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协会会费标准

2024-05-07 00:13

1. 残联协会会费标准

以下为会费标准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湖南省残疾人体育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费是本协会开展活动的经费来源之一。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会费,是本协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应尽的义务。所有会员和会员单位应当缴纳会费。
  第三条 会费缴纳标准:
  (一)个人会员每年度缴纳会费100元。
  (二)单位会员每年度缴纳会费1000元。
  (三)理事单位/副主委单位每年度缴纳会费1200元。
  (四)常务理事单位/主委单位每年度缴纳会费1500元。
  (五)副会长单位每年度缴纳会费2000元。
第四条 会费缴纳办法:
  (一)银行转账和现金缴纳均可
  (二)会费收缴开户银行及账号
  全称:湖南省残疾人体育协会
  账号:82010100002160685
  开户行所在地:长沙农村商业银行东屯渡支行
(三)协会收取会费一律使用财政厅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并加盖本会财务专用章。缴费同时请填写《湖南省残疾人体育协会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开票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协会邮箱:hnscjrtyxh@163.com。
(四)无故未及时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五条 会员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按照会费缴纳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会费,也可一次性合并缴纳五年的会费。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残联协会会费标准

2. 残疾人协会经费使用范围?

残疾人协会经费使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规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属的全国性、人民团体,是全国残疾人服务组织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唯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并以国务院名义主管全国残疾人事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是党领导的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代表残疾人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而成立的全国性、地区性残疾人组织。全国残疾人联合会领导全国残疾人事业。依法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督;接受残疾人家属、社会各界以及国内外有关人士监督。全国残疾人联合会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社会公众监督;向中国残联报送年度报告;接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依法接受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等其他依法监督;接受公民和社会组织监督等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依法履行职能过程中获得监督是: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合法权益和发展空间;接受有关方面和社会组织投诉及举报;代表残疾人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必要帮助等权利;履行职责中所需要的其他费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费用。
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年度财务决算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全年收入合计18305.03万元,其中:收入总额17893.07万元,支出总额17826.6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2018年支出合计20893.0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3590.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352.51万元、其他支出2644.4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7.76%。2018年当年支出合计18279.79万元,其中:全年支出22453.67万元,其中:收入(预算)18299.79万元,支出(预算)10693.49万元。2018年收支总体平衡。
二、残疾人公益事业专项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条例》和《中华慈善总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对残疾人公益事业专项资金的定义和用途有明确规定。全国残联作为一级财政部门,是全国各类残联组织的统称,为规范全国各级残联组织运行,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中国残联采取“归口管理”的办法由各省(区、市)残联负责编制本级财政专项预算,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专项预算资金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管理。中国残联下属的全国各地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经费由当地各级残联共同负责支配。
三、残联经费使用范围
残联经费包括“基本办公设施建设费”、“办公用品购置与维修费用”、“业务费”、“会员费”等。其中:基本办公设施建设费:用于购买办公用品、设备费用等;办公用品购置与维修经费:用于购买办公用品、仪器设备等。业务费即残联的业务费,包括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其中“差旅费”指残联以各种形式对参访人员、差旅费进行接待和支付,以及为残联系统全体工作人员提供相关培训等所发生的差旅费支出。
四、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主要任务任务及实施计划安排表
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面实现残疾人小康。基本实现残疾人小康,形成残疾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的局面,实现残疾人口全面小康。无障碍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广大残障人士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程度不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得到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及以上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五、具体项目和标准及使用说明(含残疾人保障法配套制度建设等相关规定的经费支持):
(一)残疾人培训中心建设及运行经费:2016年安排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等残疾人事业相关工作,提升残疾人服务能力。(二)扶残助残专项资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设立全国助残科技创新基金(扶残助学),主要用于对各地开展助残科技项目的资助,并推动优秀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使用原则:助残科技创新基金重点用于促进残疾人脱贫增收、改善民生等工作;扶残助残专项资金支持各级残联开展扶残科技项目,为贫困地区、贫困残疾人提供更多先进适用的服务载体;积极争取扶持,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扶残助残服务设施,提高扶残助残服务水平。(三)扶上马再送一程专项资金: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扶残助残培训等活动以及开展残疾预防和控制、残疾康复、辅具补贴等工作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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