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汇账户开立一般要个工作日

2024-05-16 03:38

1. 企业外汇账户开立一般要个工作日

1、企业首次开立外汇帐户需先到外汇局办理外汇帐户登记(注意:不是收付汇企业名录登记),登记2-3个工作日后银行才能在系统中查到有关信息,才能开立外汇帐户。

2、如该企业以前已经开立过外汇帐户或在外汇局办理过外汇帐户登记手续,就直接去银行开户,一般当天就能完成。

企业外汇账户开立一般要个工作日

2. 外汇开户需要注意几点?

外汇开户,是用户进行外汇操作的第一步。而在接触外汇开户之前,在这里,金通网要先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何为“开户”。开户,指投资者(包括个人或单位)跟银行建立储蓄、信贷等业务关系,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行为。如果是个人投资者开户且本人亲往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若是代理人,还需与委托人同时临柜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我国,外汇账户在银行开立,但是开立外汇账户的审批机构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所以所有境内机构要开立外汇账户都必须先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凭外汇局核发的“经常项目(或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立核准件”到银行办理开户。要注意的是,去外汇局办理审批之前,开户单位需要先明确两件事情:
  第一,先确定开户银行。一般规模大的银行,在国际上的信用等级比较高,在国外的账户行、代理行多,办理结算、担保等业务比较便利,结算速度也快;规模小一些的银行往往费用上比较优惠,取得融资也容易一些,所以需要开户企业须详细了解各家银行的情况,加以权衡比较,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另外,银行会在如何去外汇局办理开户审批手续方面给开户单位一些实用的指导,有的银行甚至可以代劳,派专业人员替企业办好一切开户手续。
  第二,要明确的事情就是要搞清楚自己需要开立哪种账户。我们国家实行的是经常项目下的外汇可以自由兑换的外汇政策,所以外汇账户要以资金来源的不同加以区分,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放入结算账户,资本项下的外汇收入放入资本金账户。
  所谓资本项目,是指投资、借款、发行股票等资本性的资金转移。与资本项目相对应的是经常项目,是指贸易、劳务、单方面转移等等。如果一个企业吸收了境外投资或向境外借款、在境外发行股票,就需要开立资本金账户或股票专用账户;如果有出口收入、境外承包工程收入、修理费收入、接受捐赠等等,则需要开立结算账户。但是不是外汇开户不是随随便便就开户了,因为不是所有的投资都可以盈利。
  根据《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中资企业保留限额外汇收入操作规程》,目前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的经常项目外帐户共包括两类:1、外汇结算帐户;2、外汇专用帐户。
  符合规定条件的中资企业可以向外汇局申请在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结算帐户,保留一定限额的外汇。
  外汇专用帐户包括:代理进口、贸易专项、承包劳务、捐赠援助、专项代理、国际货运、国际汇兑、国际旅行社、免税商品及暂收待付等业务需在国内开立的外汇帐户及承包劳务需在境外开立的外汇帐户。

3. 公司财务人员开外汇结算账户可以吗

您好亲,可以的。一般内资企业可以开外币账户的。开设外币账户的要求如下:1、凡符合《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的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均可开立外汇帐户。2、开户单位在申请开户时,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选择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限于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各总行及其分支行。3、开户单位应按我局要求提供开户所需的全部材料,经我局批准开户后,应在30个工作日之内凭《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开户银行应填写《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的回执联并退开户单位,开户单位须于开户后5个工作日内持回执到外汇局领取《外汇帐户使用证》。凡超出30个工作日,开户单位未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的,外汇局颁发的《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自动作废。4、同一性质的外汇帐户,一个开户单位原则上只允许开立一个。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开立两个以上帐户的,外汇局将根据具体情况严格审批。5、开户单位如丢失《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或《外汇帐户使用证》,必须登报声明作废,并持登报声明及补办申请到外汇局办理补办手续。【摘要】
公司财务人员开外汇结算账户可以吗【提问】
您好亲,可以的。一般内资企业可以开外币账户的。开设外币账户的要求如下:1、凡符合《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的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均可开立外汇帐户。2、开户单位在申请开户时,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选择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限于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各总行及其分支行。3、开户单位应按我局要求提供开户所需的全部材料,经我局批准开户后,应在30个工作日之内凭《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开户银行应填写《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的回执联并退开户单位,开户单位须于开户后5个工作日内持回执到外汇局领取《外汇帐户使用证》。凡超出30个工作日,开户单位未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的,外汇局颁发的《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自动作废。4、同一性质的外汇帐户,一个开户单位原则上只允许开立一个。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开立两个以上帐户的,外汇局将根据具体情况严格审批。5、开户单位如丢失《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或《外汇帐户使用证》,必须登报声明作废,并持登报声明及补办申请到外汇局办理补办手续。【回答】

公司财务人员开外汇结算账户可以吗

4. 办外币帐户银行说需要3个工作日 那三天后去还需带什么资料呢 谢谢

  贷款申请与审批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已婚者需同时提供其配偶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如户口本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可不再提供);未婚者须提供未婚证明或未婚声明等;
  (三)、支付所购住房首期购房款的证明。包括开发商出具的首付款收据、银行交款单、在贷款人开立的用于支付首付款的存款凭证、或能够证明首付款交付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对开发商关联人贷款,如开发商出具首付款收据,应进一步要求借款人提供支付首付款的银行转账单或取款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贷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包括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证明、纳税证明、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折等。其中个私业主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期连续3-6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对帐单、存折等原件和复印件;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不能真实、有效反映借款人收入状况的,或贷款人对提供的收入证明产生疑问的,应进一步提供借款人相关收入证明材料,如单位签发的工资单或代发工资账户等原件和复印件;
  (五)、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文件;
  (六)、借款担保的抵(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及抵押物估价文件等;
  (七)、保证人为其提供借款担保的,应出具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及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等资信证明文件;
  (八)、开发商证明借款人所购期房(建筑工程进度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的建设和销售文件资料(项目与我行签订住房按揭合作协议的除外)等原件或复印件;借款人为散户的(贷款人未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单个项目叙做单笔贷款20笔以下)须提供所购住房开发商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项目“五证”等原件或复印件;
  (九)、授权贷款人利用个人征信系统等渠道对本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信用报告、向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十)、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业务经办机构受理借款人的住房贷款申请后,应根据总、分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标准和信贷规则对借款人及其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授信进行初步分析,并对各类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个人一手房贷款经业务经办机构发起后,报省分行消费信贷中心(以下称中心)尽责审查,由审批人审批,具体操作按照《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消费信贷业务集中尽责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中银零综【2005】6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经审批同意后,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签署《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填写借款借据、抵(质)押登记等申请表,缴付相关费用。合同中应约定贷款种类、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不同意贷款的,业务经办机构应根据中心有关审批意见,及时向借款人做好必要的解释说明工作,并退回有关申请材料。
  贷款担保与保险
  个人一手住房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其它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方式。借贷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选择担保方式。原则上个人住房贷款只能选择一种担保方式。如同时接受两种担保方式且包含保证担保的,贷款人应要求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提供担保,并明确表示放弃其抗辩权。
  以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物和抵押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的有关规定。抵押物首先应是抵押人所拥有的房屋或预购房屋;其次可以用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贷款人认可的其它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不包括动产抵押)。
  (一)、以房屋设定抵押权的
  (1)以期房抵押的,建筑工程进度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持依法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到期房座落的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在办妥房地产权证,并将房地产抵押他项权证正本交给我行执管前,由我行认可的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于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期房预抵押登记手续缓慢、同业竞争激烈的地区,及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不能办理期房预抵押登记手续的地区,须按照《关于房屋预抵押登记办妥前发放贷款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皖中银个[2006]21号文)执行办理相关抵押手续。
  (2)以现房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以取得房屋他项权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权利证明,如《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等。
  (二)、以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持所抵押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以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到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以取得《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三)、抵押权设定后,所有能够证明抵押物权属的证明文件(原件)等,均由抵押权人执管并承担保管责任。抵押权人收到上述文件单证后,应出具保管证明。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前,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变卖、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四)、抵押物发生继承、遗赠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必须提供有关法律文件并与贷款人签订有关补充文件,承担原合同一切未履行的责任。
  (五)、以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一般为银行存单、国债、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AAA级企业债券等,暂不接受股票质押。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质押合同的有关内容和生效日期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贷款人认为需要公证的,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当办理公证。
  一、对出质人提交的质物,贷款人应进行查询和认证。出质人应将确认后的权利凭证交贷款人执管。质押期间,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物,如造成质物损坏、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二、质押期间,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移、或重复质押已被质押的财产,不得以任何理由挂失。
  三、以有价证券作质押的,在质押期内,有价证券到期时,可以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⑴、借款人与贷款人共同兑现,并偿还贷款或转换为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⑵、借款人用贷款人认可的等额有价证券替换到期的有价证券。
  用于抵(质)押的财产,需要估价的,可以由贷款行进行评估,也可委托贷款人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估价。以贷款所购房屋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以其它房产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70%;以相同期限的银行存单和凭证式国债质押的,质押率不得超过质押物价值的90%;以其它有价证券质押(暂不接受股票质押)的,质押率需视质物价值从严确定。
  以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贷款人可接受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全额有效担保,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一、采取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和债权人必须签订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书面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时,必须按照规定报省分行审批同意后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办理变更担保手续,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二、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贷款行开立保证金帐户,如贷款出现违约,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金帐户上扣款偿还应还款部分,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足。保证人是自然人的,应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代偿能力。
  三、保证期间应延续到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到期之后两年。借款合同变更时应按《担保法》的规定处理有关事项。
  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办理房屋保险,并将保险单项下因保险事件发生而对保险人享有的保险金权益转让给贷款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保管。如需对相关保险进行优惠,须按照《关于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审核问题的通知》(个金险函[2006]5号文)执行。
  以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或其他专业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须事先按规定报经省分行准入。
  抵押期内,投保人按合同约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因借款人过错的毁损,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贷款发放与偿还
  借款申请获得批准后,业务经办机构应通知借款人(包括财产共有人)、保证人及其它有关当事人在约定的时间与贷款银行签订有关法律合同和办理用款手续,并开立贷款帐户。
  贷款发放。在《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直接划至借款人指定购买住房的开发商或售房单位的专用帐户。
  贷款使用。借款人必须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违反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停止贷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加收利息。
  贷款偿还。贷款人与借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本付息计划,授权贷款人可在约定的还款日主动从借款人指定的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可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或到期一次偿清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应按月并自使用贷款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偿付贷款本息。
  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法、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借款人可与贷款人协商选择还款方式。一笔借款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还款方式。
  当放款日与还款日不相同,首期计息天数=应还款日-上次计息日(天),即放款日到扣款日的前一天。
  提前还款处理。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后,若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可提前向贷款人提出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申请,贷款人可按合同约定按提前还款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贷款重整处理。借款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按原计划偿还贷款本息,可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申请进行债务重整,即调整贷款期限和每期还款数额。重整期限和已还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30年。贷款重整原则上不超过一次。重整后的贷款金额应小于原借款余额,贷款利率执行原贷款发放日至重整后的贷款到期日的同档次期限利率。如贷款重整涉及贷款期限的变更,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应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贷款展期处理。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并采用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方式的,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申请展期,具体展期条件按我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批准后,借贷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展期协议须经抵(质)押人、保证人书面认可,并办理延长抵(质)押登记手续;对以分期付款方式偿还贷款的,不得办理展期,但借贷双方可协商进行贷款重整。
  贷款逾期处理。贷款逾期的,贷款人应向借款人加收逾期贷款利息。具体逾期时间计算和加收利息标准按总、分行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如贷款出现连续三个月逾期或累计六个月未能如数还款,贷款人应向保证人追偿或处分抵(质)押物,直到偿清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不良贷款的处理,参照《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零售贷款贷后管理实施细则》、《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零售不良贷款清收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零售不良贷款催收保全管理实施办法》、《中国银行零售贷款呆账申报核销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涉及第三方担保的,变更条款还应征得第三方保证人同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内死亡,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或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或监护人应继续履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贷款人有权依据抵(质)押合同的规定处理抵押物或质物。
  保证人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或发生合并、分立或破产时,借款人应变更保证人并重新办理担保手续。
  借款人在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借款合同自行终止。在合同终止30日内,贷款人应约同有关当事人前往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或备案)或出质登记的手续,返还权利凭证,通知保证人,借贷关系、抵押/质押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关系即告终止。

5. 外汇开户需要注意几点

外汇开户,是用户进行外汇操作的第一步。而在接触外汇开户之前,在这里,金通网要先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何为“开户”。开户,指投资者(包括个人或单位)跟银行建立储蓄、信贷等业务关系,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行为。如果是个人投资者开户且本人亲往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若是代理人,还需与委托人同时临柜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我国,外汇账户在银行开立,但是开立外汇账户的审批机构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所以所有境内机构要开立外汇账户都必须先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凭外汇局核发的“经常项目(或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立核准件”到银行办理开户。要注意的是,去外汇局办理审批之前,开户单位需要先明确两件事情:
  第一,先确定开户银行。一般规模大的银行,在国际上的信用等级比较高,在国外的账户行、代理行多,办理结算、担保等业务比较便利,结算速度也快;规模小一些的银行往往费用上比较优惠,取得融资也容易一些,所以需要开户企业须详细了解各家银行的情况,加以权衡比较,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另外,银行会在如何去外汇局办理开户审批手续方面给开户单位一些实用的指导,有的银行甚至可以代劳,派专业人员替企业办好一切开户手续。
  第二,要明确的事情就是要搞清楚自己需要开立哪种账户。我们国家实行的是经常项目下的外汇可以自由兑换的外汇政策,所以外汇账户要以资金来源的不同加以区分,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放入结算账户,资本项下的外汇收入放入资本金账户。
  所谓资本项目,是指投资、借款、发行股票等资本性的资金转移。与资本项目相对应的是经常项目,是指贸易、劳务、单方面转移等等。如果一个企业吸收了境外投资或向境外借款、在境外发行股票,就需要开立资本金账户或股票专用账户;如果有出口收入、境外承包工程收入、修理费收入、接受捐赠等等,则需要开立结算账户。但是不是外汇开户不是随随便便就开户了,因为不是所有的投资都可以盈利。
  根据《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中资企业保留限额外汇收入操作规程》,目前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的经常项目外帐户共包括两类:1、外汇结算帐户;2、外汇专用帐户。
  符合规定条件的中资企业可以向外汇局申请在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结算帐户,保留一定限额的外汇。
  外汇专用帐户包括:代理进口、贸易专项、承包劳务、捐赠援助、专项代理、国际货运、国际汇兑、国际旅行社、免税商品及暂收待付等业务需在国内开立的外汇帐户及承包劳务需在境外开立的外汇帐户。

外汇开户需要注意几点

6. 外汇帐户开户流程是怎样的

境内机构(含异地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立、变更、关闭
申请材料:
境内机构初次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持以下材料,到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进行境内机构基本信息登记,之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1、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驻华机构)的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均可);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均可)。
办理流程:
1、外商投资企业已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的,不需到外汇局登记企业信息,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手续。
2、境内机构凡已办理过基本信息登记手续或已开立过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如需开立新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3、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变更开户银行和关闭账户的手续,在开户银行直接办理。
4、异地企业在京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应先在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后,持上述材料再到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手续。
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