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4-05-11 16:59

1. 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15号现公布《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 关于证券从业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

1,基金从业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基金宣传、推介、咨询等业务的人员,应当先从事基金销售人员执业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考试科目是“基金销售的基础”。
基金销售人员执业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在协会举办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通过“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两门科目的,视为已通过基金销售基金会科目考试。

2,证券从业资格: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简称。该证书是国家资格考试,是国家金融机构认证的资格证书,含金量高。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证券业的一种准入考试。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使用的教材每年都要重新编辑,增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基础课是必修课,专业课可以自己选。基本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合格的,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并可根据《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证券从业人员资格。
通过基础科目考试和两个(含两个)以上专业科目考试或者持有两个(含两个)以上资格证书的,可以取得一级专业水平证书;通过基础科目考试和四个(含四个)以上专业科目考试或者持有四项资格证书可获得二级专业水平证书。

3. 关于证券从业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

1,基金从业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基金宣传、推介、咨询等业务的人员,应当先从事基金销售人员执业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考试科目是“基金销售的基础”。
基金销售人员执业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在协会举办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通过“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两门科目的,视为已通过基金销售基金会科目考试。

2,证券从业资格: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简称。该证书是国家资格考试,是国家金融机构认证的资格证书,含金量高。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证券业的一种准入考试。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使用的教材每年都要重新编辑,增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基础课是必修课,专业课可以自己选。基本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合格的,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并可根据《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证券从业人员资格。
通过基础科目考试和两个(含两个)以上专业科目考试或者持有两个(含两个)以上资格证书的,可以取得一级专业水平证书;通过基础科目考试和四个(含四个)以上专业科目考试或者持有四项资格证书可获得二级专业水平证书。

关于证券从业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

4. 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规定有哪些

1.基金管理人的概念。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发起设立与经营管理的专业性机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2.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业务是发起设立基金和管理基金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3.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4.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5.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目前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与管理、资产管理业务和投资咨询服务;此外,基金管理公司还可以从事企业年金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等。

5. 基金从业人员能否从事投资活动

1、 ?随着股指期货的上市交易,基金管理公司就基金从业人员能否投资股指期货的问题向我们进行法律咨询。鉴于目前法律法规关于基金从业人员的投资活动尚无明确的统一规定,实践中亦见仁见智。因此,我们现对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活动的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并加以分析,以期在实践中起到一定指导意义。(1) 明文允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的领域1)开放式基金《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2007.06.13)(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三、基金从业人员购买开放式基金的,鼓励通过定期定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长期投资,持有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6 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基金从业人员可以投资开放式基金,但持有期限至少6 个月。2)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23 条第1 款:“公司应当建立有关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股权投资及其直系亲属投资等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冲突行为的管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建立相关申报、登记、审查、管理、处置制度,防止因投资管理人员的股权投资行为影响基金的正常投资、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上述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管理人员可以进行股权投资,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方式,但基金管理公司应对此建立相关制度,以防止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利益和基金投资者利益发生冲突。从《指导意见》的立法目来看,我们认为,在加强对个人利益冲突进行管理的前提下,投资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基金从业人员也可以进行股权投资。(2) 明文禁止基金从业人员投资的领域1)股票《指导意见》第23 条第3 款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员工不得买卖股票,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备其账户和买卖情况。公司所管理基金的交易与员工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的交易应当避免利益冲突。”根据上述规定,基金公司员工(包括基金从业人员)均不得投资股票。2)封闭式基金《通知》规定:“三、基金从业人员购买开放式基金的,鼓励通过定期定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长期投资,持有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6 个月。基金从业人员不得投资封闭式基金。”根据上述规定,基金从业人员不能投资封闭式基金。3)资产管理计划《关于“一对多”专户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说明》规定:“ 8、问:基金从业人员是否可以投资资产管理计划? 答:暂不可以,待相关规定明确后再予以考虑。”根据上述规定,基金从业人员不能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3) 尚无明文规范基金从业人员投资的领域1)黄金、商品期货目前基金产品不投资黄金和商品期货,基金从业人员从事黄金、商品期货交易时,不会与基金投资者利益发生冲突,因此我们比较倾向认为基金从业人员可以投资黄金和商品期货。2)银行理财产品由于银行理财产品通常情况下为结构性理财产品,由银行设计产品后发售,基金管理公司不负责投资决策,从而与基金从业人员产生利益冲突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我们倾向认为基金从业人员可以投资银行理财产品。3)信托产品(i)信托产品由委托人(基金从业人员)进行投资决策,特别是信托产品可以投资于股票时,可能产生利益冲突并且损害基金投资者利益,因此我们比较倾向认为基金从业人员不能投资此类产品;(ii)信托产品由受托人(信托公司)进行投资决策时,由于信托公司独立于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从业人员,通常情况下不会产生利益冲突,因此我们比较倾向认为基金从业人员可以投资此类产品。4)金融期货《指导意见》第23 条第2 款规定:“投资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的礼金、旅游服务等各种形式的利益。投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对可能产生个人利益冲突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根据有价证券的分类(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有价证券分为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类三大类,其他证券又包括基金证券、证券衍生品(金融期货、可转换证券、权证等)。据此,证券投资活动包括股指期货、可转换证券、权证等。对于投资管理人员而言,(i)根据上述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管理人员不得为其他机构和个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但我们也注意到,上述规定只是禁止投资管理人员不得为其他机构和个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并没有禁止投资管理人员进行任何证券投资活动。(ii)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投资管理人员不得投资股票,不得从事与基金、基金投资者利益相冲突的行为。在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时,投资管理人员也应遵循防止利益冲突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对投资管理人员投资股指期货行为进行限制,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在基金公司旗下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时,投资管理人员也不能利用基金产品所投资的现货为自己或他人谋取股指期货交易的利益。因此,我们比较倾向对投资管理人员投资股指期货从严把握,不允许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对于非投资管理人员的其他基金从业人员而言,目前尚无没有明文禁止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在基金管理公司也没有禁止时,则可以投资股指期货。5)可转债对于投资管理人员而言,我们倾向认为其不得从事可转债投资,理由同金融期货。对于非投资管理人员的其他基金从业人员,目前尚无没有明文禁止;在基金管理公司也没有禁止时,则可以投资可转债。但需要注意,由于可转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为股票,由于非投资管理人员的其他基金从业人员不能投资股票,因此,我们认为,这些人员在投资可转债转时,不能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股票。6)权证对于投资管理人员,我们比较倾向其不得从事权证投资,理由同金融期货。对于非投资管理人员的其他基金从业人员,目前尚无没有明文禁止;在基金管理公司也没有禁止时,则可以投资权证;但需要注意,权证行权若采用证券给付方式结算的,在行权时投资者需购入或给付一定的股票。由于非投资管理人员的其他基金从业人员不能投资股票,因此,我们认为,若权证采用证券给付方式结算的,上述人员是不能其对投资的权证进行行权的。7)境外证券投资曾有基金管理公司询问《指导意见》是否规范基金从业人员的境外证券投资活动。我们认为:(i) 中国法律法规主要是调整中国境内(主要是大陆地区)的法律关系,因此该法规没有域外效力;(ii) 如果基金管理公司旗下有QDII 基金,尽管目前规定尚无明文禁止投资管理人员进行境外证券投资活动,基金管理公司仍应处理好利益冲突问题(产生利益冲突的可能性或许非常小);(iii) 中国境内个人进行境外投资证券,在目前外汇管制情况下,需要通过一些QDII 产品(包括银行的QDII 产品)间接投资,尤其是在投资银行等机构QDII 产品时,我们认为通常情况下不存在利益冲突,因此基金从业人员可以投资境外证券;(iv) 如果境内个人在境外有合法收入,其可以在境外直接投资证券、不受外汇管制,而对于这部分投资,有关监管部门在实践中也确实难以监管。综上,关于基金从业人员的投资活动,目前法律法规明文禁止投资股票、封闭式基金、专户,允许进行开放式基金、股权投资;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是否能投资目前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我们认为主要从防止利益输送、利益冲突的原则出发,由基金管理公司自行决定是否允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这些产品。

基金从业人员能否从事投资活动

6. 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属于基金管理人职责的有是什么呢?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符合以下规范:  1.将委托财产交由具备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托管。  2.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应当订立书面的资产管理合同,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宜,资产管理合同的内容与格式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3.委托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  4.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5.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不得低于同类型或相似类型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60%。  6.资产管理人可以与资产委托人约定,根据委托财产的管理情况提取适当的业绩报酬。在一个委托投资期间内,业绩报酬的提取比例不得高于所管理资产在该期间净收益的20%。  7.严格禁止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同.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  8.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投资经理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的办公区域应当严格分离,并不得相互兼任。  9.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向资产委托人返还管理费;不得违规向客户承诺收益或承担损失;不得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委托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10.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基金管理公司网站除外)和其他公共媒体公开推介具体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方案。  11.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间,资产管理计划每季度至多开放一次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每月至少应向资产委托人报告一次经资产托管人复核的计划份额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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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从业人员能否申请证券从业?

可以。基金从业和证券从业是两种不同的证书,只要符合报名条件都可以报考,其中基金从业报名官网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证券从业报名官网是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如下图:
报名官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www.amac.org.cn)
报名入口:http://baoming.amac.org.cn:10080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如下图:

报名官网:中国证券业协会(www.sac.net.cn)
报名入口:https://www.sac.net.cn/cyry/kspt/ks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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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人员能否申请证券从业?

8. 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的介绍

为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2012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15号公布《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该《规定》共1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171号)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