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墩路车管所电话

2024-04-30 09:15

1. 古墩路车管所电话

杭州古墩路699号车管所电话0571-88945680。
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驾驶员考试、发证业务时,应当使用业务流程记录单(以下统称《流程记录单》),记录机动车登记和驾驶员考试、发证的办理情况。

各岗办理业务完毕,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签字。监督岗或业务领导岗在处理各岗位反映的问题时,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签注明确的处理意见。《流程记录单》存入车辆和驾驶员档案。
建立岗位台账。机动车检验岗、登记受理岗应当每日记录本岗位办理的每辆车的车主、车型、受理日期、办结日期等内容,并记录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和处理情况。档案管理岗、牌证管理岗除记录上述内容外,还应当记录每辆车的号牌号码。
杭州交通安全体验不合格的情况有哪些?
1、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擅自脱岗、离岗或因故不到的;
2、无有效身份证明或冒名顶替的;
3、不服从交通警察现场教育和指挥,经提醒后无明显改善的;
4、不使用文明用语或有危险动作拦截车辆和行人引起群众投诉的;
5、有其他不符合交通安全体验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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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古墩路699号杭州车管所上班时间

古墩路699号杭州车管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车管所,全称车辆管理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车管所驾驶员考试岗岗位职责如下:1、安排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计划;2、严格审核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严格按照考试项目、内容、标准和规定的时限进行考试;3、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试场地;4、考试后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落实双签名制度;5、保管考试有关资料,收回被终止考试申请人的考试预约凭证和《准考证明》;6、将申请人的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系统。【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理由。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3. 古墩路车管所工作时间

车管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车辆管理所工作职责:车辆管理所(简称车管所)是全辖区车辆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具体负责全辖区各项车管业务的开展,行使各项车辆管理职权,接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处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并负责对全辖区各大队车管业务的监督指导,及对全辖区驾驶员培训学校监督指导和考试,负责对全辖区机动车辆进行技术安全检测。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一、车管所业务类型:1、机动车注册登记。2、机动车转移登记。3、核发免检车合格标志。4、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二、申请更换驾驶证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4、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古墩路车管所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