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法规定

2024-05-18 10:34

1. 数据安全法规定

法律分析:2021年6月10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简称“《数据安全法》“),该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第七条 国家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

数据安全法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是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的法律。随着中国网络的快速发展,数据也也越来越重要了,数据安全法的颁发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中产生的。数据的重要性很大,首先是关乎国家的安全性。数据是网络运行的核心载体和关键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科技、生物等方面的敏感数据一旦泄露,容易被恶意利用,对国家安全造成重大危害;如果形成数据垄断和霸权,将出现一系列政治经济问题。接下来,数据关系到经济安全。当下社会,电信网络诈骗越来越多,给很多人带来不少的损失,导致一些人家破人亡,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在部分省市,诈骗案件数量已占据半数刑事案件,破案难度非常大,且破案以后追回赃款难度大,给老百姓造成巨大损失。【相关法律】第二十一条 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
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
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
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什么以上?

1.《数据安全法》是中国实施数据安全监督和管理的一部基础法律,其目的就是要提升国家数据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数字经济的治理能力。2.根据本法第2条规定在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3.在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条 本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第四条 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数据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数据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建立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

  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第七条 国家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第八条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第九条 国家支持开展数据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社会的数据安全保护意识和水平,推动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科研机构、企业、个人等共同参与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数据安全和促进发展的良好环境。第十条 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依法制定数据安全行为规范和团体标准,加强行业自律,指导会员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提高数据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第十一条 国家积极开展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开发利用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数据安全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第十二条 任何个人、组织都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第二章 数据安全与发展第十三条 国家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促进数据安全,以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第十四条 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需要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第十五条 国家支持开发利用数据提升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供智能化公共服务,应当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的需求,避免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日常生活造成障碍。第十六条 国家支持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技术研究,鼓励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等领域的技术推广和商业创新,培育、发展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产品、产业体系。第十七条 国家推进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数据开发利用技术、产品和数据安全相关标准。国家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标准制定。第十八条 国家促进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等服务的发展,支持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等专业机构依法开展服务活动。

  国家支持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教育和科研机构、有关专业机构等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处置等方面开展协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8. 数据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哪些规定?

2021年6月10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简称数据安全法),并于9月1日起施行。
一、概念
《数据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数据安全的专门法律,也是国家安全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
二、重要意义
数据安全法作为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一部分,既要解决现有数据安全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又要符合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整体性要求,避免过度介入应由其他法律规制的领域。因此,数据安全法是一部数据安全领域基础性、框架性的法律,为后续各类数据领域配套制度、规范及标准的制定提供了依据。
三、主要内容
1.数据安全与发展。当前,数据已经成为我国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之一,其有效利用事关社会和经济发展,同时又从微观到宏观层面影响国家安全。
2.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安全法明确了6项数据安全制度:(1)数据分类分级与核心数据保护制度。(2)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与工作协调机制。(3)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4)数据安全审查制度。(5)数据出口管制制度。(6)歧视反制制度。
3.数据安全义务。数据安全法规定了4类数据安全义务:(1)数据处理者的安全义务。(2)数据交易中介服务机构义务。(3)有关组织、个人的数据支持义务。(4)跨境司法或执法机构数据提供审批义务。
4.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数据安全法就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作出相应规定。(1)政务数据安全要求。(2)外包政务系统数据安全要求。(3)政务数据开放要求。
5.法律责任。对于数据处理者与数据交易中介服务机构不履行数据安全义务、数据安全监管履职国家工作人员滥权舞弊、违法获取或滥用数据等行为,数据安全法也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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