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地址需要哪些资料

2024-05-07 08:59

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地址需要哪些资料

一、申报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法定注册地址的变更备案申请书(原件);
2、董事会决议(原件);
3、同一审批机关地址变更的需提交地址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修改后的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需提交章程)(原件);
5、原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
6、跨审批机关地址变更需提交原注册地址审批机关同意迁出的批复文件(原件);
7、涉及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的需提供其审核意见;(原件);
(备注:非中文材料需翻译,翻译件上加盖翻译公司公章、译者签名及联系方式,同时提供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材料至原审批机关备案;
2、申请人持备案材料至当地投资促进局办理批准证书变更。
注意:由于各地的规定不一样,具体规定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地址需要哪些资料

2.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注册地址?

1、企业注册地址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表;
2、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注册地址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
3、企业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原合同、章程(复印件)、合同、章程修改书;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5、新的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及所有者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协议;
6、(企业生产场所变更需提供)规划、房屋土地、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审核意见书;
7、注册地跨区变更的需报送迁入、迁出地审批部门批准文件;
8、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9、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一律为正式文件。

3.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法人和地址

变更地址包括变更地名和地址迁移两种,前者需要地名办证明,后者如涉及生产等还需要环评等前置资料。法人的产生方式一般由执行董事或董事长兼任,也有章程由公司总经理兼任,具体看各公司章程。
商务部门审批一般需要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委派书;
5、地址变更证明(如地名办证明、场地证明);
6、环评或其他前置审批(不一定涉及);
7、外商投资企业承诺书;
8、批准证正副本原件;
工商所需资料基本相似。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法人和地址

4. 外资企业变更地址

  拜托,一块说好不好!
  第二十八条 申请变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二)《指定(委托)书》;

  (三)董事会决议;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材料;

  2、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3、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1、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2、验资报告;

  3、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减少注册资本
  1、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2、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3、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三次减资公告的报样(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方受理减资申请) ;

  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减资说明(内容包括减资原因、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情况,减资后不会侵犯债权人利益的承诺);

  5、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的查帐报告。

  变更企业类别:
  1、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2、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变更股东:

  1、股权转让协议;

  2、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
  3、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4、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5) 涉及本市国有资产转让的,还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单》。

  变更股东名称或姓名

  1、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1;

  2、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3、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
  4、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

  变更经营期限

  1、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2、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变更经营范围
  1、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2、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3、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许可的,应当提交《承诺书》。

  申请增设分支(办事)机构

  1、外商投资企业按期缴付注册资本后,申请在外地设立分支、办事机构,申请人不须填写有关表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口头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即予开具《核转函》;
  2、外商投资企业未按期缴付注册资本,申请在外地设立分支、办事机构,申请人不须提交董事会决议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正副本,但应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执照复印件;(3)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人不须提交董事会决议。

  注销分支机构的,需在营业执照上注明

  1、分支(办事)机构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 外资企业变更地址

外商投资企业
一、受理条件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
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合作或独资经营企业。
二、登记事项及申报资料
(一)设立登记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合同、章程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6、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变更登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
4、?????????合同章程修改条款协议书和对照表
5、?????????委托书
6、?????????执照正副本本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以上摘自国家税务总局

外资企业变更地址

6. 外资企业 变更地址名称的完整手续?

1、 变更名称主要提供的资料:财新公司的名称、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副卡、公章、私章、务章、发票章、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刻章登记卡、法人银行U盾(一照一码的公司就提供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发票章、法人身份证、刻章登记卡、法人银行U盾)
2、变更地址提供的主要资料:新公司地址、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副卡、公章、公司章程、(新法人身份证、法人银行U盾、一照一码的公司就提供营业执照、公章)

7.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的事项不同,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一)变更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增加注册资本或变更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原有注册资本已出齐的验资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本的除外);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减少(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减少注册资本的申请书;
2.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上三次登载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
6.企业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书;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经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后,应将有关文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六)转让股权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新股东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七)董事会人员、正、副总经理变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有关人员的委派文件;
4.有关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正、副本(只变更董事的免交)
(八)增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含向分支机构的拨款数额);
3.企业注册资本已经缴齐的验资报告;
4.分支机构负责人委派书,并附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副本。
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后,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发出《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核转通知函》。企业持原登记主管机关的核转通知函,向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分支机构开业登记,并提交以下文件:
1.企业原登记机关同意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核转通知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原登记机关印章);
3.董事会决议;
4.分支机构负责人委派书;
5.分支机构场所使用证明;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

8. 上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注册地址的流程?

1、至浦东外经贸委盖章,同意迁入;
2、至闵行外经贸委申请迁出,闵行外经贸委出具同意迁出的批复;
3、至闵行税务局办理迁移或歇业,须作完税审计,闵行税务局出具完税单;
4、将2、3和其他相关材料向闵行工商局提交,闵行工商局出具受理单,并将企业档案转送至浦东工商局;
5、向浦东外经贸委申请变更批准证书;
6、将新的批准证书、闵行工商局出具的受理单及其他相关变更文本材料向浦东工商局提交,浦东工商局出具新的营业执照;
7、至市质监局变更代码证;
8、至浦东税务局申请新的税务登记证;
9、变更外汇登记证、财政登记证、海关登记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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