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诉讼时效已过质权还在么

2024-05-08 13:57

1. 债权诉讼时效已过质权还在么

对于质权和留置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物权法未加规定。但毫无疑问,时效与质权是有必然联系的。因为质权人的主债权也存在着时效问题,不能认为质权人持有质物就视为其时效持续中断。留置由于法律属性较为特殊,当事人如果持续地不放弃留置权,则意味着其一直在积极主张债权,所以,时效与留置权的关系似乎在司法实务中的价值不大。
审判实践中,适用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这个期间是与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挂钩。如果主债权自受到侵害之日起,债权人一直没有行使权利,我们民法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为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那么,为主债权担保的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相同,也就是说,如果主债权诉讼时效一直没有届满,则抵押权一直存在而不消灭。二是当事人约定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不影响抵押权的存续。我们在办案实践中经常发现在担保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抵押权的期限,登记机关在登记时强制性地将抵押权登记为一定期限的情形,该期限的约定是否影响抵押权,物权法中未做规定,有待于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司法解释,但是根据物权法定原则,这种约定是没有效力的。担保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也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债权诉讼时效已过质权还在么

2. 主债务过了诉讼时效抵押权有效吗

主债务过了诉讼时效抵押权还是有效的。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依据本条规定,过了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
一、借钱不还追诉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欠债不还后,债权失效的期限是主债权履行期满3年后,3年后不起诉的,就过了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最高额抵押后可以再次设押吗
1.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以内,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2.与一般抵押权相比,最高额抵押权有以下不同点:一是担保的债权是不特定的,即不能具体地肯定所担保债权的数额。一般是为将来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但也可以是为已经发生的债权担保。二是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因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零时消灭,这种抵押权并不像一般抵押权那样从属于债权。
三、为什么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
1、抵押权的不可分性:(1)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抵押权。(2)主债权被分割或部分转让,各债权人可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这两点体现的是债权与抵押权的不可分性。(3)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这一点体现的是债务与抵押权的不可分性。(4)抵押物被分割或部分转让,抵押权人可就分割或转让后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这一点体现的是抵押物本身的不可分性。2、最高额抵押权的不可分性:最高额抵押权本身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所以是具有从属性,即从属于主债权。而不可分性是指抵押权不能脱离主债权而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3. 主债权过诉讼时效,抵押权

第一:保证期间,除斥期间,一般为6个月。计算方法,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次日计算),保证期间总的原则是,不能无限制的约束保证人的责任,因此保证期间规定的是6个月~2年内。
第二:主合同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
第三: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向来是有争议的。我想楼主的问题也出于此。我国通说认为(司法考试范围内),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其实通过这句话就可以把所有的问题给解决了,下面详述。
第四:中止和中断的概念。简而言之,中止是客观的,而中断是主观引起的,即中断必须是积极的行为,如积极的起诉、仲裁、请求等。中止必须在诉讼时效结束前6个月提出,中断导致的直接结果是,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一、破产企业债权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下称:《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第1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的这条规定,属于“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的情况,应优先适用。
《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强调了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债权人的保护,实际上是允许撤销债务人消极放弃债权的行为,可以有效地防止债务人的破产欺诈行为。不过,这一规定在保障正常、合理的诉讼时效制度方面还存在不足。该条规定指出,是否应当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上述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判断标准,是“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未对其到期债权及时行使权利”,但是对于什么是未对其到期债权及时行使权利的正当理由,实在是值得推敲的。债务人由于过失遗忘了对其到期债权及时行使权利,能否算是正当理由,如果这可以算作正当理由,那么债务人就几乎可以以此为由完全排除这一规定的适用,因为不管是管理人还是破产债权人可能都难以证明债务人未对其到期债权及时行使权利,是由于故意而不是由于过失遗忘造成的;如果这不能算作正当理由,那么对债务人而言,就几乎不存在其他的正当理由了,这就等于宣布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诉讼时效制度对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的对外债权完全不适用,而这对交易安全和社会经济关系的稳定将造成极大的不利影响。所以,笔者认为,要使《破产法司法解释(二)》)中的这一规定得到正确的实施,就必须及时对什么是债务人未对其到期债权及时行使权利的正当理由和非正当理由加以列举界定,指明其主客观构成要件,需要证明的程度,并且对各方当事人相应的举证责任予以明确,以保障立法本意得到正确、合理的实现。
二、欠款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欠款诉讼时效也一样。你借了两万元也不写欠条就不是很妥当了,万一到时候他反悔不认账怎么办。你可以跟他以书面形式约定还款日期,如果是分期还款,按你的说法就可能会有部分的还款过了诉讼时效。

主债权过诉讼时效,抵押权

4. 主债务过了诉讼时效抵押权有效吗

法律分析:主债务过了诉讼时效抵押权还是有效的。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依据本条规定,过了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5. 抵押物权为什么要受主债权的诉讼时效的限制呢

因为
抵押权
消灭的法定
情形
之一是
主债权
消灭。当主债权变成
自然债务
时,抵押权即无法通过
司法救济
来实现。
以前老的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在
诉讼时效
两年后
还可行使抵押权,这是不合法理的。

抵押物权为什么要受主债权的诉讼时效的限制呢

6. 抵押权和主债务诉讼时效一样吗

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抵押权仍然有效,抵押权只有在主债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不予保护。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跟着主债权诉讼时效的中断变化,但是不会消灭。
一、房屋他项权证到期后该如何处理
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规定表明,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三内。
实际工作中,银行保存的他向权证中列明了抵押有效性,对同一笔贷款仅需要办理一次抵押登记,只要主债权有效,抵押权就有效。如A客户1000万元贷款,采取土地最高额抵押方式,贷款起止日期为2007年10月25至2008年10月24日,他项权利抵押期限为2007年9月24至2008年9月23,抵押有效期满,抵押仍然有效。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中断
在保证责任中,一般只有一般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时,就会和主债务一起发生诉讼时效中断,而连带责任则不会随着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中断,但是如果连带责任人被债权人请求承担连带责任的,此时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中断。
三、房产它他项权利证到期会自动解除抵押权吗
房产它他项权利证到期不会自动解除抵押权,他项权到期后需要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才可以注销抵押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7. 抵押权期间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吗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里的“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就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即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另有时效中断、中止等规定。
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如下:
1、普通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特殊时效。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4、不受限制,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5、时效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6、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7、另有规定,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一、抵押权的概念及其特征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主要特征:
1、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2、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
3、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
4、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二、抵押权的类型
抵押权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抵押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最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转移对其的占有即可达到担保之目的.
2、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动产抵押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动产都可以称为抵押的标的物,有一些动产是不适合成为抵押标的物的。动产抵押的特征仍是抵押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否则将与质押无异。
3、权利抵押
权利抵押,是指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对于何种权利可以成为抵押的标的物,一般法律都会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可供抵押的权利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
4、最高额抵押
5、共同抵押。

抵押权期间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吗

8. 民法典抵押权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法律分析:抵押权适用诉讼时效,抵押权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