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申报流程

2024-05-12 15:40

1.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申报流程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和《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市监信〔2019〕238号)等规定,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ODI)和外商投资企业(FDI)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数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ODI存量权益申报事项      1.申报主体: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2.申报方式:企业自行申报/由银行代申报;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委托银行代为申报。      3.申报流程: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报送2021年度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数据:      第一步:登录。机构代码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至17位),用户代码为quanyidj,初始密码为20150101Aa,登录后需要修改初始密码,请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      第二步:填报数据。登录后按照“存量权益—ODI存量权益登记—选择2021年—点击新建”流程填写相关数据。应按第一层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外SPV)合并报表相关科目填写。填报币种为美元。      提示      1.未及时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主体,将被外汇局业务管控,暂停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2.境外投资存量权益逾期未申报的,在按要求补报并向外汇局出具说明函说明合理理由后,外汇局取消业务管控;对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二、FDI“多报合一”申报事项      1.申报主体:2021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2.申报方式:企业自行申报。      3.申报流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2021年度年报数据。填报币种为人民币。      4.修改或补报流程:2022年6月30日前,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进行年报数据修改;2022年7月1日后,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进行年报的补报或修改。      提示      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咨询电话      山西省分局        0351-4922490      大同市中心支局  0352-5031399      阳泉市中心支局  0353-2565110      晋中市中心支局  0354-3119103      长治市中心支局  0355-2085272      晋城市中心支局  0356-2061002      临汾市中心支局  0357-2680052      吕梁市中心支局  0358-8219056      运城市中心支局  0359-2293229      朔州市中心支局  0349-2030486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申报流程

2.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怎么申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怎么申报
一、访问路径

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

二、服务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可提供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报材料等信息,可在线查询行政许可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提供部分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的在线申请功能。提供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材料是否完备在线预审功能【摘要】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怎么申报【提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怎么申报
一、访问路径

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

二、服务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可提供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报材料等信息,可在线查询行政许可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提供部分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的在线申请功能。提供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材料是否完备在线预审功能【回答】
今后,浙江省辖所有可网上办理的外汇管理行政许可业务,都应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办理一口办理。【回答】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如何开通

  1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账号开通

  企业应到所属外汇局申请业务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是到银行申请业务开通),外汇局业务人员通过本应用中的“企业网上业务开通/关闭”功能为申请开通的企业办理业务开通并出具开通通知书,应用服务平台将自动为开通后的企业生成业务管理员,为其指派/撤销该应用的企业类角色。开通通知书包含访问地址、初始密码等信息。

  若使用中企业的业务管理员密码有遗忘,应通过所在地外汇局,由业务操作员进行密码重置。

  企业的业务操作员由企业业务管理员负责增加,并为其分配角色。如果业务操作员已经在平台存在(即办理过其他业务),则应直接分配权限即可。在使用过程中若密码有遗忘,应通过本机构的业务管理员进行密码重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如何开通

4.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怎么取消行政许可办理

[开心]您好,亲,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帮您查询到:法律分析: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外汇管理行政许可行为,形成的实施办法。2021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2021年第1号公告发布了相关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行政许可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不得通过细分等方式变相或者擅自设立行政许可,不得超越职权办理行政许可。【摘要】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怎么取消行政许可办理【提问】
[开心]您好,亲,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帮您查询到:法律分析: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外汇管理行政许可行为,形成的实施办法。2021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2021年第1号公告发布了相关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行政许可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不得通过细分等方式变相或者擅自设立行政许可,不得超越职权办理行政许可。【回答】
法律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回答】
第四条 行政许可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不得通过细分等方式变相或者擅自设立行政许可,不得超越职权办理行政许可。【回答】
第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统一编制行政许可服务指南,按规定在办公场所、政府网站、政务系统等公示许可事项有关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应细化服务指南中有关辖内行政许可办理的地址和时间、咨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等内容,并在办公场所、政府网站、政务系统等予以公示。外汇局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政许可服务规范,对工作人员的仪容举止、工作纪律、文明用语等作出要求,并在服务大厅或办事窗口张贴,接受群众监督。申请人要求对公示的信息内容等进行说明或者解释的,外汇局应予说明、解释,提供准确信息。【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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