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创业优惠政策

2024-05-06 01:28

1. 博士创业优惠政策

单是普惠型的政策,在站博士后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出站一年直接认定正高职称;安排事业编制;留在珠三角地区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博士后,给予每人不少于10万元、20万元的生活补贴,如果到粤东西北和惠州、肇庆、江门工作,年龄放宽5岁、补贴分别提高10万元以上,海外人才再增加10万元,并对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一、博士生的待遇?1、 在北京找个可以解决户口的单位,基本博士就可以有北京户口了。博士毕业后,配偶就业这个不同单位不一样,好多大学可以解决配偶的就业,子女上学这个一般没有什么不同。2、 博士后的配偶可以进京,国家是有文件,可以查阅中国博士后网找相关的文件。二、博士创业优惠政策是什么?1、 单是普惠型的政策,在站博士后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出站一年直接认定正高职称;安排事业编制;2、 留在珠三角地区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博士后,给予每人不少于10万元、20万元的生活补贴,如果到粤东西北和惠州、肇庆、江门工作,年龄放宽5岁、补贴分别提高10万元以上,海外人才再增加10万元,并对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三、博士学历对于创业有什么优势?1、 博士学历对于创业,优势真的是太多,来,你看:知识精英不等于财富精英,书本知识就是你的累赘,博士做学问尚可。2、 拿到创业领域可能就是你的包袱了。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一)税收优惠(二)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三)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四)培训补贴政策(五)免费创业服务(六)取消落户限制

博士创业优惠政策

2. 海外博士回国优惠政策

留学生回国落户政策



我国公派或者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引进,办理北京市户口:



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360天以上);



入境回国后,两年内提交落户申请。申请在京落户的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要将申请材料交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留学服务中心不受理个人申请。



上海落户需要满足相应的学历要求,在国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国内“211”高校,国外硕士研究生;国外本硕;国外top500本科;访问学者,进修人员。



并满足相应的社保缴纳要求。




深圳落户,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且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访问学者,进修人员。
申请到其他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户的需要大学学士以上学历。

3. 美国博士回国有哪些优惠政策

美国博士回国优惠政策如下:
一、户口真的很重要
很多同学都没有认识到对美国博士留学回国后落户的重要性,都没有意识到留学博士回国待遇的这些福利有多么好,却不知北京户籍现在越来越难获得。小小的户籍卡,影响着留学生在北京工作、结婚生育、福利、购房、买车,影响着未来子女入学和养老。如果没有北京户口,在北京工作的人群哪怕身份证遗失都要回到原籍办理,再向深层次挖掘,那种异乡漂泊感无从安放。
二、落户材料提早准备
落户材料的积累不是从美国博士留学回国以后才开始,而是在去美国留学之前就开始了。如果你是还未出国还是即将去美国留学的学生,最应该办理的手续是将自己的档案转移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少部分人会选择将户口迁到留学服务中心,这会为之后办理户籍提供更大的方便。不管你现在的档案在大学还是在人才中心,总之人档案在出国之前最理想的保管地就是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去美国留学长期存档手续流程参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工作流程。
三、拿到美国博士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那么除了要在出国前妥善处置自己的档案之外,还要在学成回国前拿到另一项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开具单位一般是中国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文化处。值得一提的是,获取留学博士回国待遇的两项重要福利即购免税车和落户都需要用到这一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本质上无法在国内补办,必须在留学回国前办妥。如果忘记办理就回国,就只能委托在美国留学的朋友或者在那里的亲人代为处理,可想而知会有多麻烦。
四、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
美国博士留学回国后在国内落户手续繁杂,而且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很多,但有一些材料对时间限制非常严格。所以如果你在流程内,一个环节出错都会影响整个的流程进度。所以一定要了解自己想要获得的城市户口的办理流程的详细内容,对其中每一条仔细研读,争取在最快的时间内走完流程。

美国博士回国有哪些优惠政策

4. 上海对博士的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十六条 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高等学历教育应当符合下列学业标准:
(一)专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
(二)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硕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博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5. 博士后购房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A类:最高500万元奖励、“一人一议”解决首套购房问题;B类:最高250万元奖励、15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C类:最高50万元奖励、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博士后购房优惠政策

6. 博士后购房优惠政策

A类:最高500万元奖励、“一人一议”解决首套购房问题;B类:最高250万元奖励、15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C类:最高50万元奖励、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条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第八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7. 博士落户深圳有什么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在《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中规定,深圳博士人才引进,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具有补贴条件以及标准如下:1、新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办理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的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发放租房补贴:一本科以上学历;二具有本市户籍;三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租房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2、新引进人才的租房补贴标准为:一本科6000元/人;二硕士9000元/人;三博士12000元/人。3、 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50%补贴。首次补贴发放半年后,经审核申请人户籍仍在本市、未正在租住公租房且已累计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剩余补贴,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发放剩余补贴。新引进人才不得重复享受租房补贴。新引进人才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不得租住公租房。租房补贴期间为人力资源部门首次发放租房补贴之日起1年内。法律依据:《户口迁移相关规定》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籍迁入落户。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博士落户深圳有什么优惠政策

8. 博士落户深圳有什么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在《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中规定,深圳博士人才引进,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具有补贴条件以及标准如下:1、新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办理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的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发放租房补贴:一本科以上学历;二具有本市户籍;三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租房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2、新引进人才的租房补贴标准为:一本科6000元/人;二硕士9000元/人;三博士12000元/人。3、 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50%补贴。首次补贴发放半年后,经审核申请人户籍仍在本市、未正在租住公租房且已累计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剩余补贴,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发放剩余补贴。新引进人才不得重复享受租房补贴。新引进人才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不得租住公租房。租房补贴期间为人力资源部门首次发放租房补贴之日起1年内。法律依据:《户口迁移相关规定》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籍迁入落户。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籍准予迁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