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被处罚的真实原因是什么?

2024-05-03 04:16

1. 常山药业被处罚的真实原因是什么?

据公告,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2018年6月22日,公司又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河北证监局告知书称,经查明,常山药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8年5月16日,常山药业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GMP证书的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山生化药业(江苏)有限公司于5月15日收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并称“据统计数据显示,国内ED患者人数约1.4亿人,假设其中有30%接受治疗,人数将达4,200万人,假设接受治疗的ED患者每年都能多次使用药物,未来中国潜在的市场规模有望达到百亿元级别,市场空间广阔”。

2018年5月17日,常山药业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GMP证书的补充公告》(编号2018-2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要求及有关规定,补充公告称“原公告中上述数据主要来源于国信证券2014年5月底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公司证券部通过网络检索取得并节选了其关于枸橼酸西地那非市场空间的描述。此外,证券部亦查询到东吴证券2017年2月28日发布的关于枸橼酸西地那非市场空间的预测,报告中预测‘中国ED患者人数约1.27亿’”,“对于上述关于枸橼酸西地那非市场空间的预测,公司证券部未向报告撰写方咨询其数据来源以及计算方法,未对其数据是否准确进行核实。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河北证监局告知书表示,常山药业在相关行业数据较多、未获取证券公司研究报告原本、未向研究报告撰写方咨询数据来源以及确定计算方法的情况下,仅通过互联网公开渠道检索到证券公司研究报告的部分信息,即贸然选取相对较大的数据在28号公告中予以披露,且未注明数据来源,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产生误导,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连续两个交易日(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1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告知书认为,常山药业28号公告的信息披露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高树华作为常山药业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是对常山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志平作为常山药业的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是常山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河北证监局表示,根据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常山药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树华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万元。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志平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万元。

常山药业被处罚的真实原因是什么?

2. 常山药业为什么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因发布“1.4亿中国男人不行”公告成为网红的常山药业,5月22日早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常山药业早间公告称,因公司临时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5月15日晚间,常山药业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一款治疗ED的片剂产品获得GMP证书,产品可以上市销售,此次《药品GMP证书》认证的车间为固体制剂车间,生产品种为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剂。公开资料显示,枸橼酸西地那非也叫万艾可,中文简称“伟哥”。
常山药业公告显示,据统计数据,“国内ED患者人数约1.4亿人”,假设其中有30%接受治疗,人数将达4200万人,假设接受治疗的ED患者每年都能多次使用药物,未来中国潜在的市场规模有望达到百亿元级别,市场空间广阔。

对此,深交所于5月16日向发出问询函,要求常山药业说明数据来源和准确性,并充分提示公司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常山药业刊登补充公告,称该数据系工作人员通过网络检索并节选自部分券商研究报告的表述,未对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和准确性进行核实。
而在发布“1.4亿中国男人不行”的公告之后,常山药业受到热捧,股价在5月16日、17日两个交易日连续涨停,区间累计涨幅达20.56%。
紧接着,5月17日晚间,常山药业公告称,公司四名高管高树华、高会霞、丁建文、黄国胜当日共计减持1008万股,减持金额超8764万元。根据常山药业2017年业绩报告,高树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并任董事长、总经理,持有36.41%的股份;丁建文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国胜为公司副总经理,高会霞为公司创始人之一。

上述一系列操作之后,5月18日,深交所表示,常山药业信披涉嫌违反相关规定,高树华、丁建文、黄国盛在公司披露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减持,涉嫌违反《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已对常山药业及相关当事人启动违规处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