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的林业厅职责

2024-05-17 11:47

1.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的林业厅职责

(一)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全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的自治区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沙)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区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办自治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三)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鳊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承担由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事项的初审工作。(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拟订全区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六)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七)负责全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八)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牧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方面的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牧区林业发展、维护农牧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牧区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商品林发展和利用,指导山(沙)区综合开发。(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十一)参与拟订全区林业经济调节和林业投资政策,组织、指导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自治区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按有关规定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编制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十二)组织指导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培训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十三)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的林业厅职责

2.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的林业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部边疆,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全区国土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 据2003年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统计,林业用地面积6.59亿亩,森林面积3.55亿亩,均居全国第一位;天然林面积为1341.35万公顷,居全国第二位;活立木总蓄积13.6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五位。人工林面积672.6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0%。境内有大兴安岭原始森林和11片次生林区(大兴安岭次生林区、宝格达山、迪彦庙、克什克腾、茅荆大坝、大青山、蛮汉山、乌拉山、贺兰山和额济纳);中部高原有大面积的人工林和天然次生林。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712种,野生(维管)植物2718种。分布有天然的河流、湖泊、沼泽及人工的水库、稻田和池塘4大类13种类型湿地,100公顷以上的湿地总面积424.53万公顷,占全国湿地面积的11 %,居全国第三位。有巴丹吉林、腾格里、乌兰布和、库布齐、巴音温都尔五大沙漠和科尔沁、浑善达克、毛乌素、呼伦贝尔、乌珠穆沁五大沙地,在阴山北部还分布有大面积严重风蚀沙化土地;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大、分布广、危害严重。内蒙古既是森林资源大省区,也是荒漠化大省区,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3.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的领导介绍

呼群 厅长曹文仲 巡视员李树平 巡视员田选明 巡视员龚家栋 副厅长汪治和 纪检组长高桂英 总工阿勇嘎 副总指挥杨俊平 副巡视员乔云  副巡视员肖文武  副巡视员魏江 副巡视员杨峻山  森林公安局局长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的领导介绍

4. 呼伦贝尔市林业局的直属机构

 巴林林业局建于1956年,其前身是雅鲁森林经营局,1958年5月经内蒙古自治区批准,将经营局改为雅鲁林业局,局址由扎兰屯镇迁至牙克石市的巴林镇,1960年6月经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批准雅鲁林业局改称巴林林业局。1962~1963年国民经济调整,巴林林业局“下马”精简人员。1964年3月,经内蒙古自治区批准,在巴林设立岭南林业管理局,辖有“五局一场”,即免渡河、乌奴耳、巴林、南木、五岔沟林业局和白狼林场,1968年撤销岭南林业管理局,巴林林业局隶属呼盟林业林管局,1969年行政区划变动后,归属黑龙江省营林局,1979年恢复内蒙古行政区划后,归内蒙古林业局,1980年8月归呼盟林业管理局。 1956年3月建立柴河森林经营局,隶属于呼盟林业局。1958年11月撤销经营局改为柴河林场,并将原所属巴什河经营所划归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的绰尔林业局。柴河、固里河、哈多河、莎马街4个经营所归属扎兰屯市(原布特哈旗)林业局。1970年呼伦贝尔盟在柴河建立后方基地,组成山区建设指挥部,同时筹建柴河林业局,领导柴河、固里河、哈布气3个林场。1971年撤销山区建设指挥部,正式成立柴河林业局,归扎兰屯市政府领导。1980年8月柴河林业局隶属关系归呼盟林管局直接领导。 1956年在红花尔基建立伊敏森林经营局,下设6个林场。1958年森工营林机构合并,撤销伊敏经营局,将所辖的辉河、维纳河、西尼河、红花尔基林场下放给鄂温克旗林业局;巴日图、罕达盖林场下放给新巴尔虎左旗林业局。1970年1月21日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红花尔基林业局,经营管理贯穿于鄂温克旗和新巴尔虎左旗境内的樟子松林带。1970年5月15日经呼盟批准,成立了革命委员会,1981年改称为林业局。

5. 内蒙古林业协会有几家

内蒙古林业协会有:阿尔山、阿龙山、阿里河、绰尔、绰源、得耳布尔、甘河、根河、莫尔道嘎、金河、克一河、库都尔、满归、吉文、图里河、乌尔旗汗、毕拉河、大杨树、伊图里河共19个森工公司(林业局)。

内蒙古林业协会有几家

6.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的下属单位

阿尔山林业局(森工公司)绰尔林业局(森工公司)伊图里河林业局乌尔旗汉林业局(森工公司)库都尔林业局(森工公司)图里河林业局(森工公司)根河林业局(森工公司)绰源林业局(森工公司)得耳布尔林业局(森工公司)莫尔道嘎林业局(森工公司)金河林业局(森工公司)阿龙山林业局(森工公司)阿里河林业局(森工公司)克一河林业局(森工公司)满归林业局(森工公司)吉文林业局(森工公司)毕拉河林业局大扬树林业局甘河林业局(森工公司)汗玛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北部原始林区管护局森林调查规划院玖龙兴安浆纸有限公司根河航空护林站兴安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拓浮林化栲胶公司林业电信局林业科研所林海日报社大兴安岭旅游局林管局第一办事处林管局第二办事处林管局第三办事处林管局第四办事处林业党校林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森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富伦纸业公司额尔古纳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7. 内蒙古林业是什么?

(forestry of the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张承彬)
据中国1977~1981年森林资源清查统计,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面积为1374.0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1.9%,活立木总蓄积量94617.31万立方米。全区天然林主要分布在大兴安岭,人工林主要分布在平原及部分丘陵山地和沙区。主要树种有落叶松、樟子松、油松、云杉、白桦、蒙古栎、小叶杨、旱柳、白榆、沙枣、柠条、山杏等。野生动物中鸟类有360种,兽类114种。其中,珍稀动物有蒙古野马、野骆驼、丹顶鹤、白鹳、黑鹳等。全区有自然保护区3处,面积6.78万公顷。
内蒙古地区在历史上大部分是森林茂密、水草丰美的地方。据史料记载,自治区东部的科尔沁沙地,在17世纪时,还是草丰林茂的地方,当时的清政府曾在这里广设牧场,19世纪初在西北部山地尚有松林。据《归绥识略》记载,呼和浩特北百余里内产松柏林木。在自治区中西部的黄土丘陵区,二三百年前,还有不少油松、侧柏等针叶林分布。由于历代王朝的滥垦乱伐,帝国主义的掠夺,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使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全区除大兴安岭林区尚保留大面积的原始森林外,其他广大地区缺林少树,风沙、干旱、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日益加剧。现在全区有沙漠戈壁3000万公顷,水土流失面积1866万公顷,每年向黄河输入泥沙达1.8亿吨。
1949年后,内蒙古林业发展较快。到1980年,全区造林保存面积147万公顷。广大沙区通过造林种草,封沙、育林、育草,保护植被以及其他措施,已使部分流沙固定,局部地区沙化已经停止。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1949~1982年,人工更新和天然更新100万公顷;生产木材8100万立方米,锯材730万立方米,栲胶9.3万吨,纤维板8.5万立方米。林业企业正由以原木生产为主,逐步向以营林为基础、全面经营利用森林资源的方向发展。天然次生林通过保护、封育和更新造林等措施,到1980年面积已扩大到573.3万公顷,蓄积量增加到2亿立方米,与1949年相比,无论林地面积还是林木蓄积量都增加了1倍。
内蒙古自治区设有林业厅及厅属林业勘察设计院(队)3个。全自治区共有国营林场、治沙站、林业工作站、苗圃等基层林业单位529个,林学院1所,中等林业学校2所,自治区、盟(市)、旗(县)林业科学研究院、所12个。在林业科研方面,农田防护林、沙漠治理、草原造林、林业机械,以及林木病虫害防治已取得了一批成果。

环志标记

内蒙古林业是什么?

8. 呼伦贝尔市林业局的主要职责

呼伦贝尔市林业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呼伦贝尔林业行业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2、负责制订全市林业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工作。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沙)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负责全市退耕还林(草)工作;按有关规定审批林业重点建设项目,指导项目的建设与管理。4、贯彻执行森林和草原防火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宣传、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扑火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有关制度和防火扑火预案;负责组织全市森林草原火警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承担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5、负责全市资源林政管理。指导全市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生态预测及管理工作;对全市林权、林地、采伐限额、凭证采伐运输、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等实施监督与管理;依法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倒卖木材案件、盗捕滥猎、非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案件实施行政管理、处罚。6、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和森林植物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湿地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分配狩猎计划指标,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林木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7、负责全市地方林业公安工作。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生产生活秩序;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侦破林区各类社会治安、刑事案件。8、管理林业各类资金,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负责林业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立项审批;负责林业统计工作;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指导林业系统财务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国有资产。9、制订林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组织林业科技攻关、成果鉴定、技术推广;指导林业职工培训、职业教育工作。10、按照市委授予的权力,对市属六个林业局党委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实行直接领导,负责组织、宣传、统战、老干部等各项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林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1、承办市委、政府和自治区林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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