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2024-05-17 06:24

1. 公司注销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法律分析:1、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之后,有限责任公司在以公司全部财产清偿公司债务之后就没有责任了,与任何员工、老板或者股东经理的个人财产没有关系。2、无限连带责任公司、个体户注销的话,公司的拥有者或者合伙人就必须以自己的财产来清偿公司欠下的各种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2. 公司注销后还负担法律责任吗

法律分析: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3. 企业注销后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法律分析: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务均无需承担责任。即使公司财产不够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股东也不受公司债权人的追索。公司法要求注销公司应当经过合法的清算程序,包括告知债权人主张债权等,否则即便已经注销也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注销后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4. 公司注销后还负担法律责任吗

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
一、注销公司了还能追究法人责任吗?
公司注销了不能追究法人责任。
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当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归于消灭。由于经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如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交了虚假文件,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注销登记后,仍然可以追究出资人的基本责任和相关民事赔偿责任。公司没有依法清算的,公司股东要对原公司未清偿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
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的,有下列法律后果:
1、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4、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5. 公司注销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1、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之后,有限责任公司在以公司全部财产清偿公司债务之后就没有责任了,与任何员工、老板或者股东经理的个人财产没有关系。
2、无限连带责任公司、个体户注销的话,公司的拥有者或者合伙人就必须以自己的财产来清偿公司欠下的各种债务。
一、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相当于法人死亡,无法偿还的债务不再需要偿还,相当于免除其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务负责。
二、公司欠款股东需要负责吗
有限责任公司制度设立的目的就是降低股东的风险,没有这项制度前,一个人想创业,如果失败就可能赔上全部身家。有限责任意味着股东只要履行公司出资义务,无需承担公司经营中额外的财务风险。公司发生债务,以公司财产来赔偿,不能追究股东个人财产。为了避免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权利,法律也允许特定条件下,追究股东个人财产。这种情形就是“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它有个形象的名字叫做“刺破公司面纱”。实践中,对于一般公司而言,债权人想要刺破公司面纱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制度设计的本身即是有限责任,而无限责任是例外情况。债权人需要证明公司在经营管理和财务上存在双重混同。但对于一人有限公司而言,债权人追偿时则无需证明,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就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法人和股东法律责任
1、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2、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构成公司债务的总担保。这就是说,在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债务时,是用公司的资产来进行清偿的,公司资不抵债宣告破产,公司债权人不得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来清偿公司的债务。虽然公司清偿债务时可以用股东的出资来清偿,但这时股东的出资属于公司所有而非股东所有,在法律上公司是独立于股东的主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6. 公司注销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1、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之后,有限责任公司在以公司全部财产清偿公司债务之后就没有责任了,与任何员工、老板或者股东经理的个人财产没有关系。2、无限连带责任公司、个体户注销的话,公司的拥有者或者合伙人就必须以自己的财产来清偿公司欠下的各种债务。

7. 公司注销还能追究法律责任吗

法律分析:公司被注销后,不再追究单位的责任,但是单位的主管人员依旧面临刑事处罚。
单位做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但是,单位被注销后,没有可以判处刑罚的单位对象,因此不再对单位处以刑罚。但是,单位的主管人员仍旧在,依照我国《刑法》规定,依旧应当追究单位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司注销还能追究法律责任吗

8. 公司注销后法律责任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二条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