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票,自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024-04-30 10:44

1. 为什么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票,自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限售股,又称大小非。
大非就是大股东3年内不能转让的股份。
小非就是小股东1年内不能转让的股份。
只有新发行的股份是可以流通交易的,叫做流通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指的就是上市公司未上市之前的所有股票嘛。
因为中国的股票市场泡沫巨大,新发行的股份往往享受5-10倍不等的溢价(相对每股净资产)。造成了发行前原股东的资产暴涨,套现压力巨大,国家为了稳定股市,才对这些股份限售,只允许新发行的股份在市场流通。
直到05年股权分置改革之后,限售股逐渐流通。但是新发行的股份仍然有1-3年的限售期,目前的股市处于老股票全流通,股价低,新股票股权依然分置,股价高。

为什么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票,自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在新公司法中被称为股份转让,分为记名股票的转让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对于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不得在法定限制之外设定意定限制。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主要表现在对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持股转让权的限制、禁止内幕交易、对收购上市公司设定法定限制以及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上市挂牌交易转让股份的限制。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证券交易所组织有下列特征:1.证券交易所是由若干会员组成的一种非营利性法人。构成股票交易的会员都是证券公司,其中有正式会员,也有非正式会员。2.证券交易所的设立须经国家的批准。3.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股东大会)及理事会(董事会)。其中,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证券交易所基本方针;理事会是由理事长及理事若干名组成的协议机构,制订为执行会员大会决定的基本方针所必需的具体方法,制订各种规章制度。4.证券交易所的执行机构有理事长及常任理事。理事长总理业务。拓展资料股权转让: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放弃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3.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几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在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一、股权转让有哪几种方式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几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4. 发起人股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几年内不得转让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拓展资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这是约束性条款,目的是防止发起人利用二级市场与原始股的巨大价差套现离场,动摇公司经营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因为短时间的暴富失去创业动力,避免广大投资者因公司经营业绩不符预期,股价下降完成损失。1,发起人范围“公司法”不符合公司的发起人限制。 2,发起人最低要求的“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是小于200的赞助商,其中大部分是在中国注册的发起人。国有企业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 3,发起人贡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贡献有限,无论是在金钱,你也可以使用做法,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的贡献。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核实财产,并转换成股份。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使融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4,认购股份缴足有限公司发起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承认足够的已发行股份由公司章程应当及时支付所有款项,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股款的,应当接近其产权转让的程序。

5. 发起人股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几年内不得转让

发起人股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这是约束性条款,目的是防止发起人利用二级市场与原始股的巨大价差套现离场,动摇公司经营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因为短时间的暴富失去创业动力,避免广大投资者因公司经营业绩不符预期,股价下降完成损失。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另外,公司高管转让股份的时间及数量也有限制。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发起人股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几年内不得转让

6. 上市公司收购股票后多长时间内不得转让?

法律上没有关于这个的时间限制,基于生产经营等需要,一年内不受股权转让次数的限制,法律也不可能对此作出禁止规定,因为,如果这样禁止,则与股权的股权转让权相冲突。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公司法第72条)。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不可以做出限制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发行人持有公司股票多长时间后,才可以转让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锁定,发行人持有股票在锁定期间不得转让。主要规定如下:

1. 网下配售对象获得配股在发行人股票上市3个月后,才可以流通。

2.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 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后,经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可豁免遵守本承诺。

4.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一年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投资者,所增持的股份自发行人工商登记注册变更生效之日起要锁定3年。

发行人持有公司股票多长时间后,才可以转让

8. 股票上市几年允许转让

上市公司股东,有俗称“大小非”,“大小非”指的是因股权分置改革而产生的限售股。“小非”是指持股量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大非”则是指持股量在5%以上的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 

  除了因股改产生的限售股外,A股市场还因IPO和增发而源源不断地涌出限售股。其中,IPO限售股分为首发原股东限售股、首发战略配售股份两种。

  首发原股东限售股指开始发行前原有股东限制流通的股份,一般限售期长达三年。所以大股东持有的股票要上市三年后才能卖。

根据证监会去年9月份发布的新规,若发行人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前12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持有人承诺不予转让的期限为12个月,而此前锁定期为36个月。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指第一次发行股票上市时,向某些特别选定的对象发行的占发行数量相当大比例的股份。一般情况下,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锁定期限为3至6个月。而在上市公司增发股份时,针对战略投资者的定向增发也要求有一定的锁定限售期,通常需要锁定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