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重要性

2024-05-09 01:09

1. 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重要性

创业投资的最大功绩是能够实现知识、思想与资本的直接结合,从而使得新知识、新思想这一资源可以迅速实现其价值,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带动产业结构的升级,而这一作用的发挥和创业投资资本的成功退出是分不开的。所谓“退出机制”,或者说“出口”,是指创业投资机构在其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后,将所投的资金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金形态。与一般的产业投资和战略投资不同,创业投资既不通过经营产品而获得产业利润,也不是为配合母公司的产品研发与发展战略而长期持有所投企业股权,而是以获得资本增值收益为目的。其资金运动的整个过程就像《资本论》中对资本循环的描述:G—W…P…W’—G’,由G到G’完成资本流转,并在该过程中是实现了资本增值,即G’=G+ΔG(或者G’>G)。因此,创业投资本身就是资本运作,它的最大特点是循环投资:投资—管理—退出—再投资。因此,退出机制作为创业投资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建立了通畅的退出机制,资本循环才能完成,资本增值才能得到实现。退出机制不仅为创业资本提供了持续的流动性,而且也为创业资本提供了持续的发展性。在创业投资发展最成熟的美国,创业资本多以创业基金的形式存在,流行有限合伙制,一般有效期为七到十年。在有效期到来之前,必须退出所有的项目投资,并将获利返还投资人。如果一个基金有好的财务回报,原投资人大都愿意加码下一个基金,而新的投资人也愿意跟进,如此形成良性循环,越做越大。因此VC就像是人体内的血液循环系统,必须要循环起来。若完成这一良性循环,最关键的是要实现退出,退出是承上启下的关键。

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重要性

2. 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现状

在国际上,创业投资的退出通常有如下几个渠道:首次公开上市(IPO)、借壳上市(BackDoor Listing)、并购(M&A)、股权转让(Trade Sale)、清算等,其中并购包括兼并、收购、企业回购、管理层收购(MBO)等。VC退出的首选渠道为IPO,因为IPO获得的回报最高。在我国,创业板还没有推出,IPO作为退出渠道极为不畅:许多创业投资公司的资金被大量压制在已投项目上,即使时机成熟了也不能IPO,完成资本循环。我国2002-2003年创业投资陷入低谷就是因为在2000年创业板呼之欲出时,创投公司和社会资金大量投向创业企业,而后创业板没能及时推出导致大量资金沉淀。除了创业板没有出台的因素之外,造成我国得到创业投资支持的企业实际IPO数量很少的其他因素还包括:我国得到创业投资支持的优质企业数量本身就很有限以及主板市场门槛较高,申报程序复杂,费时较长;而且受法律限制,上市之后创业资本所持股份并不能立即变现以及海外创业板与我国产品市场的分离等。

3. 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介绍

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是指创业投资机构在其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后,将所投的资金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金形态。与一般的产业投资和战略投资不同,创业投资既不通过经营产品而获得产业利润,也不是为配合母公司的产品研发与发展战略而长期持有所投企业股权,而是以获得资本增值收益为目的。

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介绍

4. 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概述

Venture Capital(简称VC),起源于英国,兴于美国,学术界对此还没有一个准 确的定义。在国内,VC有多种叫法,最广泛的是“风险投资”,借用健钧博士的研究成果,定义其为“创业投资”,即把资金(通常以股权的形式)向具有较高失败风险的中小型创新企业以期待退出时获得高额的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与“风险投资”相比,“创业投资”的提法更有针对性,还可以避免与一般意义的风险(risk)相混淆。我国的创业投资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5年,一批从海外归来的留学生建立了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本意要将硅谷的创业投资模式引入中国,但结果却变了质,中创公司变成了一家金融百货公司,最终倒闭。此后,创业投资在我国的发展速度较快,目前从事创业投资的公司已逾百家,创业投资欲望很强;但是,整体上看,我国的创业投资起步晚,投资经验明显不足,缺乏优秀的投资、管理人才,尤其是相关的法律、政策、制度建设跟不上,极大地限制了创业投资的发展。其中,退出机制不健全是一个严重的制约因素。

5. 创业投资公司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

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在整个创业投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为了实现投资者的盈利目的,就要求市场上有健全的退出机制,让投资者能够顺利地把资金撤出。只有建立了通畅的退出机制,资本循环才能完成,资本增值才能得到实现。退出机制不仅为创业资本提供了持续的流动性,而且也为创业资本提供了持续的发展性。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创业投资退出的时间和方式及创业投资家的声誉激励上。

创业投资公司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

6. 创业投资公司的创业投资退出方式

创业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有IPO、购并、回购、转售和清算等几种方式,其中绝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二板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是最佳的退出方式。首次公开发行的退出方式对创业投资而言非常重要。虽然从理论上来讲IPO是最受欢迎的退出方式,但在实践中,出售给第三者是一个重要的退出渠道,这一方式被普遍采用,也是最实际的一种退出方式。对于创新程度低的企业来说,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现有企业愿意出比IPO更优惠的价格购买初创企业。而如果初创企业的创新程度高,其市场与现有企业就有了差别,竞争效应减弱,企业通过IPO才可以获得更高的价值承认。因此,创业投资退出方式是由产品市场特性和企业创新深度内生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