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保农村合作医疗

2024-05-07 10:59

1. 广东医保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办理主要有三种方式:1、乡、村干部上门集中收缴方式:农民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薄》到本村、组指定的地点办理参合登记,填写《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2、村集体经济代缴方式:鼓励村集体经济好的村,实行由村集体经济统一交纳参合资金。村负责人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册、户口登记册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填写、汇总《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3、农民主动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缴纳方式:农民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薄》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参合登记,填写《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广东医保农村合作医疗

2. 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模式浅析

调研发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由于制度分设、管理分离、资源分散,不但提升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给城乡居民带来诸多不便,而且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对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造成了严重障碍和负面影响,突出表现为“三个不利于”和“三个重复”。“三个不利于”:一是不利于体现社会公平。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分设,使广大居民只能根据户籍身份被动加入相应的保障制度,强化了城乡户籍观念,固化了二元社会结构,不能很好地体现社会保险的公平性。二是不利于人力资源的流动。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人力资源在城乡间的流动加快,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不贯通、信息不共享、管理不统一,造成这些流动的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难以接续,待遇无法衔接,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尤为困难。三是不利于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和经办,无法统筹谋划各项保险制度的长远发展,无法统一、科学评估制度运行的真实绩效,增加了体制成本,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三个重复”:一是居民重复参保。当前,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由于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的不统一,信息不能共享,实际工作中又存在互争参保资源的问题,导致各地普遍存在着城乡居民重复参保的现象。特别是农民工、乡镇企业职工、在城镇就读的农村学生、被征地农民等人群的重复参保问题非常突出。天津、成都、厦门、泰州整合医疗保险管理资源后,通过信息系统比对,分别发现有45万、27万、8万、20万人重复参保;南京市栖霞区11万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中,就有4万人同时又参加了新农合。二是财政重复补贴。据已经实行城乡统一管理地区的典型分析和大致推算,重复参保的比例约占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的10%左右。按今年城乡参保居民人均财政补贴120元计算,财政将为约1亿参保居民重复补贴120亿元,明显增加了各级财政的不合理负担。三是重复建立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信息系统已经基本完善,如果新农合再设立一套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势必增加管理成本,降低管理效率,浪费大量财政资金。据厦门等城市财政局估计,假如参照城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新农合信息系统,需要再投入约6000至8000万元(不包括每年的维护费用)。全国是一个多么大的费用,可想而知!如何解决“三个不利于”和“三个重复”的问题,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呢?中央指明了方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指出,要“有效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资源,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的统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医改文件要求,彻底解决“三个不利于”和“三个重复”的问题,不少地方已经开展了积极探索。例如:广东省从2004年开始探索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是全国推进速度最快的省市之一。全省21个地级市中,已经有深圳、珠海、东莞等10个市开展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探索,清远、阳江、梅州等市政府已经决定将新农合移交社保部门统一管理。福建省明确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工作的职能,要求新农合信息系统依托职工医保信息系统,省政府每年拿出200万元专项经费对开展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地区进行奖励。目前,厦门市和邵武、上杭等20多个县实现了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积极创造条件将新农合移交社保部门管理。江苏省无锡、镇江、苏州、常州、泰州等城市积极开展城乡统筹的探索,各城市都十分注重制度衔接,出台了转移接续办法;同步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提高基金共济能力。四川省成都、乐山、广元苍溪等城市都对医疗保险城乡统筹进行了积极探索。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已全面开展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地区有天津、重庆和宁夏3个省级行政区、21个地级城市和103个县(区市)。这些地区除浙江嘉兴和33县(区、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卫生部门统一管理外(职工医保仍由社保部门管理),其余地区均由社保部门统一管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广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报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粤卫办〔2008〕101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 
为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规范特殊门诊补偿报销工作,现将《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报销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报销工作指导意见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扩大新农合的受益面,满足参合人员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的需求,规范补偿范围和工作程序,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从2009年起,统一将特殊种类慢性病门诊(以下简称特殊病种门诊)大额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报销范围。现就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偿范围包括住院费用补偿和特殊病种门诊费用补偿。特殊种类慢性病是指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的疾病,具有危害性大的特点。对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应遵循严格界定、定性准确、病种限制、费用控制、补偿有效、程序规范、循序渐进的原则。经县级新农合管理部门或经办机构确定,参合人员在门诊治疗的特殊病种费用可由新农合统筹基金补偿。 
二、纳入新农合门诊补偿范围的特殊病种 
(一)高血压病(II期);(二)冠心病;(三)慢性心功能不全II级以上;(四)肝硬化(失代偿期);(五)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六)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七)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八)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九)类风湿关节炎;(十)糖尿病;(十一)恶性肿瘤;(十二)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十三)再生障碍性贫血;(十四)血友病;(十五)中风后遗症;(十六)系统性红斑狼疮;(十七)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躁狂症等重性精神疾病。 
新农合各统筹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本地新农合补偿范围的特殊病种。 
三、特殊病种诊断及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 
(一)参合人员居住县(市、区)范围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二)与本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转诊关系的地级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三)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经确诊的特殊病种患者,可在居住地县(市、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继续治疗;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特殊病种患者,必须由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转诊,或经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书面同意,否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四、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标准 
(一)补偿比例及限额。 
1.起付线。单一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年内累计达1000元。重性精神疾病门诊费用年内累计达300元。 
2.补偿比例。起付线以上费用按符合补偿范围费用的30%补偿报销。重性精神疾病的补偿比例可适当提高。 
计算公式:(特殊病种门诊总费用-自费部分-起付线)×补偿比例=应补偿金额 
参合人员同时患两种以上特殊病种的,起付线仍按1000元计算。 
3.补偿限额。单一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年累计补偿支付上限为3000元;参合人员同时患两种以上特殊病种的,年累计补偿支付上限为5000元。病患者既住院又进行门诊治疗的,住院费用补偿和门诊费用补偿总额年累计限额为当年住院最高补偿限额。 
在扣除自费项目和起付线后,补偿额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支付。 
各地可参照上述标准,根据本地新农合资金情况,对补偿标准和比例进行调整。 
(二)特殊病种的用药和诊治范围。 
新农合特定病种的门诊治疗所使用的药品及治疗项目必须与该疾病治疗相符,同时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规定以外的费用不予支付,非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应从费用总额中剔除。门诊处方及药品使用量要严格按慢性病门诊诊疗有关规定执行(不能超出一个月)。 
五、参合人员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申请 
(一)申请补偿的条件。 
凡患有新农合规定特殊病种的参合人员,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病史超过2个月以上,年度累计治疗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可提出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申请。 
(二)申请补偿的时间和地点。 
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申请通常每年办理一次,费用较大的,可以每季度办理一次,申请时间由参合人员选择。参合农民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及其凭证在当年内报销有效,不跨年度办理,特殊情况,可顺延一个月。 
申请人年内在本县同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经审定具备特殊病种补偿资格的,可以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办理补偿;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或在多家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到镇或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后,办理补偿。申请特殊门诊补偿须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申请表》。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办理特殊病种门诊补偿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申请表》; 
2.门诊收费票据; 
3.相关病种诊断证明、门诊费用清单、检查报告单、病历资料; 
4.个人资料,包括:合作医疗证或参合收费票据、身份证或户口簿。 
六、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的审核认定 
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资格鉴定。受理申请的镇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即时补偿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先审核申请人是否具备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资格,对未经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鉴定确认的,应提交县级经办机构进行鉴定,在未鉴定确认之前,不得办理补偿报销。 
县级经办机构应成立新农合特殊病种鉴定小组,定期对个人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鉴定和确认,并根据鉴定结果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建立个人档案。 
鉴定小组可由经办机构抽调人员组成,也可委托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鉴定。受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应成立新农合特殊病种诊断专家小组,并指定专人办理申请手续。出具诊断鉴定证明应由两名中级以上职称临床医师在申请表上同时签名确认,经医务科审核,并加盖公章。 
对于通过鉴定,确定为特殊病种门诊的患者,其治疗费用纳入补偿范围,由受理的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按有关程序办理补偿报销。对于未能通过鉴定的,由鉴定小组在申请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申请表》上注明原因,由县经办机构退还申请人,或通过定点医疗机构退还申请人。 
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凭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资格认定书、门诊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门诊病历、个人资料(合作医疗证或参合收费票据、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当事人办理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并将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资格认定书复印件、门诊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个人资料复印件作为报销原始凭证入帐。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特殊病种补偿要单独进行造册登记。 
对实行即时补偿的定点医疗机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其签订的《服务协议书》中,要对特殊门诊补偿作具体规定。如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由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理。 
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费用结算与住院费用补偿结算方式相同。 
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加强对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工作的管理,强化制度落实,严格审核参合病人资格和相关资料。参合人员如有造假行为,经办机构有责任追回已支付的费用。 
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部门应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省卫生厅将会根据实施情况适当调整有关规定和内容。

广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4. 广东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广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2、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3、大病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 广东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广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
二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广东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6. 合作医疗截止交费时间2022年广东

广东2022年医保缴费截止时间是: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      医疗保险除了持个人身份证、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局进行费用缴纳,现还可以通过网络渠道进行缴费,步骤参考如下:      1、登录医保所在地税务局官网,点击进入“网上办税厅”,注册登录后点击“自助缴费”模块;      2、点击查询应缴费金额,绑定银行卡确认支付即可;      3、网络自助缴费完成后,缴费人可以通过地税局官网实时查询缴费情况,如需办理完税证明,可以打印缴费记录前往当地地税分局办税厅进行完税业务办理。      现在很多银行开通了医保网上缴费渠道,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可以登录银行官网,点击“医保社保缴费功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上缴费平台”,输入医疗保险号和姓名点击查询,按金额进行缴纳即可。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政府承办,并借助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制实施并组织管理。      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7. 农村合作医疗广东省内通用吗

能用,因为国家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在全国名地,只要符合规定的都能用,这是国家对我国公民在健康方面的优惠,是每个公民在生病住院后,在费用上的一些补贴,能让公民生病后减轻一些负担,不然承担不起很贵的医疗费用。广东省新农合省内报销标准?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在我院年住院起付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00元,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5万元。广东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1、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2、住院补偿(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3、大病补偿(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农村合作医疗广东省内通用吗

8. 广东合作医疗截止交费时间2022年

广东2022年医保缴费截止时间是: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      医疗保险除了持个人身份证、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局进行费用缴纳,现还可以通过网络渠道进行缴费,步骤参考如下:      1、登录医保所在地税务局官网,点击进入“网上办税厅”,注册登录后点击“自助缴费”模块;      2、点击查询应缴费金额,绑定银行卡确认支付即可;      3、网络自助缴费完成后,缴费人可以通过地税局官网实时查询缴费情况,如需办理完税证明,可以打印缴费记录前往当地地税分局办税厅进行完税业务办理。      现在很多银行开通了医保网上缴费渠道,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可以登录银行官网,点击“医保社保缴费功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上缴费平台”,输入医疗保险号和姓名点击查询,按金额进行缴纳即可。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政府承办,并借助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制实施并组织管理。      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