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民事赔偿

2024-05-17 15:54

1. 什么叫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是由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主体、责任性质、适用的赔偿原则、标准和程序与国家法律赔偿制度中的国家赔偿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民事主体身份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民事侵权,由此产生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是行为人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并以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规定民事责任的目的,就是对已经造成的权利损害和财产损失给予恢复和补救。民事赔偿责任是因为违反民事义务而产生的。但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不同,民事义务是规定义务人应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不具有制裁性,而民事责任是违反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具有制裁性;民事义务因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产生,民事责任只能因违反义务的违法行为而产生。根据产生责任的原因,民事责任可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以上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另外还可以使用训诫、责令悔过、收缴非法所得、罚款、拘留等方式。

什么叫民事赔偿

2. 民事赔偿指的是什么

问题一:民事赔偿是什么赔偿 30分 民事赔偿是指上市公司投资者的财产权受到不法行为的侵害后,依法要求加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当投资 民事赔偿者要求赔偿的请求以诉讼形式诉至人民法院时,则这种诉讼构成了证券市场特有的民事诉讼赔偿[[机制]]。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的特点及其必要性证券市场的民事诉讼赔偿机制有其不同于一般俯事诉讼的特点:第一,从赔偿金额巨大。有权利就必然有救济。当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遭受不法侵害时,既要建立一种民事赔偿的救济措施,又要建立对不法行为人的惩戒措施。前者通常表现为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后者则表现为行政处罚和刑事。 
  
   问题二:民事诉讼什么意思  就是打官司的意思 
  
   问题三:首次受到赔偿请求是什么意思  首次就是第一次、初次,以前还没人提出过赔偿请求(要求)。这种请求一般指民事请求,也可能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要求。 
  
   问题四:损害赔偿是什么意思?  损害赔偿: 
  指当事人一方因侵权行为或不履行债务而对他方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补偿对方损失的民事责任。对于权利人来说,损害赔偿是一种重要的保护民事权利的手段;对于义务人来说,它是一种重要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问题五:民事诉讼中的期间指的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期间,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各自实施或完成诉讼行为所必须遵循的期限。诉讼期间的规定,意味着对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提出了时间上的地求,一定的诉讼行为如果不能在一定期限内完成,便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这就从时间上维护了诉讼活动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权威性。 
  
   问题六:故意打人,民事赔偿是指啥意思  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的。构成残疾的、要承担伤残赔偿金额的。 
  
   问题七:诉讼什么意思?  诉讼是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对当事人之间争议事实进行审理,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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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就是通常所说的打官司,是通过国家审判机关解决争议的过程。我国有三部诉讼法,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相应的,诉讼也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诉讼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依法性。诉讼活动必须严格依照诉讼法律规范所确立的诉讼程序和规则进行,违反诉讼程序的诉讼活动应认为无效。 
  第二,阶段性。如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执行阶段等,每个阶段都是相对独立和完整的,有自身的任务和形式。 
  第三,顺序性。各阶段的活动既相互联系,又互相依赖,前一阶段的活动是后一阶段活动的基础,后一阶段活动又是前一阶段活动的发展和继续或结果。 
  第四,时限性。诉讼活动是国家的司法活动,诉讼法都对各种诉讼活动的时限作了明确规定。 
  第五,强制性。正因为诉讼活动是一种依法进行的司法活动,所以司法机关在诉讼活动中作出的裁判及其他处理决定,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如拒绝履行,司法机关有权强制执行。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经过亥级法院的审理所作出的判决就是生效的判决,不可以再上诉。 
  
   问题八:什么叫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发生的,由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诉讼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包括以下几层含义:第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在民事诉讼弗程中;第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存在于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第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以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第四,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受民事诉讼法调整。 
  既判力是指法院裁判生效后的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任意推翻。一般来说,既判力的效力及于判决的主文部分。 
  民事诉讼的主管,即法院主管,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判解决一定范围内民事纠纷的权限,也是确定人民法院和国家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分工和职权范围。 
  期日是“期间”的对称,是指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进行诉讼行为的某一特定的具体日期。 
  期间是“期日”的对称,是由某一时间点到另一时间点之间持续经过的时间 
  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因此,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关系密切,学习刑事诉讼法必须对刑法有所了解。 
  2.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负责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主要由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负责进行。其中,享有侦查权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军队的保卫部门、监狱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在考试中,一般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侦查权限为考察重点。人民检察院是唯一享有检察权的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权贯穿始终,如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监督;自侦案件的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执行监督;等等。人民法院是唯一享有审判权的机关。根据第12条规定,审判阶段是确定公民有罪的必经阶段。因此,审判程序一直是司法考试的重点。 
  3.刑事诉讼必须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在刑事诉讼中,学理上的通说将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统称为“诉讼主体”,而按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的规定,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称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第82条第4项的规定里将前述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称为“诉讼参与人”。上述三个概念各有其不同的内涵和外延,不可混淆。最广泛意义上的各诉讼参与人(尤其是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关系是刑事诉讼学习的重点。 
  4.刑事诉讼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这是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特征。与其它社会活动不同,刑事诉讼活动是刑事诉讼法的产物。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刑事诉讼案件的流转程序一直是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关心的重点。 
  
   问题九:民事诉讼法中的人身关系是指什么  你好,人身关系是指人们基于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相互关系,如姓名权、名誉权以及有关婚姻、收养、继承等家庭关系。 
  
   问题十:民事诉讼赔偿问题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概念: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二)法律依据:最高法院《人损问题解释》第18条 
  二、医疗费: 
  (一)概念: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19条 
  (三)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三、误工费 
  (一)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0条 
  (三)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恭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 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四、护理费 
  (一)概念: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只发生在某些程度的人身损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的发生是必须的.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1条 
  (三)计算标准: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区别对待: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五、交通费 
  (一)概念: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2条 
  (三) 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六、住宿费 
  (一)概念:住宿费是指在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有必要到外地进行治疗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招待所等地所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3条 
  (三)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七、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概念: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有权要求的补助.在受害人缺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3条 
  (三)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八、营养费 
  (一)概念: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

3. 民事赔偿中的赔偿金是什么意思

因实用新型侵权造成的赔偿,大多属于民事赔偿。民事赔偿是由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主体、责任性质、适用的赔偿原则、标准和程序与国家法律赔偿制度中的国家赔偿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民事主体身份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民事侵权,由此产生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民事赔偿中的赔偿金是什么意思

4. 民事赔偿是什么赔偿

民事赔偿是指上市公司投资者的财产权受到不法行为的侵害后,依法要求加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当投资  民事赔偿者要求赔偿的请求以诉讼形式诉至人民法院时,则这种诉讼构成了证券市场特有的民事诉讼赔偿[[机制]]。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的特点及其必要性证券市场的民事诉讼赔偿机制有其不同于一般民事诉讼的特点:第一,从赔偿金额巨大。有权利就必然有救济。当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遭受不法侵害时,既要建立一种民事赔偿的救济措施,又要建立对不法行为人的惩戒措施。前者通常表现为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后者则表现为行政处罚和刑事。

5. 什么是民事赔偿范围

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了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一、学生受伤有误工费吗
学生由于没有劳动能力,是没有误工费的,学生受伤应当按照正常伤情情况向责任承担提出赔偿。如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治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
二、交通肇事赔偿的标准
交通肇事赔偿的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三、出了交通事故我全责需要赔偿什么
出了交通事故且当事人被认定为全责的,需要对受害人进行相应的财产损害赔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什么是民事赔偿范围

6. 民事损害赔偿是什么意思

民事损害赔偿是民事主体在受到他人非法侵害并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时能够获得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民事损害赔偿的项目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5、交通费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6、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7、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8、残疾赔偿金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10、丧葬费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11、死亡赔偿金
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12、生活费
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13、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二、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一般由四个要件构成:
1、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它是指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行为。但是,有些情况,有些赔偿案件不能把违法行为作为人身损害赔偿的必备要件。比如,环境污染造成的人身损伤,虽然致害人达到国家的排污标准,但是,因如果造成公民人身损伤的,排污单位不能以其排放量达到标准而行为不违法予以免责。又如,幼儿园老师带幼儿外出,发生幼儿人身损伤,虽然,老师的行为不违法,但她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
2、损害事实。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必备的要件,指因人身侵权行为而致受害人不利益的客观事实。任何人只有在因他人的行为受到实际损害的情况下,才能请求法律上的补救。而行为人也只有在其行为和物件致他人损害时,才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无损害即无赔偿。
3、因果关系。责任自负原则要求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没有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没有行为人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分清因果关系是否存在,不能将过错和原因混为一谈,一起事实,首先要看有无行为和损害,在看行为和损害有无因果关系,后看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不能把损害结果发生的条件认定为原因。
4、主观过错。指主观上的故意和未充分尽注意义务的过失,包括故意和过失。

7. 什么昰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是指上市公司投资者的财产权受到不法行为的侵害后,依法要求加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当投资 民事赔偿者要求赔偿的请求以诉讼形式诉至人民法院时,则这种诉讼构成了证券市场特有的民事诉讼赔偿[[机制]]。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的特点及其必要性证券市场的民事诉讼赔偿机制有其不同于一般民事诉讼的特点:第一,从赔偿金额巨大。有权利就必然有救济。当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遭受不法侵害时,既要建立一种民事赔偿的救济措施,又要建立对不法行为人的惩戒措施。前者通常表现为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后者则表现为行政处罚和刑事。

什么昰民事赔偿

8. 民事赔偿包括

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