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基金是怎么回事

2024-05-20 01:11

1. 生育基金是怎么回事

生育保险基金
第五条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统一筹集,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基金的利息;
(三)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 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
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生育保险费缴费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九条 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企业的开户银行以“委托银行收款(无付款期)”的结算方式按月扣缴。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企业和职工建立缴费记录。
第十条 生育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的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专门为生育职工支付有关待遇的款项。主要作用是为生育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女职工支付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的来源是由参加统筹的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联,因此,预见性强,风险不大。生育保险基金以收支基本平衡为目标,一般不留有大量结余。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测算过程中,以当地职工计划生育指标数、工资标准、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情况等为参考依据,估算生育保险基金的筹资比例,统筹规划该地区的生育保险基金运作流程。生育保险基金由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同级财政、审计以及社会保险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生育基金是怎么回事

2. 什么是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专门为生育职工支付有关待遇的款项。主要作用是为生育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女职工支付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的来源是由参加统筹的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联,因此,预见性强,风险不大。生育保险基金以收支基本平衡为目标,一般不留有大量结余。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测算过程中,以当地职工计划生育指标数、工资标准、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情况等为参考依据,估算生育保险基金的筹资比例,统筹规划该地区的生育保险基金运作流程。生育保险基金由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同级财政、审计以及社会保险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相关知识:生育保险基金的作用一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目前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二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实行生育保险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产期检查,围产期保健指导等,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做必要的检查。如发现畸形儿,可以及早中止妊娠。对于在孕期出现异常现象的妇女,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疗。以达到保护胎儿正常生长,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

3. 什么是生育保险基金?


什么是生育保险基金?

4. 生育基金是谁提出的

生育基金是由南通市妇联向人大提出议案,在南通市妇联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1988年7月29南通市政府颁布了《南通市女职工生养基金统筹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解决了长期未决的女职工生育补偿问题,其经验在全国推广。
生育基金意思就是指准备给生小孩的小两口进行生养宝宝的经济和知识储备。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几种情形:
1、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或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在就医确认以外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或非因急诊、抢救且未备案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所产生的费用;
2、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本次生育已享受异地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待遇的;
5、参保职工及其未就业配偶已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
6、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7、不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基金

5. 生育基金是谁提出的

生育基金是由南通市妇联向人大提出议案,在南通市妇联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1988年7月29南通市政府颁布了《南通市女职工生养基金统筹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解决了长期未决的女职工生育补偿问题,其经验在全国推广。
生育基金意思就是指准备给生小孩的小两口进行生养宝宝的经济和知识储备。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几种情形:
1、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或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在就医确认以外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或非因急诊、抢救且未备案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所产生的费用;
2、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本次生育已享受异地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待遇的;
5、参保职工及其未就业配偶已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
6、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7、不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基金

生育基金是谁提出的

6. 生育保险和生育基金有什么区别?

一、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二、分娩之日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三、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按照以下办法执行:(一) 分娩之月的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低于分娩后12个月的缴费基数的,按照分娩之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补支;(二) 分娩之月的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高于分娩后12个月的缴费基数的,按照分娩前连续缴费期间和分娩后12个月缴费期间的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补支。补支的生育津贴高于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产假工资的,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应当补发给个人;补支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产假工资的,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不得向个人追回。 四、参保人员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应当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其中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生育保险应当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征缴。 五、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做好生育保险与社会保险其他险种缴费基数的核对工作,准备核定参保人员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 六、提高生育保险自然分娩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 由1900元调至2000元、二级医院由1800元调至1900、一级医院由1700元调至1800元。

7. 生育保险和生育基金有什么区别

  首先,性质上有不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而生育基金是指准备生小孩的小两口为了生养宝宝而进行的经济和知识储备。经济上主要有宝宝成长所需要的奶粉钱、穿着打扮费用等,更为重要的是宝宝的教育投入费用项目。当然,还有妈妈的身体养护费用。
  其次,使用上的差别
  在生育基金的使用条件
  生育基金的使用各地的规定是不同的。按照不同的地区规定,使用生育基金的条件是:怀孕之前的**个月,在需要使用生育基金的所在地连续缴纳生育基金。否则不能使用。
  男女职工的生育基金报销比例不同。
  女职工在满足生育基金使用条件后,根据地区规定,能够报销产检费用的上限来报销相关费用。如女职工不满足条件或失业,则在可在男职工的单位报销相关费用上限的50%。
  而生育保险在使用上,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和生育基金有什么区别

8. 生育基金和生育津贴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一、概念不同:1、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2、生育保险报销: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二、性质不同:1、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活、营养等的津贴。2、生育保险报销就是单纯的医保费用的报销。
三、办理程序不同:1、生育保险报销在出院时就能够办理完成了;2、而生育津贴需要拿着医院的住院病历、个人身份证、社保卡以及生育备案表等材料去劳动局(社会保障局)办理的。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