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报销流程

2024-05-04 19:21

1.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报销流程

1、符合国家、自治区、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相关人士;2、在分娩之前,用人单位已连续给参保人足额缴纳生育保险半年以上。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持婴儿出生、死亡或终止妊娠证明。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报销流程

2. 社保生育险报销流程报销范围

一、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社保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3. 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和范围

1、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2、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3、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4、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5、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和范围

4. 关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指南

  要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即想申领生育保险金的,需要办理相关的流程,那么,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呢?我介绍,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正常申报:参保人生育、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2、延期申报: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2、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3、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参保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如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参保人申办的,可不加盖公章)
 
   (2)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以下材料之一: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社会保障(市民)卡等。单位申办的提供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份;如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参保人申办的,提供原件一份)
 
   2、主要材料(有下列情形的,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顺产的:
 
   A、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新生婴儿死亡的,则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B、《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
 
   (2)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及生育多胞胎的,除A、B两项主要材料外,还需提供:
 
   C、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由医疗机构出具)
 
   (3)流产的,需提供B、C两项主要材料。
 
   (4)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C一项主要材料。
 
   3、特殊情况证明材料(有下列情形的,需提交上述情形的对应主要材料外,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如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的,除A、B、C三项主要材料外,还需提供:
 
   D、参保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由医疗机构出具)
 
   (2)如参保人生育前不满1年,缴费满1年后延期申报的:
 
   E、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F、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G、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含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丧失单位依托的:
 
   E、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H、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I、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5. 生育保险报销详细流程介绍

 生育保险报销详细流程介绍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下面为您介绍的是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产前检查门诊费用报销,必须女方有生育保险(请汇总一次申报完毕以免遗漏,其责任自负) 
         所需材料: 1、女方《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 (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诊断证明需有孕周数) 4、医疗费用原始收费凭证(收据) 5、医疗保险处方底方 并由单位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将产前检查的所有收据和处方对应并按日期顺序排列粘贴其后,并加盖单位公章,于生产后三月内向医保中心申报 (每月20 日前)。手工报销,不用报盘。
          二、生育津贴支付 
         (一)、所需材料: 1、《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或女职工引、流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属剖腹(宫)产,一定要记得按难产填写生表一,并增加15 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外埠城镇职工)原件及复印件; 如工作居住证在产假期内到期, 请务必先办续签,再去申领生育津贴。否则生育津贴只能领到工作居住证到期日,而且当时无法办理,区社保还要向市局备案,手续很麻烦,以后即使居住证续签了,也无法补领剩余的部分。 7、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特殊情况还需(如在校期间办理的身份证)还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8、《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一式两份); 9、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时间:每月2-25日
         (三)经办流程: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每月2-25 日报社保经办大厅二层支付部(一层大厅现场取号),当月最后一次申报生育津贴时,还需上报《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生表一》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的盖章。 (1)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表一》。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生表一》(一式两份),携带男职工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以上相关材料报四险支付岗进行人员登记。 注:表中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必须填写完整,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例如:海淀社保办理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流程
         1.去社保大厦9 层领取《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表》;《海淀区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
         2.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及其地点:办理时间(分娩3 个月内报销),每月1 日至20 日(节假日顺延)办理地点:北京市海淀社保大厦9层
         3.生育保险费用报销类别
         计划生育手术(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药物流产,引产,绝育及复通手术)费用 1)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提供复印件) 2)单位的计划生育证明
         围产期的产前检查(2005年7月1日以后发生)费用 1)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提供复印件) 2)生育服务证(提供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明(提供复印件)
         办理生育手术普通门诊费用 《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2)《海淀区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原始收据 4)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5)检查,治疗明细单 6)医学诊断证明 7)单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加盖公章)
         办理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 《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2)《海淀区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原始收据 4)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5)检查,治疗明细单 6)医学诊断证明(需要有孕周数)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8)《婴儿出生证》(或死亡、流产证明)复印件
         办理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1)首先与当事人核实单据数量和票据金额 2)生育时的手术等费用在生育缴费时已和医院结清,在社保办理的'报销为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和产检门诊费用。 3)提交完整资料后拿取回执单待15 个工作日后去领取报销费用清单 4)费用打倒公司银行帐户,由公司财务适时发放到员工手中。
          朝阳实例 流程: 
         一、产前检查门诊费用报销,必须女方有生育保险(请汇总一次申报完毕以免遗漏,其责任自负) 所需材料: 1、女方《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 (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诊断证明需有孕周数) 4、医疗费用原始收费凭证(收据) 5、医疗保险处方底方 并由单位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将产前检查的所有收据和处方对应并按日期顺序排列粘贴其后,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于生产后三月内向医保中心申报(每月20 日前)。手工报销,不用报盘。
          二、生育津贴支付 
         (一)、所需材料: 1、《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或女职工引、流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属剖腹(宫)产,一定要记得按 难产填写生表一,并增加15 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外埠城镇职工)原件及复印件; 如工作居住证在产假期内到期,请务必先办续签,再去申领生育津贴。否则生育津贴只能领到工作居住证到期日,而且当时无法办理,区社保还要向市局备案,手续很麻烦,以后即使居住证续签了,也无法补领剩余的部分。 7、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特殊情况还需(如在校期间办理的身份证)还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8、《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一式两份); 9、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时间:每月2-25 日 (三)经办流程: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每月2-25 日报社保经办大厅二层支付部(一层大厅现场取号),当月最后一次申报生育津贴时,还需上报《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生表一》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的盖章。
         (1)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表一》。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生表一》(一式两份),携带男职工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以上相关材料报四险支付岗进行人员登记。
         注:表中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必须填写完整,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知识: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实例:广东省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

生育保险报销详细流程介绍

6. 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和范围

法律分析:1、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2、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3、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4、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5、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7. 关于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你知道多少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对那些劳动妇女因怀孕和分娩暂时中断劳动的,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生育津贴和医疗服务,还有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一、生育保险
1、时间
产后3个月内。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医疗费的报销需要在怀孕期间申请办理;生育津贴需要在生育后一年内申请办理。如果逾期未办理的,社保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社保医保怎么用?一文教你申办报销流程!
所以大家对报销申请办理时间的明确是很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能否报销!
2、准备材料
身份类: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医疗类:病历复印件、治疗费用票据、出院证明。
证明类:儿童出生证明、准生证。
表格类: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企业职工医疗申领表、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申领表。
3、上交给单位
当上述材料已经准备完毕后,将这些材料上交给单位。由单位向生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将上述材料上交。
做完以上事项后,大家只要等待生育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相关材料,并签发医疗证。随后,你的生育津贴也将于每月1至20日这期间打到公司的账户上。
通过以上,可见报销生育保险是很便捷的,只是准备材料的过程中要细心,最好在上交材料之前检查一下要盖的章是否都盖好了!
二、生育保险报销的特殊情况
在报销生育保险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以下两种特殊情况:
第一类,在A地生育,却想在B地报销。
这种情况称为“异地报销”,而生育保险是可以异地报销的,目的就是为了便利社会大众,避免其来回奔波的艰辛。
第二类,夫妻双方都有缴纳生育险,选择谁的进行报销。
遇到这种情况当然要选择使用女方的生育保险进行报销。
因为生育津贴只有女方的生育保险中才有,男方的生育保险只能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没有生育津贴。
所以谨记!女方有生育保险就一定要使用女方的生育保险!

关于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你知道多少

8.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的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自治区、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相关人士;2、在分娩之前,用人单位已连续给参保人足额缴纳生育保险半年以上。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持婴儿出生、死亡或终止妊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