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先旧后新配售?

2024-05-17 20:48

1. 什么是先旧后新配售?

集资方法的一种,现有上市公司大股东先将股份配售予独立人士,然后再认购公司发行的新股。

集资:
国家通过金融机构,银行、债券、基金、保险、公益慈善捐助救助等,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管,吸收社会和个人闲散富余资金,保障金融体系动态循环,确保金融市场稳定。
维护国家经济发展,避免和防止金融体系内外的各种预期风险,把风险控制在可控的范围之内。集资是国家金融系统发展初期阶段的幼稚产物。
集资是融通资金的方式之一。
集资是从企业内部获得资金,让自己下属拿出钱来入股就是集资。
金融活动的生命在于企业规模扩张冲动和社会资金投资冲动之间的相互需求。一方面,现代工商业及金融业发展往往需要通过合法的金融手段募集闲置社会资金,通过资源互补实现企业的发展进步。
另一方面,社会上存在大量的闲置资金,具有天生的投资增值需求。上述两种冲动的相互满足除通过银行吸储贷款实现之外,还可以通过企业直接向社会集资实现。由于集资活动天生具有投资者先支付对价后收取回报的信用性,以及投资者与资金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
所以集资活动在组织上述两种冲动对接的过程中,其合法性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对最大限度避免资金运作失败风险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以及上述措施是否在足够保护社会投资者的目标上达到合理的程度。
尽管缺乏更加有效的区分标准,集资活动根据集资对象和范围的不同,而区分为“向特定对象的集资”和“向不特定对象的集资”(社会上有说法称上述两种不同的集资方式为“私募”和“公募”,但该二用语并非法律用语)。
由于特定和不特定集资对象在投资理性和影响社会稳定程度等方面的差别,法律对向不特定对象集资活动的合法性具有更加明确和严格的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集资人资格、严肃行政审批程序、规范信息披露和集资程序、保障履约能力等方面。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往往表现出下列特点: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一般来说,具有以上四个特征的集资行为可以认定为非法集资,但判断非法集资的根本特征是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以及有承诺给出资人还本付息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集资-百度百科

什么是先旧后新配售?

2. 什么是先旧后新配股

按股票持有者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三种。三者在权利和义务上基本相同。不同点是国家股投资资金来自国家,不可转让;法人股投资资金来自企事业单位,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才可以转让;个人股投资资金来自个人,可以自由上市流通。
按股东权利分类,股票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后配股。
1.普通股普通股是随着企业利润变动而变动的一种股份,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企业资金的基础部分。 普通股的基本特点是其投资收益(股息和分红)不是在购买时约定,而是事后根据股票发行公司的经营业绩来确定。公司的经营业绩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经营业绩差,普通股的收益就低。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风险最大的一种股份,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在 国上交所与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一般可把普通股的特点概括为如下四点:(1) 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有权获得股利,但必须是在公司支付了债息和优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视公司净利润的多少而定。当公司经营有方,利润不断递增时普通股能够比优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可以超过50%;但赶上公司经营不善的年头,也可能连一分钱都得不到,甚至可能连本也赔掉。(2) 当公司因破产或结业而进行清算时,普通股东有权分得公司剩余资产,但普通股东必须在公司的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才能分得财产,财产多时多分,少时少分,没有则只能作罢。由此可见,普通股东与公司的命运更加息息相关,荣辱与共。当公司获得暴利时,普通股东是主要的受益者;而当公司亏损时,他们又是主要的受损者。(3) 普通股东一般都拥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即有权就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发言和投票表决。普通股东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权,持有两股者便有两股的投票权。任何普通股东都有资格参加公司最高级会议——每年一次的股东大会,但如果不愿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来行使其投票权。(4) 普通股东一般具有优先认股权,即当公司增发新普通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可能还以低价)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百分比不变,从而维持其在公司中的权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万股普通股,而你拥有100股,占1%,现在公司决定增发10%的普通股,即增发1000股, 那么你就有权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买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变。 在发行新股票时,具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既可以行使其优先认股权,认购新增发的股票,也可以出售、转让其认股权。当然,在股东认为购买新股无利可图,而转让或出售认股权又比较困难或获利甚微时,也可以听任优先认股权过期而失效。公司提供认股权时,一般规定股权登记日期,股东只有在该日期内登记并缴付股款,方能取得认股权而优先认购新股。通常这种登记在登记日期内购买的股票又称为附权股,相对地,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的股票就称为除权股,即股票出售时不再附有认股权。这样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股票的投资不再附有认股权。这样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股票的投资者(包括老股东),便无权以低价购进股票,此外,为了确保普通股权的权益,有的公司还发认股权证——即能够在一定时期(或永久)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目普通股份的凭证。一般公司的认股权证是和股票、债券一起发行的,这样可以更多地吸引投资者。
综上所述,由普通股的前两个特点不难看出,普通股的股利和剩余资产分配可能大起大落,因此,普通股东所担的风险最大。既然如此,普通股东当然也就更关心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而普通股的后两个特性恰恰使这一愿望变成现实——即提供和保证了普通股东关心公司经营状况与发展前景的权力的手段。然而还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资股和优先股向一般投资者公开发行时,公司应使投资者感到普通股比优先股能获得较高的股利,否则,普通股既在投资上冒风险,又不能在股利上比优先股多得,那么还有谁愿购买普通股呢?一般公司发行优先股,主要是以“保险安全”型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对于那些比较富有“冒险精神”的投资者,普通股才更具魅力。总之,发行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目的在于更多地吸引具有不同兴趣的资本。
2.优先股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例外)。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有三:一是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二是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股息领取优先权。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顺序是优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后。股份公司不论其盈利多少,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派股息,优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股息率领取股息,即使普遍减少或没有股息,优先股亦应照常分派股息。(2)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优先股具有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优先权,不过,优先股的优先分配权在债权人之后,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还清公司债权人债务之后,有剩余资产时,优先股才具有剩余资产的分配权。只有在优先股索偿之后,普通股才参与分配。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股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 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种: (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来付给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对于非累积的优先股,虽然对于公司当年所获得的利润有优先于普通股获得分派股息的权利,但如该年公司所获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规定的股利分配时,非累积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中予以补发。一般来讲,对投资者来说,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2)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当企业利润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还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参与优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非参与优先股”。一般来讲,参与优先股较非参与优先股对投资者更为有利。
(3)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的优先股是指允许优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把优生股转换成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否则,就是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近年来日益流行的一种优先股。
(4)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收回优先股。可收回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该类股票的公司,按原来的价格再加上若干补偿金将已发生的优先股收回。当该公司认为能够以较低股利的股票来代替已发生的优先股时,就往往行使这种权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优先股。
优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种:(1)溢价方式:公司在赎回优先股时,虽是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进行,但由于这往往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因而发行公司常在优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笔“溢价”。(2)公司在发行优先股时, 从所获得的资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项创立“偿债基金”,专用于定期地赎回已发出的一部分优先股。(3)转换方式: 即优先股可按规定转换成普通股。虽然可转换的优先股本身构成优先股的一个种类,但在国外投资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种实际上的收回优先股方式,只是这种收回的主动权在投资者而不在公司里,对投资者来说,在普通股的市价上升时这样做是十分有利的。
3.后配股后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时比普通股处于劣势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后,对剩余利益进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后配股的发行数量又很有限,则购买后配股的股东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发行后配股,一般所筹措的资金不能立即产生收益,投资者的范围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后配股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发行:
(1)公司为筹措扩充设备资金而发行新股票时,为了不减少对旧股的分红,在新设备正式投用前,将新股票作后配股发行;
(2)企业兼并时,为调整合并比例,向被兼并企业的股东交付一部分后配股;
(3)在有政府投资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达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为后配股。

3. 何谓先旧后新配股 ?.

批股的方式,大致可分两种,一是直接发行新股,二是以先旧后新方式进行,以后者较公司惯用.所谓先旧后新系指公司大股东拥有手上嘅股票 ( 旧股 ) 先卖俾新投资者,然后大股东再认购新的新印嘅股票,因为印新股需要时间办手续,要经过股东大会上获授之一般授权而发行印制,先将旧有股份配予投资者,可让投资者即时作买卖,这样令接货投资者较有弹性的处理,故较受市场人士欢迎及公司所惯用 
  
   供股 : 简单讲, 就系上市公司印新股票, 但只卖俾已经买咗果间嘅人, 才可按比例, 用一个平D 嘅优惠价买新印嘅股票, ( 大小股东都有优惠 ) , 所有股东, 在「供股权」除净日仍未卖出股票, 就有权在指定时间之内「供股」 
  
   公司上市目的,就是要筹钱 ( 集资 ),作扩充规模,做大做好;上了市之后,再加大规模,就再集资,但亦有因生意失败者,等钱使,用嚟还债,就猛印股票去抢钱o 
   资金需求少,则印小量股票售予投资客,称为「批股」手续简便o 
   若是大量集资, 则是售新股俾原有老板,佢地可按持股比例「供股」 
   无论「批股」与「供股」集资,都是加印股票,你有股票,你就系公司嘅老板, 依家印多咗, 将来公司做生意, 赚咗钱, 就「分红」派钱,又俗称系「派息」,到时就因为多了新股票, 就多了新老板同你摊分,即所谓「摊薄」;所以刚供股之后, 股价梗会跟住摊薄 ( 即跌番 ),因为股票多到通街都系, 经济环境向好时, 老板们充满美丽的梦想,期望公司集资造大,搅好生意,结果, 「集资」就成了好消息;:但若经济环境转坏时,公司集资扩大规模,则令人担心,生意越做大,结果越差.甚或有些已失利的公司,「供股」用作还债,则更是坏消息了:所以, 供股与否是取决于大老板将会点样用,将来公司会有前景吗?绝对唔系计佢是否便宜、抵买o 
   有一些呃呃骗骗既小型公司,一年赚到果一千几佰万,但是都唔够出粮俾班董事自己人,仲话年年蚀本,年年供股集资,买左佢就阴功啦!你要研究下值唔值得陪佢死!有时,供完股冇几耐,就可以跌破供股价,赖晒屎噤嘅样, 其实,最好有禁快得禁快,唔好问价钱「止蚀」吧 ! 
   我初学买股票时侯,往往喜欢揾 D 由高位跌到残既细价股,大佬呀,十几蚊跌到得番一蚊几亳,跌左十几倍,要佢升番倍零两倍唔难呱,点知,个天都唔帮我-------------o 
   旧时李嘉诚只长江上市果阵唔系细价股咩,汇丰呢咪又系,; 喂! 老友,万中无一㖞, 而且佢地同是D 叻人搅既生意,可知一个醒嘅人,可以将一间残废左既公司搅到有声有色,但,一个冇用嘅太子爷,二世祖可以将一间资产雄厚既公司,转眼间变成负资产; 所以,跑马要拣骑师, 买股,除了拺行业,佢做生意既地方之外, 拣大股东既管理层是最重要的o如果硬要拣细价股, 留意下大蓝筹属下的,有潜质的细公司吧! !,

何谓先旧后新配股 ?.

4. 先旧后新配股是什么意思

答:您好,先旧后新配股就是发行新股和配售旧股的混合模式,也即是公司大股东先把持有的股份借给上市公司并配售予独立第三方投资者,然后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够再还给之前借给其股份的大股东。除了先旧后新的配售方式,比较常见的配售方式还有发行新股、配售旧股。一、配股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应的程序,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投资者在执行配股缴款前需清楚地了解上市公司发布的配股说明书。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股的,除了要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投资者在配股的股权登记日那天收市清算后仍持有该支股票,则自动享有配股权利,无需办理登记手续。中登公司(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会自动登记应有的所有登记在册的股东的配股权限。上市公司原股东享有配股优先权,可自由选择是否参与配股。若选择参与,则必须在上市公司发布配股公告中配股缴款期内参加配股,若过期不操作,即为放弃配股权利,不能补缴配股款参与配股。一般的配股缴款起止日为5个交易日,具体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配股缴款之后,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会有一个具体的除权日以除权方式来平衡股东的该股份资产总额以保证总股本的稳定。

5. 原始股东优先配售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应该满足配售的股份比例不得超过原有股份30%的比例等条件,由于股东增加出资是一种常见的方式,所以对于公司在发行股票时,原有的股东够吗股票的行为本身不会被限制,但是为了避免其成为控股股东,其购买的比例会受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原始股东优先配售

6. 什么是新股配售?

问题1:什么是新股配售?
 
 
 
 问题2:新股配售是什么意思?
 
 
 
 对于配售新股,不少投资者都觉得很简单。只要根据自己的市值,按照每1万元市值配售1000股的标准填单申购不就行了吗?而且现在绝大多数券商都开展了自动代理市值配售业务,只要和证券营业部签订代理配售协议,以后,所有的新股配售都由券商完成。中签以后,券商会通知客户存入足额的申购款,届时只需要等到新股上市将其卖出,新股的“红包”自然轻松落入口袋。
 
 
 
 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来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统计信息显示,每次新股市值配售都有约占总发行量1%左右的新股无人“认领”。这其中的原因主要出在两个环节上:一是投资者没有及时获得中签信息;二是投资者没有在帐户中存入足够的缴款资金。
 
 
 
 投资者没有及时获得中签信息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投资者没有核对自己的中签情况,再者也与少数营业部服务不到家,没有将中签信息通知股民有关。有些证券营业部的解释是:股民中签后,证券公司的电话通知属于一种义务服务,没有任何法规规定他们必须通知股民已经中签了。由此可以看出新股配售后仔细核对中签号码和了解中签情况的重要性。
 
 
 
 此外,投资者没有在帐户中存入足额缴款资金,也是导致投资者错失配售良机的主要原因。不少投资者误认为只要在缴款日当天收盘前将资金存进去就可以了。
 
 
 
 可实际上这样做往往会错过缴款时间,因为上交所要求各会员单位于缴款日下午14:00以前按规定格式报送客户放弃认购数据,所以证券公司为了保证一定的数据处理、发送时间,大多数都规定各营业部于上午收市前10分钟(11:20-11:30)
 
 
 
 进行中签新股的最后缴款工作,并于下午1:00前将客户放弃认购数据通过办公地传送上交所。另有少数证券营业部甚至在上午10:00就已经完成缴款工作。如果投资者在缴款日的下午(或上午10:00以后)存入资金,就已经过了缴款时限。
 
 
 
 新股申购的实际操作与买入股票的程序是一样的。投资者只需在新股申购当日,在交易时间内进行买入委托,正确输入证券申购代码、价格及数量,提交即可。
 
 
 
 在申购新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交易所对申购新股的每个帐户申购数量是有限制的。下限为1000股,认购必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上限则在发行公告中有具体规定。委托时不能低于下限,也不能超过上限,否则被认为是无效委托而无法申购;
 
 
 
 2、每个帐户只能申购一次。申购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即为重号,只对第一次申购确认,其余的均为无效。
 
 
 
 3、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印花税、过户费;4、新股申购不允许撤单,投资者在认购下单前要三思而后行。

7. 新股配售的两种方式

        新股配售的含义      新股配售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自愿申购新股。新股发售可以采用公开认购、机构配售或两者相结合的发售方式。      公开认购 (Offer For Subscription)是指发行公司或由其它代理人向公众发售新的证券。机构配售是指专门向投资机构开放的发行方式。  回拨机制与累计投标      新股上市一般会采用回拨机制和累计投标。      回拨机制是指在股票发行时,由机构投资者决定发行价格,而一般投资者决定股票在机构投资者与一般投资者之间的股票分配比例。主板上市的股票在采用公开认购和机构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售新股时,必须采用回拨机制,创业板上市的股票是否采用回拨机制由承销商决定。发行人和承销商先拟定一个股票发行的价格区间,向机构投资者询价,机构投资者通过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如果机构投资者确定的价格偏低,一般投资者可以通过踊跃认购的方式提高超额认购倍率,使得机构投资者配售量减少;如果机构投资者确定的价格偏高,一般投资者认购的超额认购倍率势必降低,而机构投资者将获得大量的股票。      回拨机制在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之间建立了一种有效的利益制衡机制,可以借助市场本身的力量,很好地解决股票在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之间的分配比例问题,也是以市场化机制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较为合理的办法。

新股配售的两种方式

8. 原始股东优先配售

法律分析:意思是将股票按比例以较低价格出售给原来A股的持股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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