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提出工伤赔偿诉讼

2024-05-02 20:19

1. 怎么提出工伤赔偿诉讼

第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具体向劳动局工伤认定委员会申请。
第二、工伤认定后,做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如果不能协商理赔,可能要和单位通过官司,以维权。工伤维权是相当复杂的流程,建议做好心理准备。有条件可以委托个。
第四、因工受伤一般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五、工伤致残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以下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具体要看每个省份的规定。

怎么提出工伤赔偿诉讼

2. 怎么提起工伤赔偿诉讼?

怎么提起工伤赔偿诉讼:对工伤赔偿有异议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2.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3.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3. 工伤赔偿案件如何诉讼


工伤赔偿案件如何诉讼

4. 工伤赔偿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的诉讼程序:如果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满的,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去法院起诉,递交仲裁裁决、起诉状和证据;如果属于具体的行政争议,则当事人可以准备诉状和证据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劳动争议处理和工伤认定有什么区别?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只有申请了工伤认定,才有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的证据。当然,如果认定工伤时对劳动关系存在异议,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才行。
二者区别:如果先进行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仲裁时,才能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和法院的支持,在劳动争议被受理后工伤认定会中止,在劳动争议裁决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如果先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是以仲裁结果为基础的。
二、如果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如下:
1、和单位协商工资发放的时间、金额、方式;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并加倍支付应付工资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3、直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4、如果和用人单位有工资欠条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条件的,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是:
1、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申诉日期等。
2、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组建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
4、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5、仲裁调解。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6、仲裁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二、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的条件有: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5. 工伤赔偿纠纷怎么起诉赔偿的

1、收集有关双方纠纷及造成的影响或损失的证据、对方的身份信息(或对方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
2、向法院提交诉状立案。
在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证据、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其中诉状和证据材料,都要提供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3、法院立案后,原告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4、由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并进行调解或判决。
5、任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上诉,由上级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6、对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则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则法院依法进行执行。
一、劳动者怎么认定工伤的
1、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2、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
3、工伤待遇。伤残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二、工伤鉴定申请书包括什么
1、工伤职工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还有所在单位的名称、工作岗位、受伤详细经过等。
2、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用人单位意见等。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
4、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报。

工伤赔偿纠纷怎么起诉赔偿的

6. 工伤赔偿纠纷怎么起诉索赔

1、书写民事起诉状,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2、准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准备证明存在有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
4、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工伤赔偿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4、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6、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8、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 怎样起诉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诉讼的流程为:
1、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2、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出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一、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鉴定,之后确定工伤赔偿。除了停工留薪工资之外,还可以主张医药费、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骨折的,是无法给一个准确的赔付的,这些都是要根据医院所开出的鉴定等级来赔付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认定工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怎样起诉工伤赔偿

8. 工伤索赔起诉的程序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一、工伤赔偿诉讼时效如何算
根据规定,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
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而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诉讼时效就是最基本、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一些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且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往往因已过了申诉时效而只好放弃诉讼的权利。
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二、工伤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的区别
工伤赔偿没有精神抚慰金一说,如果在工伤赔偿中,伤者及其家属一方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提出精神抚慰金,则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一般不会得到仲裁或法院的支持。当然,如果伤者及其家属在与单位谈判、协商过程中提出精神抚慰金,这个可以和单位协商。而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只要存在伤残等级就会有精神抚慰金的赔偿,一般各地掌握在一个伤残等级为2000元-5000元的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