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资者如何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份?

2024-04-30 13:45

1. 公司投资者如何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份?

1、公司投资者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份的方法是:股东开立证券账户后可以直接像购买上市股份一样在交易系统交易,不过能交易的只能是流通股,限售股份不能进行交易。
2、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是指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由具有代办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特别转让服务。
3、在股市中,三板市场和新三板市场就是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是指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由具有代办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特别转让服务。简单说,是证券公司为非上市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因此,从基本特征看,这种股份并没有在证券交易所挂牌,而是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交易。在这项业务中,提供股份转让业务的证券公司是主办券商。

公司投资者如何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份?

2.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投资问题解答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根据股份转让公司质量,实行区别对待,股份分类转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股份转让公司,股份每周转让五次:⑴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⑵股东权益为正值或净利润为正值,⑶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上述股东权益为正值是指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不予确认的部分后为正值;净利润为正值是指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股份转让公司,股份每周转让三次。 开立股份转让帐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和缴纳多少费用?投资者开立股份转让帐户需提供的资料如下:⑴境内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⑵境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⑶境内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印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⑷境外机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其他具同等法律效力的并能证明该机构设立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有权人士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开户费用:境内个人每户30元人民币,境内机构每户100元人民币;境外个人每户4美元,境外机构每户15美元。 投资者办理退市公司股份托管手续需提供哪些资料?一般程序是怎样的?投资者办理登记托管手续时,除携带开户所需的资料外,还应提供原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股份转让帐户卡,并填写非上市公司股份登记托管申请表。主办券商在核查投资者的证券帐户、股份转让帐户号码、姓名、证件号码及股数无误后,为投资者提供股份登记托管确认单。 转让时间:股份转让日委托申报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竞价方式:在股份转让日下午3:00以集合竞价的方式配对撮合成交。交易单位:股份转让以手为单位,每手等于100股。申报规则:申报买入股份,数量应当为一手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可一次性申报卖出。报价单位:每股价格,最小委托买卖单位为人民币0.01元。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转让价格的5%。 委托方式:投资者进行股份转让,可采用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等委托方式进行。转让费用:转让佣金按股份转让金额的3‰收取,其他费用与A股相同。交割:投资者于T+1日到原委托营业部进行交割,交割可在柜面进行也可在自助交割机上进行。 出现哪些情况将暂停股份转让?出现哪些情况将终止股份转让?根据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股份暂停转让。⑴公司于转让日公布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当日暂停转让,下一个转让日恢复转让;⑵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为转让日的,自股东大会召开当日起暂停转让,直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的第一个转让日恢复转让;⑶公司于转让日公布董事会关于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等决议,当日暂停转让,下一个转让日恢复转让;⑷公司于转让日公布其他涉及股份变化的公告,当日暂停转让,下一个转让日恢复转让;⑸股份转让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第126条规定的职权所做出的可能对股份的转让产生较大影响的决议于股份转让日公告,股份当日暂停转让,下一个转让日恢复转让;⑹在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股份转让公司尚未披露的消息,可能对股份转让产生较大影响的,可实施暂停转让,直至股份转让公司对该消息做出澄清公告后的第一个转让日恢复转让;⑺股份转让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证券公司报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后,可以对其暂停转让,直至有披露义务的当事人做出澄清公告后的第一个转让日恢复转让。此外,股份转让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证券业协会,或证券公司报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后,可以对其股份暂停转让,直至导致暂停转让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转让:①股份转让公司违反委托代办协议;②有关管理部门依法做出暂停转让的决定;③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④公司发生影响股份转让的其他重大事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份转让公司或证券公司应当公告并终止股份转让。⑴股份转让公司获准上市或被收购;⑵股份转让公司或证券公司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⑶由于技术、管理上的原因,股份转让公司或证券公司不能实际履行其职责。 投资者怎样进行股份的非转让过户?非转让过户的费用是如何收取的?股份非转让过户包括股份的继承、赠与、财产分割及强制执行等过户形式。⑴投资者办理因继承而发生的股份非转让过户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继承公证书;②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及复印件;③继承人身份证、股份转让帐户卡及复印件;④股份托管证券营业部出具的所涉股份冻结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⑵投资者申请办理职工股赠与,需提交以下材料:①赠与公证书;②赠与方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注销证明及复印件;③受赠方身份证及复印件;④当事人双方股份转让帐户卡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⑶投资者因财产分割而发生的股份非转让过户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②当事人的身份证及股份转让帐户卡。⑷人民法院依据已生效的裁判文书要求对投资者持有的股份进行强制过户的,应出具介绍信、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人员工作证,由代理机构按有关法律法规查验证件、法律文书无误后,予以办理。开户代理机构办理股份非转让过户业务,按所涉股份上一转让日收市价×股份转让手续费率×股数的标准向当事人双方分别收取手续费,并按所涉股份上一转让日收市价×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股数的标准向当事人双方分别收取印花税。 股份转让帐户卡毁坏或遗失的投资者,应向开户代理机构申请挂失补办股份转让帐户卡,可以选择补办原号或新号的股份转让帐户卡。投资者申请挂失补办股份转让帐户卡需提交以下材料:⑴境内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者户口本、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⑵境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⑶境内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印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⑷境外机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其他具同等法律效力的并能证明该机构设立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董事会、董事、主要股东或有权人士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开户代理机构接受投资者挂失补办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办理新股份转让帐户卡,并将挂失帐户中记载的股份转入新帐户中,原股份转让帐户卡自新股份转让帐户卡生效之日起自动作废。挂失补办费用:境内个人每户30元人民币,境内机构每户100元人民;境外个人每户4美元,境外机构每户15美元。 如何查询股份转让帐户资料?司法机关及其他有权机关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冻结股份转让帐户?投资者可以向开户代理机构申请查询其本人的股份转让帐户资料。司法机关及其他有权机关可以向开户代理机构查询投资者的股份转让帐户资料。投资者申请查询股份转让帐户资料需提交以下材料:⑴境内个人:股份转让帐户卡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⑵境外个人:股份转让帐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⑶境内机构:股份转让帐户卡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印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⑷境外机构:股份转让帐户卡及复印件、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其他具同等法律效力的并能证明该机构设立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董事会、董事、主要股东或有权人士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司法机关及其他有权机关要求查询投资者股份转让帐户资料、冻结股份转让帐户的,由开户代理机构按有关法律法规查验证件、法律文书无误后予以办理。境内个人、机构统一每户查询费用为10元人民币,境外个人、机构统一每户2美元。 投资者股份转让帐户资料下列内容之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开户代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⑴个人姓名或机构名称;⑵个人身份证号码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号码。投资者申请变更股份转让帐户资料需提交以下资料:⑴境内个人:股份转让帐户卡、身份证及复印件、发证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变更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⑵境外个人:股份转让帐户卡、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发证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变更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⑶境内机构:股份转让帐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印章的复印件、发证机关出具的注册登记资料变更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⑷境外机构:股份转让帐户卡、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其他具同等法律效力的并能证明该机构设立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董事会、董事、主要股东或有权人士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开户代理机构受理股份转让帐户资料变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更改相应登记资料,根据变更后的登记资料打印新的股份转让帐户卡。变更帐户资料费用:境内个人每户10元人民币,境内机构每户30元人民币;境外个人每户2美元,境外机构每户4美元。 投资者可以向开户代理机构申请注销没有股份余额的股份转让帐户。投资者申请注销股份转让帐户需提交以下材料:⑴境内个人:股份转让帐户卡、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⑵境外个人:股份转让帐户卡、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⑶境内机构:股份转让帐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印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⑷境外机构:股份转让帐户卡、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及其他具同等法律效力的并能证明该机构设立的有效证明文件、董事会、董事、主要股东或有权人士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开户代理机构对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后,将申请注销的股份转让帐户卡收缴存档,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注销手续。登记公司有权对股份转让帐户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规的帐户,有权予以注销。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投资者注销股份转让帐户业务不收费。 为什么退市公司投资者在代办股份转让前必须要开立股份转让帐户?代办股份转让是证券公司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提供的一项服务,是独立于证券交易所之外的一个系统,因此从沪、深证券交易所退市的公司股份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前,投资者需要开立股份转让帐户,并将退市公司股份转托管到所开立的股份转让帐户中。 退市公司的投资者如何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份?退市公司的投资者只要开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帐户(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帐户)并将所持退市公司股份转托管到股份转让帐户中,就可进行代办股份转让。在主办券商与退市公司发布关于退市公司流通股股东开户、股份转托管公告后,对于尚未开立股份转让帐户的退市公司投资者,在开立股份转让帐户的同时,其所持有的退市公司股份便可自动转托管到股份转让帐户中;已开立股份转让帐户的投资者不必重新开户,只要凭身份证和股份转让帐户到主办券商营业网点即可办理所持退市公司股份的转托管手续。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证券公司的营业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实时开立股份转让帐户。 如何促使退市公司股份尽早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为使退市公司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正常转让,根据有关规定,需要退市公司重新登记托管的流通股份比例达到规定的要求后,才能进行代办转让。当转托管数量达到30%以上时,主办券商即可发布股份开始转让公告书。因此,为促使退市公司股份尽早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在主办券商与退市公司发布关于退市公司流通股股东开户、股份转托管公告后,退市公司投资者应抓紧办理开户和股份转托管手续。 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证券公司申请业务资格,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⑴具备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遵守协会自律规则,按时缴纳会费,履行会员义务;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或比照综合类证券公司后运营一年以上;⑶同时具备承销业务、外资股业务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⑷最近年度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⑹最近两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⑺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⑻设置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管理部门,由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该项业务的日常管理,至少配备两名有资格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和证券交易业务的人员,专门负责信息披露业务,其他业务人员须有证券从业资格;⑼具有20家以上的营业部,且布局合理;⑽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⑾具备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技术系统;⑿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主办券商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业务应当承诺遵循哪些自律要求?主办券商除须保持具备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承诺:⑴不自营所主办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不利用股份转让公司的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谋取利益。⑵依据有关规则和协议,对股份转让业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重大事项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⑶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把握推荐标准,推荐符合规定的公司挂牌,及时完成所推荐公司的挂牌手续;⑷督促股份转让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任;⑸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⑹向投资者揭示股份转让风险;⑺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完成其他有关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事项。 主办券商如何督促股份转让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任?主办券商要对股份转让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应履行的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所规定的责任、义务。主办券商要指导和督促股份转让公司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地进行信息披露,对股份转让公司拟披露文件有审查的权力。对公司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可提出合理性怀疑,并据此采取专项调查等必要措施。主办券商有义务对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转让公司股份的转让予以暂停,实施暂停转让事项应公告,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主办券商如何向投资者揭示股份转让风险?投资者在开户前,主办券商应与其签订《股份转让风险提示书》,提醒投资者对市场风险予以特别关注,充分了解股份转让公司存在的风险,要利用各种形式持续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在股份转让公司披露股份开始转让公告书和定期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及公司董事会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公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主办券商应发布分析报告,客观地向投资者揭示公司存在的风险。在与投资者签订的委托协议内,主办券商应要求投资者承诺自己承担投资风险,不从事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等行为,违反者承担相应责任。主办券商对投资者在股份转让时出现的违规行为,要依据委托协议,及时提出警示,并按双方的约定,采取必要措施。 主办券商在什么情形下会被终止业务资格?一旦主办券商丧失业务资格,将如何保证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正常进行?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有效期为两年。主办券商需要维持其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应当在资格证书失效前三个月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出申请并报送最近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代办股份转让业务开展情况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经中国证券业协会复核通过后换发资格证书。主办券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业务资格将被终止:⑴申请业务资格文件存在虚假内容;⑵依法被停业整顿、撤销、解散或宣告破产;⑶丧失具备业务资格条件,且在六个月的宽限期后仍不能恢复;⑷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自律规则且情节严重的行为;⑸中国证券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为保证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正常进行,主办券商应与另一家具备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其为副主办券商。当主办券商被终止业务资格,应在三个月内将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转移至副主办券商,特殊情况应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指定的时间内完成。

3.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三板挂牌股票

(截至2010年3月5日)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上市日期  400001  大自然5  2001年7月16日  400002  长白5  2001年7月16日  400005  海国实5  2001年8月27日  400006  京中兴5  2001年8月24日  400007  华凯3  2001年8月24日  400008  水仙A3  2001年12月10日  400009  广建1  2001年12月26日  400010  鹫峰5  2002年6月5日  400011  中浩A3  2002年10月25日  400012  粤金曼1  2002年9月20日  400013  港岳1  2002年9月27日  400016  金田A3  2004年1月16日  400017  国嘉1  2004年3月17日  400018  银化3  2004年5月12日  400019  九州1  2004年5月21日  400020  五环1  2004年5月26日  400021  鞍一工3  2004年5月26日  400022  海洋3  2004年5月21日  400023  南洋3  2004年5月28日  400025  宏业3  2004年5月28日  400026  中侨1  2004年5月26日  400027  生态1  2004年5月28日  400028  鑫光1  2004年5月26日  400029  汇集3  2004年11月19日  400030  北科1  2004年11月22日  400031  鞍合成1  2004年11月22日  400032  石化A1  2004年11月26日  400033  斯达1  2004年12月1日  400035  比特3  2004年12月3日  400036  环保1  2004年12月1日  400037  达尔曼3  2005年6月3日  400038  华信3  2005年9月5日  400039  华圣1  2005年10月12日  400040  中川3  2005年11月23日  400041  数码3  2005年11月25日  400042  信联1  2005年11月28日  400043  长兴1  2005年11月28日  400044  哈慈3  2005年11月29日  400045  猴王1  2005年11月28日  400046  大菲1  2005年11月28日  400048  龙科1  2006年8月4日  400049  花雕1  2006年6月2日  400050  龙涤5  2006年11月8日  400051  精密1  2007年2月2日  400052  龙昌1  2007年2月9日  400053  佳纸1  2007年6月13日  400054  托普1  2007年7月23日  400055  国瓷3  2007年8月3日  400056  金荔1  2008年1月23日  400057  联谊3  2008年4月28日  420008  水仙B3  2001年12月10日  420011  中浩B3  2002年10月25日  420016  金田B3  2004年1月16日  420032  石化B1  2004年11月26日  420047  大洋B1  2005年11月28日  420058  深本实B1  2010年2月5日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三板挂牌股票

4. 代办股份转让的介绍

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是指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由具有代办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特别转让服务。

5. 如何办理股份转让


如何办理股份转让

6. 股份转让如何办理?

(一)由转让前的股东签订股东会决议。(二)由转让方和出让方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三)由新的股东组成股东会做出新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新成员组成新的股东会,选举监事和董事。(四)由新的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等。(五)由新的股东会做出章程修正案。(六)去工商领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送工商做变更即可。

7. 代办股份转让的定义

三板市场和新三板市场就是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简单说,是证券公司为非上市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因此,从基本特征看,这种股份并没有在证券交易所挂牌,而是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交易。在这项业务中,提供股份转让业务的证券公司是主办券商。

代办股份转让的定义

8. 转让股份怎么办理

股份转让这么办理:
1、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有没有特殊规定;
2、如果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没有特殊规定,按照公司法的第七十一条进行;
3、依法进行股权转让。
一、优先购买权与非股东受让股份有冲突问题
前提:满足了《公司法》第71条及司法解释(四)第17条、20条的规定后,所出现的冲突,冲突表现为:
本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对欲转让的股份进行受让但是只受让一部分,剩余部分留与非股东受让人,但是,非股东受让人欲购买多于剩余部分或者全部购买转让的股份。
这种情形下,如果行使优先权的股东与非股东受让人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话,股份无法转让,各方都无法实现此交易目的。
这个问题是该冲突中的比较极端的问题,如果仅在公司股东内部,受让股东可以依据出资比例进行受让。
在公司发展到今天,股权转让实现财产交易目的频繁度增加、开放性加大的前提下,如何解决上述尖锐的冲突?
有效可行的办法是对股权转让的原则、程序、比例及冲突解决做出预先设计,在公司章程中做出约定,届时,优先适用章程的约定。
二、股权转让多长时间能重组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股权重组是指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发生变更。它是企业重组的一种重要类型,是现实经济生活中最为经常发生的重组事项。股权重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形式。股权转让后并没有规定经过多久才能够进行重组,但是在进行股权转让、重组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一般情况下,在股权转让的办理过程中主要涉及的是工商变更,在双方协议一致后签署协议,向工商局提交后,七日左右即可办理。因此,在股权变更后,一般需要7天左右来办理工商变更,经过合法的法律程序对股权进行变更后即可进行重组。
三、对股权内部转让进行限制法律允许吗
可以对股权内部转让进行限制。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内部转让进行限制。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见公司章程是可以对股权转让设立限制条件的。
所谓内部转让,即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与公司的其他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