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交给谁

2024-05-09 10:17

1. 房屋维修基金交给谁

一般都是由开发商收取的,然后会转给物业。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房屋维修基金交给谁

2. 维修基金的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


3. 房屋维修基金交给谁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1]

房屋维修基金交给谁

4. 住宅维修基金包含在合同里面吗

是的,包含在合同里面。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近年来成为城市居民关注的焦点。这笔由开发商和购房人在买房时缴纳,用于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被不少业主贴上了“收得痛快,使得痛苦”的标签。

  记者调查发现,作为商品房屋的“养老金”,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繁琐、深度休眠、法律保障不健全,方方面面的问题,让这笔存量总额过万亿元的资金饱受争议。

  麦迪逊广场是天津市南开区的一个商业住宅小区,共有高层建筑6栋,有居民近千户。近来,居民发现小区的高速电梯偶尔会出些问题,让他们提心吊胆。

  住在顶层的冯先生就曾经被关在电梯中。在与物业公司沟通不畅的情况下,他突然想起,当初买这套房时,家里缴纳了近万元作为公共维修基金。购房合同中明确表示,这笔钱可以专门用于电梯等公共设施的维修,于是便想试着申请使用这笔钱。

  可是通过咨询,冯先生发现,动用维修基金需要一连串的程序,特别是其中需要小区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维修的建筑物总面积达到全小区三分之二,这两项的规定让他感到无所适从。因为业主彼此之间陌生,业主委员会也不是专业组织,想发起如此大规模的征询和意见收集,工作强度太大。此外,发起人还要通过专业机构出具《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确认明细表》,甚至精确每个工程方案、每项资金的使用明细,仅工作强度和专业要求就让业主们望而却步。

  和冯先生有过一样经历的业主不算少数。天津河北区人大代表、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告诉记者,数年前,河北区某小区路灯多年不亮,严重影响居民们的出行安全,选民们向他反映这方面的问题。潘强就在天津市十六届人大某次会议上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建议。

  后来,天津市房管部门收到建议,并出具了答复。潘强发现,要想使用这笔钱,当真“难如登天”,业主共需要走过“七道程序”:业主申请、小区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核、专业工程人员现场查勘、三方验收、上报明细、业委会盖章等一系列手续。

  这七个程序就像“七道坎”,很多维修项目往往难以坚持到最后,而且耗时可达数

5. 房屋维修基金需要交吗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对于房屋维修基金来说,业主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都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后期房屋的维修的需要。维修基金是供全体业主拥有的,所以说缴纳了费用之后,不管是公共区域出现了问题,还是自己的家庭出现了小问题,都可以按照固定进行维修。
一、维修基金刑事责任
1、物业维修基金是依据有关法规筹集的用于新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之用的专门款项。
2、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发展商应将物业维修基金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存入金融机构,设立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发展商应将物业维修基金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专项用于物业维修,不得挪作他用;维修基金被物业挪用该找当地房管局,物业公司挪用维修资金不仅要上交挪用款项,还将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资质。
3、或小区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返还物业维修基金。
二、业主权利有哪些
业主权利如下:
1、依法享有所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用部位、物业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修;
4、有权自行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等设施进行合法修复,但法律、政策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情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复;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拥有物业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

房屋维修基金需要交吗

6.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要缴纳吗


7.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要交。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来说是退不的,如果是公共维修基金的话,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但是不能退给个人。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8.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

一、售后公房维修基金如何缴纳
根据沪公积金发(1995)字第25号、沪房地改(1995)415号等文件规定,公有住房出售后形成三项基金:维修基金、电梯水泵基金、街坊养护基金,通常被称为“三项基金”。
在“三项基金”中,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售房人按房款比例支付,电梯水泵基金和街坊养护基金都由售房人在房款收入中支付。
缴纳标准:首期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出售人分别交付而组成。(1)根据市政府发布的1994、1995、1996、1998、1999公有住房出售方案规定:计算公式=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比例为多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2)2001年方案规定: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高层相同);出售人: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1.88元,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3.76元。
二、新建商品房维修基金如何缴纳
《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对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账户的建立、以及缴纳时限的规定一般是按如下标准执行的:
1、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缴纳首期维修基金:
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
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纳。
2、维修基金专户的开立:维修基金应开立专户,应当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每幢住宅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一幢住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按门号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发生的物业维修、更新,不得使用维修基金,其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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