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10 10:16

1. 重庆最低工资标准?

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具体调整标准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及北部新区由原来的680元/月调整为87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8.7元/小时;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双桥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16个区县由原来的560元/月调整为7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7.5元/小时;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自治县、秀山自治县、酉阳自治县、彭水自治县15个县(自治县)由原来的520元/月调整为71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7.1元/小时。

重庆最低工资标准?

2. 重庆最低工资是多少

1、2014年重庆最低工资标准公布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市各用人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并报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决定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具体标准

(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
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等23个区县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2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
小时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

(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1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1.5元/小时。

二、适用范围

上述标准分别适用于对应区县(自治县)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的项目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该取得的劳动报酬的最低限额,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四、执行时间

上述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5月1日公布的标准不再执行。全市各用人单位应在本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此番调整后,重庆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50元。

3. 重庆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2020年重庆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等26个区及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二)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2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重庆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4. 重庆市最低工资多少

 一、最低工资标准一档为12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适用范围为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等23个区县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相对于之前的1050元/月的标准,此次增幅为19%。
  二、最低工资标准二档为11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1.5元/小时。适用范围为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 相对于之前950元/月的标准,此次增幅为21%。
  工资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是群众收入的重要来源。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关系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要坚持实事求是,立足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物价和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确定调整标准。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标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宣传引导,确保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工作落实到位。
  三、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该取得的劳动报酬的最低限额,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5. 重庆最低工资标准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重庆最低工资标准

6. 重庆最低工资标准

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实行两档制,两档分别比原标准1800元/月和1700元/月提高了300元。新标准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其中,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等26个区及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

  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2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减少收入分配矛盾,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7. 重庆最低工资是多少

中新网重庆11月19日电 (记者 蔡双燕)重庆市18日公布新的该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对象补助标准,该市最低工资标准拟在原有基础上每月提高200元,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拟在原有基础上每小时提高2元。调整后的保障标准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 

  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网站公布的消息,重庆市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于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分为两档,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北部新区等24个区县为1050元/月,上述地区的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为950元/月,上述地区的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5元/小时。

  调整后,重庆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250元/月和1150元/月。

  同时,重庆城市低保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每月提高2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月提高15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每月提高15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每月提高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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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最低工资是多少

8. 重庆最低标准工资是多少?

法律分析:
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如下:一般是采用每月最低工资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职工人。一般情况下,最低工资是不包括工人的加班费、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的。最低工资每一到三年就会调整一次。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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