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怎么申请救助基金

2024-05-16 16:57

1. 交通事故受害人怎么申请救助基金

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请救助基金应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殡葬机构账户,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怎么申请救助基金

2. 交通事故受害人怎么申请救助基金

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请救助基金应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殡葬机构账户,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3. 交通事故受害人怎么申请救助基金

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请救助基金的方式如下:1、救助金需要部分或全额支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单位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用书面形式告诉救助基金机构;2、救助基金需要提前支付丧葬费的,受害人亲属需要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单位出示的尸体处理通知书、个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监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条件是什么1、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购买交强险;2、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了的;3、事故发生后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当事人需要携带医疗费用发票、疾病诊断证明书、获得合作医疗补偿的凭证;个人申请书;申请人的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或证明,凭借开出的银行支票到指定的银行去领取相应的救助基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交通事故受害人怎么申请救助基金

4. 交通事故受害人怎么申请救助基金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怎么申请救助基金1、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请救助基金的方式如下:(1)救助金需要部分或全额支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单位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用书面形式告诉救助基金机构;(2)救助基金需要提前支付丧葬费的,受害人亲属需要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单位出示的尸体处理通知书、个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监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条件是什么1、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购买交强险;2、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了的;3、事故发生后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当事人需要携带医疗费用发票、疾病诊断证明书、获得合作医疗补偿的凭证;个人申请书;申请人的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或证明,凭借开出的银行支票到指定的银行去领取相应的救助基金。

5. 交通事故受害人怎么申请救助基金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请救助基金应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殡葬机构账户,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怎么申请救助基金

6. 交通事故受害人如何申请救助基金应该注意哪些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有时间限制吗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有时间限制,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源自哪里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4、救助基金孳息;
5、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6、社会捐款;
7、其他资金。
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
1、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另外,根据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可以比照适用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五、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程序是什么
(一)垫付抢救费用的程序: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包括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①是否属于上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
②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
③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二)担负丧葬费用的基本程序:
1、受害人亲属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提交:
①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②本人身份证明。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符合垫付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垫付丧葬费用,并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六、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可以追偿吗
根据规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发生本文上述第二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有时间限制的情形,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侦破后,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以便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7. 交通事故受害人怎么申请救助基金应该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有时间限制吗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有时间限制,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源自哪里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4、救助基金孳息;
5、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6、社会捐款;
7、其他资金。
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
1、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另外,根据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可以比照适用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五、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程序是什么
(一)垫付抢救费用的程序: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包括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①是否属于上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
②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
③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二)担负丧葬费用的基本程序:
1、受害人亲属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提交:
①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②本人身份证明。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符合垫付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垫付丧葬费用,并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六、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可以追偿吗
根据规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发生本文上述第二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有时间限制的情形,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侦破后,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以便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怎么申请救助基金应该注意什么

8. 车祸受害人如何申请救助基金

车祸受害人申请救助基金应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殡葬机构账户,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 交通事故 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 交通事故责任 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