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率机制的欧洲汇率机制

2024-05-09 03:19

1. 汇率机制的欧洲汇率机制

欧洲汇率机制(European Exchange Rate Mechanism,ERM Ⅱ)欧洲汇率机制是1979年创立,旨在限制欧盟成员国货币的汇率波动。 ERM为成员国货币的汇率设定固定的中心汇率,允许汇率在中心汇率上下一定的幅度内波动。 据规定,欧盟新成员国在加入欧元区之前,应将其货币纳入允许汇率在中心汇率上下15%的区间内波动的ERM-2体系,为时两年。

汇率机制的欧洲汇率机制

2. 欧洲汇率机制的成员国

1979年成立之初,参与欧洲汇率机制的仅有前联邦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及爱尔兰八个成员国。其后,西班牙于1989年6月,英国于1990年10月,葡萄牙于1992年4月加入了ERM。

3. 欧洲货币体系的形成

1950年欧洲支付同盟成立,这是欧洲货币一体化的开始。1957年3月,《罗马条约》,决定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1958年,《欧洲货币协定》以代替欧洲支付同盟。1969年12月在海牙举行的欧共体首脑会议决定筹建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1970年10月,《魏尔纳报告》公布,它为实现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规定了一个十年的过渡时期,分为三个阶段实现联盟的目标。1971年3月达成协议,决定正式实施货币联盟计划。1972年初,欧共体部长理事会才着手推行货币联盟措施。1978年4月,在哥本哈根召开的欧共体首脑会议上,提出了建立欧洲货币体系(European Monetary System, EMS)的动议。同年12月5日欧共体各国首脑在布鲁塞尔达成协议,决定于1979年1月1日建立欧洲货币体系,后因原联邦德国和法国在农产品贸易补偿制度上发生争执,延迟到同年3月13日才正式成立。

欧洲货币体系的形成

4. 欧洲货币的欧洲货币体系

1992年9月下旬,欧洲外汇市场弥漫着一种恶战的气氛,一方是以德国中央银行为首的欧洲货币体系成员国的中央银行,立志要保护马克兑英镑、意大利里拉等的汇率,不断在外汇市场抛马克买英镑和里拉,另一方是外汇市场的投机势力,似乎联合着要与中央银行对着干,抛英镑和里拉买马克。在外汇市场的激烈厮杀中,中央银行先后抛出200多亿美元的马克,全部被市场投机者吃进。最后,这场较量以欧洲中央银行无力维持马克与英镑、里拉的固定汇率范围而败北、英镑和里拉被迫脱离欧洲货币体系而告终。许多大的风险资本投资集团都在这一个月赚了数千万美元,最多的赚了近十亿美元。其实,欧洲货币体系的这场危机的种子是从欧洲货币体系产生的这一天起就埋下的。1979年3月,在德国总理和法国总统的倡议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8个成员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丹麦、爱尔兰、卢森堡和荷兰)决定建立欧洲货币体系,将各国货币的汇率与对方固定,共同对美元浮动。在欧洲货币体系成立后的10年内,它的内部固定汇率不断在调整,使它的汇率体制得以生存。1989年6月,西班牙宣布加入欧洲货币体系,1990年10月,英国也宣布加入,使欧洲货币体系的成员国扩大到10个。欧洲货币体系内部的汇率制并非完全固定的,成员国之间货币汇率有一个可波动的范围。每一成员国的货币都与欧洲货币单位(ECU)定出一个中心汇率,这个汇率在市场上的上下波动幅度为正负2.5%,对英镑来说是6%。由于马克是欧洲货币体系中最强的货币,马克又是国际外汇市场上最主要的交易货币之一,人们便常常把欧洲货币体系成员国货币与马克汇率的波动,作为中央银行干预的标志。以下是1992年12月17日,各成员国货币与马克汇率上下波动的界限,超过上下两个界限,有关国家的中央银行就必须干预。由于英镑和里拉已在9月16日退出,它们与马克的汇率波幅要在它们重新回到欧洲货币体系时再定。欧洲货币体系成员国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方法是,每个成员国把黄金和美元储备的20%交给欧洲货币合作基金,同时换回相应数量的欧洲货币单位。如果某个成员国的中央银行需要对本国货币与马克的汇率进行干预,它就可以用手中的欧洲货币单位,或其他形式的国际储备金向另一个成员国中央银行购买本国货币,从而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

5. 欧洲汇率机制的介绍

欧洲汇率机制1979年创立,旨在限制欧盟成员国货币的汇率波动。 ERM为成员国货币的汇率设定固定的中心汇率,允许汇率在中心汇率上下一定的幅度内波动。 据规定,欧盟新成员国在加入欧元区之前,应将其货币纳入允许汇率在中心汇率上下15%的区间内波动的ERM-2体系,为时两年。

欧洲汇率机制的介绍

6. 单项选择题:欧洲货币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A.金融创新机制B.利率机制C.贷款机制D.汇率机制…谢谢!

答:
   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建立了欧洲货币体系,将各国货币的汇率与对方固定,共同对美元浮动。所以选D。

7. 在欧元诞生前,欧洲国家制订了什么汇率机制

欧洲汇率机制是在1979年创立,旨在限制欧盟成员国货币汇率波动的制度。 ERM为成员国货币的汇率设定固定的中心汇率,允许汇率在中心汇率上下一定的幅度内波动。 据规定,欧盟新成员国在加入欧元区之前,应将其货币纳入允许汇率在中心汇率上下15%的区间内波动的ERM-2体系,为时两年。

成员国
1979年成立之初,参与欧洲汇率机制的仅有前联邦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及爱尔兰八个成员国。其后,西班牙于1989年6月,英国于1990年10月,葡萄牙于1992年4月加入了ERM。


问题
第一, ERM —Ⅱ是一个实行固定的可调整汇率的多边安排,它以欧元为一方,每个加入 ERM —Ⅱ的非欧元区成员国货币为另一方定出中心汇率,标准波动幅度为中心汇率的± 15% 。在这个边界上,成员国中央银行和 ECB 用筹集的短期资金进行干预。干预原则上是自动的和无限制的,如果干预与价格稳定的基本目标相冲突, ECB 和成员国中央银行可以中止干预。 
欧洲汇率机制
第二,在 ECB 与各非欧元区成员国中央银行达成的有关汇率机制运作程序的协议中,利率的灵活运用、在汇率波动未达到边界之前进行“边界内协调干预”是 ERM —Ⅱ的重要特征。
第三, ERM —Ⅱ的基础是欧盟非 ERM —Ⅱ成员国、欧元区成员国、 ECB 和加入这一机制的成员国之间所达成的多边协议。经过欧盟委员会的共同程序和经济与财政部长会议的磋商,由欧元区成员国的财政部长、 ECB 行长和参加 ERM —Ⅱ的非欧元区成员国的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共同决定非欧元区成员国货币对欧元的中心汇率和是否进一步缩小波动幅度。如果均衡汇率发生变化,参加 ERM —Ⅱ的各方,包括 ECB ,都有权提出重新安排中心汇率的建议。
第四, ERM —Ⅱ与通常的中间型汇率体制不同,它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有一个明确、可信的退出机制 (exit   mechanism) ,这就是加入欧洲货币联盟。参加 ERM —Ⅱ并保持汇率至少两年稳定是加入欧洲货币联盟的趋同标准之一,而经济基本因素的趋同是可持续的汇率稳定的前提条件,参加 ERM —Ⅱ可以为成员国执行财政货币政策提供一个标准,减少成员国经济政策的不确定性。只要参加 ERM —Ⅱ的国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经济基本因素的稳固性, ERM —Ⅱ就可以比较好地应对投机对参加国货币的冲击。

在欧元诞生前,欧洲国家制订了什么汇率机制

8. 欧盟货币政策的欧盟的货币机制

欧洲中央银行(ECB)于1998年6月1日成立。1999年1月1日,欧洲中央银行承担起在欧元区制定货币政策的责任,实现了实施单一货币欧元和在欧元区国家实行统一货币政策的目标。 (1)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由两个层面构成,一个层面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欧洲中央银行,另一个是欧盟成员国的中央银行。欧盟成员国中尚未采用欧元的国家,虽然是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成员,但不能参与欧元区货币政策的制定,也不能参与货币政策的操作和实施。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Governing Council)和执行董事会(Executive Board )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两个主要决策机构。①行长理事会,是一个超国家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欧元区的货币政策,主要职责是确定欧元区货币政策目标、主要利率水平和中央银行体系准备金数量等。行长理事会由执行理事会的6名成员和欧元区国家的中央银行行长组成。当制定货币政策时,行长理事会成员并不作为国家代表而行动,必须考虑欧元区整体利益,而不是各自成员国的利益。同时,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坚持分权原则,规定欧洲中央银行依靠国家中央银行开展银行业务,但国家中央银行作为欧洲中央银行的业务部门,必须遵循欧洲中央银行的导向和指令。②执行董事会,主要负责货币政策的执行,即履行行长理事会制定的货币政策,负责欧洲中央银行的日常业务。为了有效地形成和促进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决策进程,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设立了12个由成员国中央银行和其他国家监管机构代表组成的专家委员会:会计与货币委员会、银行监管委员会、钞票委员会、外部联络委员会、信息技术委员会、内部审计委员会、国际关系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市场操作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会、支付与结算委员会和统计委员会。(2)欧洲中央银行的目标及独立性欧洲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是保持价格稳定。在不影响价格稳定的总目标下,中央银行有义务支持欧元区经济增长、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其他经济政策。为保证欧洲中央银行首要目标的实现,《马约》规定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原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机构的独立性。无论是欧洲中央银行还是成员国中央银行,或者决策机构的任务成员,在行使权力和履行责任时,都不得从欧共体任何机构、成员国政府或其他组织寻求和接受指导。欧共体的各机构和组织以及成员国政府不得对欧洲中央银行的决策机构成员施加影响;二是人事独立性。主管理事会成员可以长期任职,在任期上,首任中央银行的行长任期为8年,其后为5年,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的任期至少达5年;三是资金预算上的独立性。欧洲中央银行有自己的预算,它的资本金由欧元区各国中央银行认购和支付,禁止中央银行向公共部门贷款。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货币政策可分为三类:公开市场业务、常设工具和最低准备金。(1)公开市场业务。公开市场业务在指导利率、管理货币市场、向市场发出政策信号等方面发挥主要作用,具体有四种方式:一是再融资,成员国中央银行根据投标程序每周进行一次,两周到期,向市场发出政策信号。再融资利率也是欧洲中央银行调控经济的最主要的杠杆利率。二是长期融资业务,成员国中央银行根据投标程序每月进行一次,三个月到期。三是微调操作,由成员国中央银行在特定情况下通过投标程序和双边程序进行。四是结构操作,只要欧洲中央银行想调整资金结构,就可以由成员国中央银行通过投标程序和双边程序进行。(2)管理流动资金的常设工具(standing facility)。 欧洲中央银行通过管理流动资金的常设工具提供和吸纳隔夜流动资金,规定隔夜拆借利率,并通过改变隔夜拆借利率向市场传递政策信号。(3)准备金制度。欧元区内的银行和信贷机构必须根据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在所在国中央银行的账户上保持最低限度的准备金。银行存入的最低准备金是计息的。 汇率政策是欧元区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欧元区将在保持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制定汇率政策。(1)汇率政策的制定机制。欧元区汇率政策制定权归欧盟理事会,欧洲中央银行和欧委会也发挥重要作用。在协调汇率政策方面,欧盟理事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对欧元汇率走势进行监督,向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提出有关看法,欧洲中央银行负责组织实施欧盟理事会制定的汇率政策,欧盟理事会有权决定签署有关汇率体制协议,确定与第三国以及国际组织有关汇率的立场。(2)外汇管理和干预。《马约》规定欧洲中央银行具有实施外汇业务的全部权力。欧洲中央银行拥有外汇储备500亿欧元,这些外汇由成员国中央银行按其所在国的人口和经济总量比例缴纳。根据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规定,欧洲中央银行可以自由支配这500亿欧元的外汇储备,在必要时,还可以动用成员国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欧元区成员国中央银行在动用其外汇储备时,必须征得欧洲中央银行的批准,以防止成员国中央银行进行外汇业务时出现与欧元区汇率政策不一致的问题。必要时,欧洲中央银行可在欧洲理事会的指示下,对欧元区与美元、日元以及其他货币进行外汇干预。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确定如何分配外汇干预的职权范围,并根据信贷信誉、竞争价格、资产规模等标准选定进行外汇干预的银行和信贷机构。欧元区汇率政策的制定权归欧洲理事会,欧洲中央银行和欧委会也发挥重要作用。在协调汇率政策方面,欧盟理事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对欧元汇率趋势进行监督,向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提出有关看法,欧洲中央银行负责组织实施欧洲理事会制定的汇率政策。欧洲理事会有权决定签署有关汇率体制的协议,确定与第三国以及国际组织有关汇率政策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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