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的利弊?

2024-05-08 11:36

1. 托收的利弊?

采用托收结算,进口人可节省到银行开证的费用,在承兑交单或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的情况下,还能得到出口人或银行提供的方便,在付款前就可取得单据提货,因此,此种方式有利于提高进口人的成效积极性。对出口人来讲,托收的好处就是利用这种积极性,扩大出口创汇。同时由于进口人如果不付款或不提供一定的保证,就不能取得货运单据,也能减轻出口人的风险。

托收不利的方面,主要是对出口人而言的。在这种结算方式下,出口人首先要承担进口人拒付的风险;其次,出口商要承担货款两空的风险。因为在进行承兑交单托收时,进口人只需承兑汇票就能取得单据提货,出口人既得不到货款,又失去了货物,甚至找不到债主。此外,因为很多国家实行了外汇管制,所以出口人还要承担收不到外汇的风险。

托收的利弊?

2. 托收的方式中不包括

托收的方式中不包括承兑交单(D/A)
付款交单通常有两种放单方式:即期交单和远期交单,一般都需要见银行付款水单(传真件)或者必须款到账才行。

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员,是需要对外贸结算方式有一定了解的,这样在实践过程中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下面立量多就为大家介绍一下银行托收这种常见的外贸结算方式,一起来看看吧。银行托收可以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也就是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

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不用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现在比较常用的是跟单托收这种方式,其中,跟单托收又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类。
跟单托收是汇票连同商业单据向进口行收取款项的一种托收方式,有时为了避免印花税,也有不开汇票,只拿商业单据委托银行代收。跟单托收种类有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即期付款交单指开出的汇票是即期汇票,进口商见票,只要付完货款才能拿到商业单据。远期付款交单指出口商开出远期汇票,进口商向银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款交单的付款交单方式。
承兑付款交单是指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远期汇票后向其交付单据的一种方式。光票托收指汇票不附带货运票据的一种托收方式。主要用于货款的尾数、样品费用、佣金、带垫费用、贸易从属费用、赔偿以及非贸易的款项。

3. 托收方式的利弊

托收方式的优缺点:
优点:提高出口的竞争方式,如同等条件下,出口商肯定优先选择托收这一国际结算方式。
缺点:
1.风险大,因为出口方先发货,若进口商拒付,即使物权单据仍掌握在出口方手中,可货物滞留对方港口和积压及运回国内的运费、银行的费用都是不小的损失。
2.先发货,后收款,造成出口方的资金周转困难,而对于进口方来说,特别在承兑交单方式下,相当于用收到货物卖出的钱来支付出口方的货款,等于帮进口商融资。
3.受进口方政治、国策的影响。
总之,选用托收方式做国际结算,要十分慎重。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收款项,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劳务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当事人有四个,主要责任如下: 
1.委托人(PRINCIPAL) 也称出票人,一般是出口商,主要是行使与进口商签订的合同上的条款,履行与银行签订的委托收款的合同。 
2.寄单行(REMITTING BANK) 也称托收行,是委托代收款项的银行,主要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国际惯例进行处理业务。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托收行是在进口地的代理人,根据托收行的委托书向付款人收款的银行。 
4.付款人(DRAWEE) 一般是进口商。主要是支付款项的人。

托收方式的利弊

4. 托收的特点

特点:

  托收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即没有检查货运单据正确与否或是否完整的义务,也没有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


  托收对出口人的风险较大,D/A比D/P的风险更大。跟单托收方式是出口人先发货,后收取货款,因此对出口人来说风险较大。


  托收对进口人比较有利,可以免去开证的手续以及预付押金,还有可以预借货物的便利。

5. 采用托收方式应注意什么?

答: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出口商在选用托收方式做业务时,必须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商品、不同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托收方式,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加强对进口方资信的调查。由于托收方式取决于出口方对进口方的信任,带有对进口方融通资金的性质,如出口方在对进口方的资信不太了解的情况下,盲目签约,当进口方因种种原因无理拖延付款,甚至发生倒闭时,就会给出口方带来损失。  (2)注意选择代收行。托收虽属商业信誉,但如能选择信誉良好的代收行,也能对货款起到促收作用。在实际业务中一般选择资信良好、实力雄厚的国外大银行。  (3)注意了解进口国家的有关规定。在进出口贸易中,有的商品在有的国家进口时必须获得进口许可证,或取得外汇许可,否则货物不允许进口,对这些涉及进口国家的贸易法令、外汇管制的业务,出口方都应掌握,否则收汇将无法保障。  (4)注意远期付款方式的使用。远期付款交单的托收方式在国际上尚无明确规定,因此各国的处理方式很不相同,有的按承兑交单处理,有的按即期交单处理,有的不接受远期付款交单,因此出口方应注意合理使用,对远期付款交单的期限应加以控制,不宜过长,一般掌握在不超过从出口地到进口地的运输时间。  (5)事先找好代理人。在跟单托收业务中,如发生拒付,出口方可指定一个代理人在货物目的港办理存仓、保险转售或运回等事宜。该代理人可以是与出口方关系较好的客户,也可以是代收行,但代理人的名称和权限须在托收委托书中列明才有效。  (6)出口方应注意办理保险。因托收方式对出口方风险较大,所以出口方在签定合同时,应争取以C1F价格条件成交,由出口方办理保险,万一货物在运输途中出险,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得到赔偿。

采用托收方式应注意什么?

6. 托收的分类

根据托收时是否向银行提交货运单据,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跟单托收有两种情形:附有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和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在国际贸易中所讲的托收多指前一种。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又可分为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和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两种。

7. 在采用托收方式时,应注意哪些因素

在采用托收方式时,应注意的因素如下:
1、在中国出口贸易中,采用托收方式时,首先必须加强调查研究,考察进口人的资信和经营作风,一般使用付款交单方式,对于承兑交单方式则应慎重;
2、其次应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习惯,慎重地使用托收方式,争取安全迅速收汇;
3、最后中国应争取自办保险,如使用 CIF、CIP条件成交。

托收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既没有检查货运单据正确与否或是否完整的义务,也没有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托收虽然是通过银行办理,但银行只是作为出口人的受托人行事,并没有承担付款的责任,进口人不付款与银行无关。出口人向进口人收取货款靠的仍是进口人的商业信用。
1、托收对出口人的风险较大,D/A比D/P的风险更大。跟单托收方式是出口人先发货,后收取货款,因此对出口人来说风险较大。进口人付款靠的是他的商业信誉,如果进口人破产倒闭,丧失付款能力,或货物发运后进口地货物价格下跌,进口人借故拒不付款,或进口人事先没有领到进口许可证,或没有申请到外汇,被禁止进口或无力支付外汇等,出口人不但无法按时收回货款,还可能造成货款两空的损失。如果货物已经到达进口地,进口人借故不付款,出口人还要承担货物在目的地的提货、存仓、保险费用和可能变质、短量、短重的风险,如果货物转售它地,会产生数量与价格上的损失,如果货物转售不出去,出口人就要承担货物运回本国的费用以及承担可能因为存储时间过长被当地政府贱卖的损失等。虽然,上述损失出口人有权向进口人索赔,但在实践中,在进口人已经破产或逃之夭夭的情况下,出口人即使可以追回一些赔偿,也难以弥补全部损失。尽管如此,在当今国际市场出口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出口人为了推销商品占领市场,有时也不得不采用托收方式。如果对方进口人信誉较好,出口人在国外又有自己的办事机构,则风险可以相对小一些。
2、托收对进口人比较有利,可以免去开证的手续以及预付押金,还有可以预借货物的便利。当然托收对进口人也不是没有一点风险。如进口人付款后才取得货运单据,领取货物,如果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根本就是假的,也会因此而蒙受损失,但总的来说,托收对进口人比较有利。
托收方式有: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
注意事项:

1、跟单托收
出口商为了能够尽快收到钱,应注意单据的以下几点:
(1).汇票金额要一致。
(2).汇票出票人签字或盖章
(3).汇票要背书
(4).汇票的出票人和签发人要一致。
(5).汇票要与发票等单据保持一致。
(6).价格条款是CIF,要有保险单,保险单的金额要超过发票金额。
(7).运输条款与价格条款保持一致。
(8).根据运输单据的要求,是否要求背书。
(9).各种单据中的货物描述,要保持一致。
2、光票托收
(1).票据的名称、种类、期限、金额、币种。
(2).收款人的名称和地址。
(3).付款人的名称和地址。
(4).票据的背书。
(5).远期票据是否承兑。
(6).票据的利息条款。
(7).票据签发人的名称和签字。
(8).其它条款

在采用托收方式时,应注意哪些因素

8. 托收的含义、种类和特点各有哪些?

托收的含义:债权人(出口商)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托收的种类:根据托收时是否向银行提交货运单据,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又可以分为付款交单(简称D/P)和承兑交单(简称D/A)。
托收的特点:
1、托收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即没有检查货运单据正确与否或是否完整的义务,也没有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
2、托收对出口人的风险较大,D/A比D/P的风险更大。
3、托收对进口人比较有利,可以免去开证的手续以及预付押金,还有可以预借货物的便利。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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