是指月度。国家对出口实行宏观控制,年度有关部门会对出口情况进行综合审核,超期收款会影响退税的。
出口退税的有效时间是出口报关后90天内,在这期间可以正常退税,如果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延期一次;退税前必须先核销,如果没有收取外汇,导致不能核销,过了退税的时限就不能退税.

扩展资料:
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